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合资金信托有托管吗
有的,信托投资公司办理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时,应设立集合信托计划,并在集合信托计划开始推介前,逐一向注册地银监局报告。在任一时点,信托投资公司正在异地推介的集合信托计划不得超过两个。
集合信托计划推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向注册地银监局和推介地银监局提交有关推介情况、接受资金委托情况的正式报告。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集合信托计划。异地推介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亲自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在其注册地银监局辖区以外的其他城市向潜在的委托人散发集合信托计划推介材料(或作口头宣传)并接受资金信托的行为。
异地推介集合信托计划的,须先经注册地银监局审批其办理异地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资格,并在开始异地推介前向推介地银监局和注册地银监局报告,每个集合信托计划最多只能同时在信托投资公司注册地银监局辖内(城市不限)和另一个银监局辖内不超过两个城市推介,而且接受异地推介的资金信托合同,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一百万元),且机构委托人需同时出具其投资于该集合信托计划的资金不超过其净资产20%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委托人需同时出具个人稳定的年收入不低于十万元的收入证明。
二、集合资金信托是什么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管理信托资金,也可以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通常这种资金信托方式称为集合资金信托。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时,应设立集合信托计划,并在集合信托计划开始推介前,逐一向注册地银监局报告。
异地推介集合信托计划的,须先经注册地银监局审批其办理异地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资格,并在开始异地推介前向推介地银监局和注册地银监局报告,每个集合信托计划最多只能同时在信托投资公司注册地银监局辖内(城市不限)和另一个银监局辖内不超过两个城市推介,而且接受异地推介的资金信托合同。
在任一时点,信托投资公司正在异地推介的集合信托计划不得超过两个。集合信托计划推介结束后规定期限内,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向注册地银监局和推介地银监局提交有关推介情况、接受资金委托情况的正式报告。
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集合信托计划。异地推介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亲自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在其注册地银监局辖区以外的其他城市向潜在的委托人散发集合信托计划推介材料(或作口头宣传)并接受资金信托的行为。
三、集合资金信托设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这一原则,在设计信托品种时要符合两方面的制度要求。
一是组合投资制度。实践证明,这是一种有效的防范风险的方法。各国法律对共同运用的资金信托
集合资金信托的投资组合都有较为具体的规定。
某些共同运用资金的信托在设立和推介时,也大致规定其投资组合原则和政策。二是赔偿准备金制度。如果信托机构违反信托,造成信托财产的损失,信托机构可用赔偿准备金向受益人赔偿。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也规定了赔偿准备金制度。但是,如果能够借鉴日韩等国信托业立法的经验,明确受益人有权优先于信托机构的其他债权人接受清偿,对于保护受益人,增强社会公众对信托和信托业的认同度,有积极意义。
-
“集合”资金信托与“集合资金”信托
429人看过
-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全文是什么
222人看过
-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释义
233人看过
-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管协议有哪些内容
136人看过
-
关于修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决定
473人看过
-
集合信托、私募投资
315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单一资金信托与集合资金信托的区别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4-08-24概括来说,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有:首先,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的地位和集合资金信托中委托人的地位有着重大差异。集合资金信托是典型的信托公司设计创制的产品,信托公司起着主导作用,而单一资金信托的资金运用方式和对象等在许多情况下都更多地体现了委托人的意愿。 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是典型的信托公司制造的产品,信托公司在其间所起的主导作用非常明显和突出。信托产品的交易结构由信托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信托合同等
-
托管资金托管公司倒闭后合同算自动解除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2托管公司倒闭后合同不算自动解除的,自动解除是双方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托管公司解散、破产、倒闭的合同自动解除,依照约定可以自动解除合同,但是自动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第三人的利益;但是合同没有这样约定的,一般是不算解除合同的,托管公司因倒闭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
-
保险资金托管合同有哪些内容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托管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托管业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公平公正托管保险资金,对不同委托人的托管资产实施有效隔离;(二)与托管代理人共同监督委托人和受托人境外投资行为,发现违法违规的,及时告知委托人、受托人,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三)与托管代理人共同负责所托管保险资金的清算、交收,及时准确核对资产,监督托管代理人,确保保险资金托管安全。
-
信托计划资金和信托资金的区别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4-09-20概括来说,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有:首先,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的地位和集合资金信托中委托人的地位有着重大差异。集合资金信托是典型的信托公司设计创制的产品,信托公司起着主导作用,而单一资金信托的资金运用方式和对象等在许多情况下都更多地体现了委托人的意愿。 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是典型的信托公司制造的产品,信托公司在其间所起的主导作用非常明显和突出。信托产品的交易结构由信托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信托合同等
-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和托管的原则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9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资金管理是集团内部控制中确保资金运作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内容。集团资金管理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四点: 1.集中性原则 集中性原则就是要保证迅速而有效地控制集团全部的资金,为实现集团公司战略目标提供资金支持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