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什么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6:51:04 365 人看过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内部人员控制现象严重;

(二)股权集中于大股东,中小股东利益很难保证;

(三)监事会不能发挥应有的职能;

(四)激励约束制度问题严重。

一、终止转让股权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对于现持有人来说是利好消息,对场外散户是利空消息。股权登记后就要分红、配股,多数公司配股、分红后股票一般都会下跌,调整好长一段时间。看到不少朋友对股份转让还存在模糊的认识,我来简单谈一下个人的看法,我为什么认为新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规则对流通股市场是利空。我国的非流通股市场过去的流通受到国家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股权转让十分困难。按照规定,超过总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清算中心才给过户,不足5%的原则上无法过户(交易所公关之后的地下通道不计),除此之外,要想过户只有走司法途径,需要至少两个月的时间和5%的费用。虽然也有一些私下的协议转让但不过户的办法,也有所谓二级半市场的存在,但总体上风险很高,信用存在问题。这就使得非流通股股东除了第一大股东之外,基本都是处于极其弱势的地位,无法流通,没有话语权。这也变相增加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容易程度。可以说,除了控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余非流通股东基本处于套牢地位,除了少数公司的分红,基本没有任何回报,还要为大股东变相掏空上市公司而提心吊胆。现在呢,新规定明确了非流通股东转让的合理合法和正确渠道。首先,对第一大股东而言,他控制上市公司将不再轻松,因为其它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随时转让,也潜在恶意收购争夺控制权的可能。

二、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哪些情形形成

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主要表现为四种情形:

1、公司经营不善,且无法通过调整经营管理人员得以改善;

2、股东利益对立严重,无法调和;

3、公司资产正被滥用、浪费;

4、大股东滥用公司控制权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三、股东反映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一、协商解决争议问题,继续友好合作。对于股东之间出现的问题要本着共益性原则求同存异,以公司存续和发展为最大目标,毕竟企业健康发展是各股东经济利益保障的前提。

二、一方股东退出,另一方股东继续维持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独立性。一般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收购股权,通常是小股东退出。

三、如果股东争议比较大,一般是大股东和二股东之间矛盾不可调和,协商未果,导致公司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解散公司可能是最后的选择。实践中,一般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比较常见,也有协商清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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