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宫外孕致残怒讨健康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9:34:24 251 人看过

法院判男子对自己的性行为负责

本报讯(通讯员张春华记者万勤)一位80后的武汉女孩与一已婚男子发生婚外情后不幸发生宫外孕,最终导致十级伤残,不能再孕。两人分手后,女方以生命健康权受损为由将男方告上法庭。昨悉,法院就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作出判决:男方承担一半责任,补偿女方万余元。

2008年12月,20多岁的武汉姑娘林某与襄樊市区的李某与相识。2009年5月,两人建立恋爱关系,随后两人同居。今年6月,林某发现自己宫外孕,随后到武汉某医院做手术。治疗期间,李某仅到医院看了一下,没有对林某进行护理照顾。此时,李某对林某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林某也发现了李某已婚的事实,表示结束两人的恋爱关系。后经司法鉴定,林某因宫外孕造成十级伤残。

林某认为,其宫外孕是李某造成的,李某的行为给其身体、心理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在与李某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林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1.1万元、误工费1万元、伤残补助费2.8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费1.7万元等多项费用共计6.6万元。

李某则认为,其与林某间的事是道德范畴的问题,不是法律解决的问题,请求法院驳回林某的要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林某、李某自愿发生性行为,并导致林某宫外孕,对此原、被告负有同等责任。李某对林某的行为虽不构成侵权,但也应对自己的性行为负责,故李某应对林某给予一定的补偿。林某的损失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31万多元,李某应补偿其中一半损失,即1.15万元,其余损失由林某负担。同时,林某宫外孕自己也有责任,与自身的身体有关,对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不予支持。目前,两人均表示不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健康权相关文章
  • 宫外孕误诊为宫内孕如何处理
    一、宫外孕误诊为宫内孕如何处理1.当宫外孕被误诊为宫内孕时,首先要做的是及时保留证据。2.患者或家属应立即向医疗机构或其主管部门投诉,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详述事件经过。3.此外,必须封存使用过的医疗器械,保护病历资料,防止涂改或伪造。4.若不幸发生病人死亡,应保护尸体并要求进行医疗鉴定,以确保后续权益的维护。二、误诊事件的处理流程1.在误诊事件处理过程中,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原始资料进行封存,并着手调查。调查由医疗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必要时也会涉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2.对于私人医务人员或乡村医生的医疗纠纷,也是由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查处理。3.此过程中,如果发生病人死亡,医疗单位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或病人家属应及时提醒。三、医疗纠纷的处理后果1.一般医疗纠纷可通过医务部门与患者协商解决。2.如果患者或家属不接受初步调查结果,可以向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院领导反映。医院应将处理意见与患方
    2024-01-15
    120人看过
  • 小三阳能办餐饮健康证吗
    现在餐饮健康证的办理,不检查乙肝。所以有乙肝小三阳的携带者,如果肝功能、肝脏的形态结构正常,以及身体其它的指标都符合办理健康证的条件,就可以成功的办理健康证。其实乙肝并不会通过消化道传播,所以现在国家在办餐饮健康证时,取消了乙肝的检测。但是还保留了消化道传播的疾病的检测,比如甲肝、戊肝、痢疾等。如果身体携带这些病毒或者细菌,也是不符合办理健康证。乙肝病毒小三阳携带者需要充分的休息,保持良好的睡眠,将肝脏功能稳定在正常的范围,就可以成功的办理健康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2023-06-18
    341人看过
  • 同居发生宫外孕向男子讨各项费用
    怀孕后发现男方已婚2008年12月31日,樊城人李某与武汉姑娘林某相识。2009年5月,两人建立恋爱关系,随后两人同居。今年6月,林某发现自己宫外孕,随后到武汉市商业职工医院做手术。治疗期间,李某仅到医院看了一下,没有对林某进行护理照顾。此时,李某对林某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林某也发现了李某已婚的事实,表示结束两人的恋爱关系。后经司法鉴定,林某因宫外孕造成十级伤残。林某认为,其宫外孕是李某造成的,李某的行为给其身体、心理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在与李某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林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1.1万元、误工费1万元、伤残补助费2.8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费1.7万元等多项费用。李某则认为,其与林某间的事是道德范畴的问题,不是法律解决的问题,请求法院驳回林某的要求。法院判男方补偿万余元昨日,樊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林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为2.31万余元,李某应补偿其中一半损失
    2023-06-13
    393人看过
  • 孕妇宫内孕误诊,宫外孕赔偿应如何处理?
    如医院存在过错,则医院应承担您的赔偿责任,如医药费、护理费、修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建议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诉讼,要求有关赔偿及损失赔偿。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没结婚宫外孕怎么报销没结婚宫外孕不能报销。没有结婚证,当事人不能按宫外孕来报销医药费用的,只能按照普通病症来处理及报销费用。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国家不鼓励未婚先孕的。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
    2023-07-02
    448人看过
  • “消费时”受伤讨健康权获赔
    到饭店就餐摔伤、到超市购物被砸伤、到商场买东西受伤,日前3名顾客分别讨要健康权。法院认为,作为所有者和管理者,饭店、超市、商场应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为消费者尽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均应在事故中承担相应的责任。踏空摔成骨折咖啡店赔损失2009年8月30日晚上,陈先生到本市一家咖啡店用餐时,错将安全通道当成了卫生间入口。由于安全通道与出口外地面有一定高度的落差,致使陈先生踏空摔伤,陈先生经诊断为右三踝骨折、右腓骨近端骨折,住院支付医疗费共计2万余元。此外,依据医嘱,陈先生从2009年9月18日休假至2010年3月。陈先生起诉要求咖啡店支付各项损失7.6万余元。法院认为,该案属于健康权纠纷,陈先生在被告所有并管理的经营场所摔倒致伤,作为所有者和管理者,其应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为原告提供安全的用餐环境。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
    2023-06-05
    421人看过
  • 婚前宫外孕手术导致对方不孕犯法吗
    一、婚前宫外孕手术导致对方不孕犯法吗在女性进行宫外孕手术并切除输卵管这一过程中,谈不上对另一方的生育权构成了侵犯,这是由于女性享有自主决定是否生育的天然权利。因此,若夫妇两人的生育权发生激烈碰撞时,女性一方的权益会优先于男性一方。男性可以基于此事实作为其提起离婚诉讼的依据。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女性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范围内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同时亦具有选择不生育的自由,因此,女方因自身意愿而不愿生育并不存在侵害男方生育权之情况。男方仍可将此事视作夫妻情感破裂的重要原因而提出离婚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
    2024-03-04
    379人看过
  • 办理孕妇健康卡
    正常情况下在怀孕的3个月左右到离自己家比较近一些的妇幼保健院就可以办理孕妇保健卡。办理孕妇保健卡所需材料:(1)《生殖健康服务证》:女方凭单位或居委会证明、户口簿、男女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和医院诊断书、女方单人照1张,到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2)《生育医疗证》:城镇企业女职工凭身份证、《生殖健康服务证》,由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申领《生育医疗证》。(3)《围产保健卡》:妇方持户口簿、《生殖健康服务证》、《生育医疗证》在84天内到辖区内的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围产保健卡》,进入孕产妇系统管理。母子保健手册可以转让吗母子保健手册可以转让。母子健康手册包含国家惠民利民卫生计生政策、免费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重要的医学检查记录、健康教育知识、孕产妇的经历感受及孩子的成长记录5部分内容,分为孕前篇、孕产期篇、儿童篇和预防接种篇。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母子健康手册的发放要与国家基本公共卫
    2023-07-22
    278人看过
  • 侵害健康权致人残废的赔偿是什么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为充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侵害健康权致人残疾的损害赔偿应包括侵害健康权常规赔偿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抚养的间接受害人的抚养费赔偿等几个部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5-07
    339人看过
  • 三分钟完全了解健康权
    健康是健康权的客体,要阐述什么是健康权首先要明了什么是健康。《辞海》对健康下的定义是人身各器官发育良好,功能正常,体质健壮。精力充沛并且有良好劳动效能的状态。而现代医学认为除此之外,健康应包括保持持续、稳定、良好的心理状态,即所谓的心理健康。法律意义上的健康,应具有法律概念应有的严格内涵。学者一般对此有如下两种观点:一是生理健康说,即健康只包括人生理机能的完善状态,而不包括心理之机能;二是生理、心理健康说,此说认为健康包括身体的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以及心理的良好转态。健康如果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不宜包括心理健康。因为健康作为健康权之客体,如果包括心理健康,会不适当地扩大健康权的内容及其保护范围。心理是指人的思想、感情等内心活动,它属于精神范畴。心理健康之损害,实际上就是精神之损害。而一般来说,侵犯其它具体人格如名誉权、隐私权等等也带给受害人精神之损害。如果将精神损害统统纳入健康权保护之范围,势
    2023-06-08
    156人看过
  • 朱军怒讨名誉权
    应邀参加了一次药厂的新闻发布会,后来却发现自己的签名和肖像都上了药厂的商业广告。对此事很郁闷的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朱军,昨天到海淀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湖北新东科药业有限公司停止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支付赔偿金20万元。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朱军诉称:2004年5月23日被告药厂曾举办哈佛代高乐药品的新闻发布会,他作为大会主持人参加了会议。后被告在未经朱军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肖像和签名等用于哈佛代高乐药品的商业宣传,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2004年8月初,他发现这一事实后曾与药厂进行过协商,并达成了协议,约定被告立即停止一切使用朱军形象的用于哈佛代高乐药品的商业广告,立即收回并销毁所有印有原告形象的宣传品;被告关闭公司网上使用原告形象的广告,在7日内在相关宣传的当地媒体上进行声明澄清并表示歉意;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补偿金20万;被告在协议签订后10日内停止各销售机构的含
    2023-06-08
    178人看过
  • 生命健康权分健康权和生命权吗?
    1、生命健康权分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健康权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是指公民生命不被非法剥夺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与健康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如果生命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保护生命健康权,是刑法、民法、行政法等许多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非法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公民可以行使自卫权和请求权。自卫权是指公民当自己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正在进行的危害或者即将发生的危险时,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卫,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请求权是指当公民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其本人或其亲属有权要求加害者停止侵害,并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加害者的法律责任。
    2023-06-08
    303人看过
  • 健康权诉讼是小额诉讼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健康权诉讼如果是由于人身关系纠纷的,是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如果是侵权赔偿诉讼,并且诉讼金额低于人均工资30%的,是小额诉讼。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实行一审终审。第二百七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指已经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在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前,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准。第二百七十五条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二)涉外民事纠纷;(三)知识产权纠纷;(四)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五)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公民生命健康权侵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2023-06-01
    67人看过
  • 健康老人的"三乐"
    法律综合知识
    沪剧《芦荡火种的复排令无数戏迷欣喜,而在剧中邵*孙饰演的刁-德一形象则更让人难以忘怀。从四十多年前该剧的首演到今天的复排,这出戏中挑大梁的主要演员们,有的已去世,有的因年迈体弱而行动不便,唯有83岁高龄的邵*孙老人依然声音洪亮,宝刀不老。邵*孙能在耄耋之年依旧焕发艺术的青春,跟他健康乐观的生活态度和注意健身锻炼有关。邵老从17岁时开始唱戏,在六十多年的艺术生涯中,他曾多次经历生活的磨难,然而无论遭受怎样的变故,他积极面对人生的态度却始终如一。邵老是沪剧界的前辈,但他对名利看得很淡,对青年演员十分爱护、支持。那年,为使茅*玉早日挑大梁,邵老在《庵堂相会等大戏中甘当配角,还再三关照写海报时,把他的姓名排在茅*玉后面。邵老把自己的养生之道归为"三乐"--知足常乐、助人为乐、自得其乐。正是因为有着如此豁达开朗的心态,邵老的晚年生活依然很丰富。他一面手把手地教中青年演员,希望沪剧艺术不断发展创新,另
    2023-11-25
    314人看过
  • 生命健康权分生命权和健康权吗?
    1、生命健康权分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健康权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是指公民生命不被非法剥夺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与健康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如果生命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保护生命健康权,是刑法、民法、行政法等许多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非法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公民可以行使自卫权和请求权。自卫权是指公民当自己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正在进行的危害或者即将发生的危险时,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卫,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请求权是指当公民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其本人或其亲属有权要求加害者停止侵害,并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加害者的法律责任。
    2023-06-08
    258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健康权
    词条

    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身体健康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和从事民事活动的重要保证。 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公民健康权的行为,不仅要追究其民事责任,有时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更多>

    #健康权
    相关咨询
    • 宫外孕致被割输卵管属几级伤残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有责任。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存有上述过错的才承担责任。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
    • 宫外孕诊断成宫内孕的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2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去做医疗事故鉴定。
    • 有关侵害健康权致人残废的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9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宫外孕误诊导致输卵管切除可以起诉医院吗,宫外孕误诊如何进行维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0
      宫外孕误诊导致输卵管切除的,可以起诉医院。医学律师建议:(1)为保证鉴定公平、公正,切记切记不要选择医学会做任何形式的鉴定,并尽可能选择非本市或外省司法鉴定中心或鉴定所进行鉴定;(2)为避免医院篡改、伪造、销毁病历,应尽快自行到医院或委托律师复印客观病历(如入出院记录、体温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化验单或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
    • 宫外孕离婚有抚养权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1
      1、宫外孕发生的原因很多种,在你妻子无法证明因你而发生的,法院是不会支持; 2、在你们的婚姻生活中,你没有过错,不需要赔偿; 3、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4、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5、根据司法解释,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