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交强险的立法原意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予以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交强险是我国首个强制推行的险种,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者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
交强险属于责任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形式,按照不盈不亏的原则进行收支。从本质上讲,是代替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将本该由肇事个体承担的赔偿责任扩大到社会保险机制中去分担,以实现一定的社会保障职能。
关于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考虑机动车方是否有过错。
2、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向致害人追偿的权利,并没有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免除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
备注:基于交强险的特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了保险公司应当在免责的情形下根据受害人的需要垫付抢救费用,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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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免责条款无效问题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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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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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不计免赔条款的法律效力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4不计免赔条款是在投保的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将应当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交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赔偿责任承担比例进行赔付。如果该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则不计免赔条款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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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部分免责的具体条款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6部分免责也属于免责条款。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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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管辖条款中,关于无效合同的效力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4-12-25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一份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被认定为无效,那么整个合同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无效,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那么其他部分仍然可以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如果一份无效合同中的管辖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双方当事人适格并且表达真实意思,那么该条款具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6条第1款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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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对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呢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4下列免责条款的效力不应当予以确认:(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免责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2)当事人恶意串通订立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免责条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免责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6)免责条款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7)免责条款免除造成人身损害责任的。此外,如果免责条款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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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责条款归于无效怎么做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31、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而免责的条款;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而免责的条款;以及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不合理地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