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合同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04:20:32 448 人看过

1、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合同的,合同内容包括: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等。

2、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

第二十五条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分包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

一、公司倒闭老板跑路,农民工怎么讨回工资

实践中,因为公司倒闭老板跑路,所以接下来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因为是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公司老板跑路后并不影响员工采取维权措施,因此员工照样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时,要填写劳动申诉书,提交能够证明有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被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等。

2、向法院申请资产保护及公司资产清算拍卖。因为公司倒闭后,公司债主不仅有被拖欠工资的员工,还有其他的业务债主。所以,为尽快拿到工资,员工即需要采取这一手段。

另外,公司倒闭进入破产程序的,员工不仅可以追回工资,还可以依法领取经济补偿金。

并且,经济补偿金要按照以下的标准支付:

1、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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