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人的责任怎样划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9:44:38 258 人看过

无权代理人的责任:如果代理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可以请求代理人履行债务或者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一、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做出法律行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合同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方在知道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时,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如果被代理人在催告后,1个月内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确定无效。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自追认生效时,合同自始发生效力。

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人,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或者也不可能知道合同一方当事人为无权代理人的,那么该相对人就为善意相对人。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认前,通知相对人撤销合同,通知到达相对人的,合同确定无效。

二、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指什么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是属于善意相对人。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追认,但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以以通知的方式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29日 2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行人被车撞伤,怎样划分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实行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即不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只要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这与过去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的过错责任原则不同,体现了保护弱者的法律精神。在适用严格责任场合,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是原则,减轻或者免除责任是例外。如果机动车一方想要实现责任的免除或者减轻,可以有两种方式:第一,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故意造成的。第二,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
    2023-08-04
    320人看过
  • 侵权责任的替代责任是怎样的?
    侵权责任中的替代责任指的是行为人同第三人之间有着某种特殊关系或行为人同受害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如果第三人对他人实施某种侵权行为并因此导致他人遭受损害,行为人应当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一、侵害名誉权起诉的要素有哪些侵害名誉权起诉的要素有:1、第三人必须知道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因违法侵权而损害他人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的客观事实;2、违法行为;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名誉受到侵害的,与侵权人的侵权无关,或者侵权人虽然实施了侵权行为,但没有对任何人造成名誉侵权的,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4、行为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错。二、狗咬人主人负什么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动物致人损害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此类案件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损害结果与行为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也由行为人即养狗人承担。例如,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饲养的动物对人造成损害的,应当
    2023-02-04
    196人看过
  • 法院对打架的责任划分是怎样划分的
    法院对打架责任的划分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就意味着受害人在因果关系的要件上不必举证证明,而由法官实行推定。受害人只要证明自己在医院就医期间受到损害,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不必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损害
    2023-08-16
    112人看过
  • 代理人无权代理后果怎么样
    1、因被代理人的追认而产生代理的法律效力。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有追认权,通过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可使无权代理行为中所欠缺的代理权得到补足,转化为有权代理,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2、因被代理人的拒绝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代理的法律效力。在无权代理未获被代理人追认时,无权代理人应对第三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第三人明知代理人属于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的,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要与无权代理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一、无权代理的情形有哪些?1、当事人无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了代理行为;2、当事人超越代理权,实施了代理行为;3、当事人在代理权终止后,实施了代理行为。二、代理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2、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即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3、代理是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为的独立意思表示。三、代理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
    2023-03-25
    376人看过
  • 代理违法,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行销售。代理违法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自应承担民事责任,但由被代理人承担还是代理人承担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加以确定:1、如果代理事项违法,但代理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该代理事项违法,此时应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2、如果代理事项违法,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了代理行为,此时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代理事项不违法,但代理人实施了违法的代理行为,被代理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该行为违法,或者知道后表示反对的,此时应由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4、如果代理事项不违法,但代理人实施了违法的代理行为,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此时被代理人应与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违法代理行为有哪些违法代理行为有:1.禁止“己代理”。所谓“己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理被代理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既是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又是第三人。违背了代理必
    2023-07-06
    298人看过
  • 无权代理追认后能追究代理人责任吗
    一、无权代理追认后能追究代理人责任吗无权代理后,相对人追认代理行为的,代理行为生效。如果代理活动有违约行为的,权利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2023-06-08
    191人看过
  • 行人有过错时责任怎样划分
    全国人大常委会拟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时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开始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在维持过错推定原则的同时,明确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情形下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修正案草案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修改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
    2023-06-03
    176人看过
  • 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的权责关系
    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在于:1、无权处分是处分行为,比如将他人的财物买卖、抵押、质押出去,该财物会有物权上的瑕疵,而代理行为是对外签订合同,仅仅只是债权行为,对外承担义务;2、无权处分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值得,无权代理不适用。比较滥用代理权和无权代理的区别滥用代理权和无权代理的最大区别是前者有代理权,后者无代理权。其次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是无效的,而无权代理的行为是效力待定的。1、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滥用代理权主要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情形。2、滥用代理权:(1)自己代理:甲是乙的代理人,乙想要买一辆二手车,甲自己正好有一辆车想要卖掉,于是甲以乙的名义与自己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这就是自己代理的例子。(2)双方代理:甲是乙的代理人,同时也是丙的代理人,乙想要买一辆二手车,丙正好有一辆车想要卖掉,于是甲分别以乙、丙的名义签订了一份买卖
    2023-07-17
    290人看过
  • 表见代理的认定和无权代理人之法律责任
    一、问题的提出民商事纠纷疑似犯罪或涉及犯罪案件,这是当前民商事审判中的一个难点,在罪与非罪之间,往往颇费踌躇。在无权代理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表见代理的认定和无权代理人法律责任的承担即是其中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以下试举一例加以分析。徐某与家天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徐某挂靠家天下公司成立第一分公司,从事房产中介业务,合作期限3个月。合作期间,徐某私刻了家天下公司的业务专用章和现金收讫章。合作期限届满后,徐某仍以家天下公司名义继续从事经营。2003年1月8日,徐某以家天下公司名义与房主蔡某签订了某处房产销售委托代理协议,同年1月18日,徐某又以家天下公司名义与华某签订了代办购房协议,约定华某以19万元的价格购买蔡某房屋产权,徐某在两份协议中都加盖了由其私刻的家天下公司业务专用章。协议签订后华某向徐某交纳定金1.5万元、首付款5.5万元,徐某出具了盖有其私刻的家天下公司现金收
    2023-06-08
    138人看过
  • 无因管理的责任归属划分标准
    (一)在本人义务中列出了本人的义务,即本人的赔偿责任。若管理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其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管理人的主观上的过错(故意或过失)为要件,但是为免除本人生命、身体或者财产上的急迫危险时,对本人造成的伤害,管理人除非具有恶意或者重大过失时,才承担赔偿责任。(二)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侵害本人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对本人负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损害赔偿责任在性质上是侵权责任。管理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管理行为过程中,与管理行为相关联,其侵害的对象是无因管理利益以外的本人的其他合法权益。管理人的管理承担不利于本人、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通常也构成侵权行为。本人可以选择对管理人依据无因管理主张管理利益返还,也可以对管理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本人选择对管理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时,管理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无因管理的作用无因管理是一项
    2023-06-13
    73人看过
  • 狭义的无权代理的责任形式
    在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实施以后.如果该代理行为没得到本人的追认.在此情况下.该行为对本人不产生法律效力.无权代理人应该对其无权代理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这种责任的赔偿性质.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1侵权责任说.此学说来源于19世纪萨维尼等人主张的契约外责任说2合同责任说.该说认为.无权代理可以发生合同责任的效果.即当本人拒绝追认时.由无权代理人做为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3缔约过失责任说.该学说由德国学者耶林提出后发展起来的一种学说.他认为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可以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因为无权代理人在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是便具有某种过失.此外还有默示担保契约说和法律特别责任说.我认为.缔约过失责任说更为合理一些.其根据在于;第一.无权代理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过失.因为其在知道或则应当知道自己行为无效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这种行为.第二.无权代理人在从事无权代理行为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
    2023-06-09
    310人看过
  • 高空坠落物伤人责任怎样划分
    一、高空坠物责任如何划分高空坠物责任划分: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二、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的标准与其他侵权案件一样,都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等,高空坠物适用责任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
    2023-06-04
    449人看过
  • 正常行驶的车撞死人怎样划分责任
    如果开车人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那么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如果是同等责任或以下,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以外,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2023-07-24
    62人看过
  • 玩忽职守责任人员划分是怎么样的?
    一、玩忽职守责任人员划分是怎么样的?1。直接责任人员,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与重大损失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是对重大损失的结果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间接责任人员,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与重大损失结果之间有着间接的联系,是造成重大损失的条件,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2。遇有多因一果的直接责任者时,要分清主要直接责任人员和次要直接责任人员。分别根据他们在重大损失结果发生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其罪责地位。3。要区分具体实施人员的直接责任与领导人员的直接责任。如果是具体实施人员受命于领导人员实施的行为,或者在实施中提出过纠正意见,未被领导人员采纳而造成重大损失的,由领导人员负直接责任。如果是具体实施人员提出了违反有关法规规定的主张、做法、由于领导人员轻信,同意实施,或者具体实施人员明知受命于领导所实施的行为,违反有关法规规定,但不向领导人员反映,仍继续实施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则具体实施人员和领导人员都负
    2023-06-03
    21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虚假诉讼代理人怎样划分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05
      诉讼代理人虚构事实、捏造证据等干扰诉讼秩序的,将受到民事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干扰立案秩序和虚假诉讼的,依照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予以罚款和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责任划分无偿代驾责任由谁承担责任划分说明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3
      酒后代驾主要有三种情形:代驾公司提供代驾业务、酒店提供代驾业务、亲友间无偿代驾。如果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谁来埋单这份“代价”,不同的代驾情形赔偿各不同: 1、如果私人无偿代驾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且无偿代驾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么代驾人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是代驾公司提供代驾业务,由代驾司机主观造成的事故,公司会承担赔偿,若由对方驾驶人造成的事故,代驾公司会协助车主进行
    • 出事责任如何划分代驾怎样分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5
      1、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 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是一种无偿帮工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
    • 责任程度怎样划分,责任程度的划分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3-2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做出了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
    • 洗车公司的无偿代驾责任怎么划分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1
      按帮工关系处理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是一种无偿帮工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故一般情况由车辆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