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件拍卖公证定性的抗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6:41:12 380 人看过

我市某公证处曾对一拍卖活动予以现场监督公证。在拍卖过程中,报名时间截止时,仅有一人报名和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除此之外,别无第二家。在第二天的拍卖会上,拍卖人以拍卖公告发布的起拍价宣布与竞买人成交,拍卖成功,公证处经研究后,认为该拍卖行为并无不妥,便进行了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结果在公证质量检查时,该拍卖公证被认定为错证,理由是一人报名而进行拍卖,是不合法的。那么,拍卖活动中只有一个竞买人报名的拍卖究竟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呢,这个问题在我国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对这个问题,拍卖法也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商务部颁发的《拍卖管理办法》也未予以明文禁止,处于无法可依状态。

笔者认为,这种只有一人报名的拍卖既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原因在于,拍卖本质上是一种民事行为,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合同的过程,既然无法可依,则应当根据法无明文不禁止的法律理念,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能对其横加干预,妨碍其自由意思表示,从而达到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商品交往的快速、高效运行的目的。

一、拍卖是一个订立买卖合同的过程

《拍卖法》第三条规定:“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方式,其订立合同的各个阶段以及影响合同订立的诸因素与一般集市贸易和超市购物是基本相同的。它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有自己的一整套特殊的操作规程,比如报名登记、交纳保证金、公开竞价、底价保留等,这些环节都是由法律直接作出规定的,其目的是维护交易秩序,促进交易安全,实现交易利润最大化,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实现公平、正义。

拍卖的这些特殊规则和程序作为订立合同过程中的各个不同阶段或特殊要求,具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拍卖公告。拍卖公告作为要约邀请,一般包括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拍卖标的物简介、展示时间、起拍价、报名截止时间和竞买保证金数额及其他注意事项等。这是由拍卖的特殊性质和内容决定的。因为拍卖大多是特殊物品拍卖,包括房地产、机动车、珠宝首饰、名家字画、文物等,与一般买卖行为中的交易标的物比较,大多具有较贵重、金额较大或者不能搬动等特点。拍卖标的物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必须通过拍卖公告的形式对标的物加以展示,这样有利于更多的人了解拍卖标的物,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竞买活动中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拍卖规定》对强制拍卖的制约
    《拍卖规定》赋予并保障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在强制拍卖过程中,在是否进行强制拍卖、是否进行财产评估、如何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等重大事项上的优先选择权,在强制执行法律制度的完善与程序构建上都有重要的意义。一是制度设计者从程序的角度弱化执行程序中的职权主义色彩,引入当事人主义的理念,赋予并保障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及执行债权人或有关权利人在涉及他们重大利益问题上的选择权或决定权。当然这种决定权是不完整的,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评估、拍卖机构后,要经执行法院审查确定,笔者认为执行法院的审查确定应当是形式意义的,着重于《拍卖规定》第三、四条的评估拍卖机构的相应资质。对强制拍卖或是强制变卖、是否评估、以及评估拍卖机构的确定这些强制拍卖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以往的有关拍卖的规则并没有赋予当事人这种选择权或决定权。二是有利于保障执行程序的公开。让双方当事人、其他执行债权人或有关权利人对事关他们利益的重大问题或关键环节行使
    2023-06-08
    220人看过
  • 民法典对保证人的抗辩权的规定
    一、民法典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有哪些先履行抗辩权依存于合同的履行效力,不可能永久存续。当先期违约人纠正违约,使合同的履行趋于正常,满足或基本满足另一方的履行利益时,先履行抗辩权消灭。行使履行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及时恢复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责任。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无效果时,可根据法定条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视合同自始无履行效力,使依合同产生的先履行抗辩权消灭。合同撤销,履行效力消灭,也无履行抗辩权可言。合同无效,无履行效力,不产生先履行抗辩权,但可产生权利不成立或消灭的抗辩权。二、民法典对保证人的抗辩权的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三、债务保证的权利有哪些保证人对债权人不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所享有的只是抗辩权
    2023-04-12
    472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的有效性对合同履行的重要性
    合同履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相应担保。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依照规定互负债务,未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的顺序。一方未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要求。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履行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以
    2023-07-05
    369人看过
  • 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又对案件提出抗辩
    一、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又对案件提出抗辩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的,侵权人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法院审查后发现诉讼时效却已到期的,受理后驳回权利人的相关诉讼请求,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抗辩权本质上是义务人的一项民事权利,义务人是否行使,司法不应过多干预,这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根本要求。当事人一方根据实体法上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诉讼中提起的诉讼时效抗辩是实体权利的抗辩,是需由当事人主张的抗辩,当事人是否主张,属于其自由处分的范畴,司法也不应过多干涉,这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应有之意。因此,遵循上述意思自治原则和处分原则,在义务人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形下,人民法院不应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也与法院居中裁判的地位相适应。侵权人申请抗辩的,法院应予受理,但侵权人没有主动提出抗辩的,法院不得提醒侵权人也不能擅自以诉讼时效过期为由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根据相关规定,当
    2022-04-19
    69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如何对抗拍卖权
    船舶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权,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船舶抵押权的设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抵押权转让引起船舶抵押权权利主体变更的法律行为。船舶抵押权是为了担保债权而设立的,是从属于主债权的物权,因此船舶抵押权必须随同主债权的移转而转让。船舶抵押权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否则转让无效。如英国1894年《商船法》规定,转让文件必须采用该法附则提供的专门形式,如当时情况不允许,也应尽可能地采用与其相近的形式。船舶抵押权转让后,应办理转让登记,否则不得对抗第三者。中国海船登记规则规定,转让船舶抵押权,应由船舶所有人提出转移抵押登记申请,并呈验转移抵押协议和船舶所有人同意转移抵押字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二条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船舶抵押权
    2023-08-01
    493人看过
  • 租赁合同能否对抗法院拍卖
    一、租赁合同能否对抗法院拍卖不能对抗法院拍卖的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
    2023-05-06
    454人看过
  • 法拍房对抗买卖不破租赁吗?
    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对抗。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抵押权人(债权人)、竞买人可以据此起诉至法院请求审查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如审查发现租赁合同确属真实的,但是在设立抵押之后或查封之后成立的,该租赁合同也不能约束竞买人;如果是设立抵押或查封之前成立的,则该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权人(债权人)、竞买人仅可请求取得租金收益。拍卖房产最后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保证拍卖房产的瑕疵,法院不负责清场。竞买人一定要实地察看房产,了解拍卖房产有无人居住,是自住还是租赁,租赁期限,是否拖欠水、电、煤气、管理费等,到辖区派出所了解该房产的户口登记情况,能否满足户口迁移等事项。一、买法拍房存在
    2023-06-19
    154人看过
  • 拍卖公证书(自行拍卖公证)怎么写
    ()字第号兹证明______(拍卖单位全称)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地点)对______(拍卖物名称)举行了公开拍卖,应买人______(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或:应买人______(单位全称)]以人民币(或外汇人民币)___元中买。经审查和现场监督,拍卖单位和应买人均具有合法的拍卖、应买资格,拍卖物符合国家规定,拍卖程序符合《_________》(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拍卖规则)的规定,拍卖结果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市(县)公证处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附:凡欲申办拍卖公证的当事人,应在拍卖活动开始前的一定时间,向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公证机构依据规定,由承办公证员亲临拍卖现场监督,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核实。对真
    2023-06-08
    173人看过
  •  船舶拍卖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向准许其扣押申请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手段,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向准许其扣押申请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手段,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强制拍卖船期:如何采取强制拍卖手段执行法律文书?强制拍卖是一种执行法律文书的方式,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当事人履行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的义务。在强制拍卖中,买受人通过竞买的方式取得标的物,以实现债权的实现。然而,强制拍卖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需要严格规范和管理。首先,在采取强制拍卖手段时,必须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开性。拍卖程序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
    2023-08-26
    461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诉状的强制性性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1、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订立合同后,丧失了履行义务的能力。2、中止履行的适用事由是对方发生下列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3、先履行一方应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发生了前述情形。一、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几种?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以下三种: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
    2023-03-15
    480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适用情形,先诉抗辩权的性质
    一、先诉抗辩权适用情形先诉抗辩权适用情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有先诉抗辩权: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二、先诉抗辩权的性质先诉抗辩权的性质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从先诉抗辩权的功能上看,它具有防御性与阻却性。从保证人的角度观察,先诉抗辩权只有在债权人行使请求权时才可以对抗,如债权人并不行使请求权,保证人便不得主动对抗。2.从先诉抗辩权与主债权或主债务的关系上看,它具有独立性与专属性。从与主债权的关系来看,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自己不必有对债权人的债权存在,仅对于债权人的债权请求进行抗辩。从与主债务的
    2023-04-25
    251人看过
  • 票据抗辩特殊性
    票据抗辩
    由票据抗辩的内容可以看到其不同于民法上抗辩的重大的差异。在民法中,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有变动时,即有债权债务的转让时,民法规定了两点,着重保护债务人:(1)在债权让与时,债权人必须将让与之事实通知债务人,让与才对债务人生效;(2)债务人所有能对让与人行使的抗辩,都能对受让人行使。而在票据关系中,如仍上述民法规定,则会阻碍票据的流通。票据法不得不改变上述民法规定的两点规定:第一,规定票据让与时,不必通知债务人即可生效;第二,规定对债务人所能行使的抗辩加以限制。票据抗辩的特殊性是由票据的特殊性决定的。
    2023-06-06
    320人看过
  • 对于一般性抗辩权,我们需要进行深入探讨
    抗辩权可以放弃。抗辩权的特征如下: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保证人不得放弃先诉抗辩权吗?保证人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权利,放弃自己的权利是自己的选择,法律并不禁止。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限届至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只能先请求债务人履行,此时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清偿次序有先后之分,其中债务人是第一次序,保证人为第二次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2023-07-07
    196人看过
  • 一审未抗辩二审能抗辩吗
    一审不提出抗辩二审提出不予支持。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一、诉讼时效抗辩最新规定是什么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的,侵权人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法院审查后发现诉讼时效却已到期的,受理后驳回权利人的相关诉讼请求,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抗辩权本质上是义务人的一项民事权利,义务人是否行使,司法不应过多干预,这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根本要求。当事人一方根据实体法上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诉讼中提起的诉讼时效抗辩是实体权利的抗辩,是需由当事人主张的抗辩,当事人是否主张,属于其自由处分的范畴,司法也不应过多干涉,这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应有之意。因此,遵循上述意思自治原则和处
    2023-03-04
    45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一时性抗辩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9
      一时抗辩权一般有以下几种:[1] 其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得拒绝自己之给付。如买卖合同,出卖人在买方未支付价款之前,有权拒绝交付并继续保留已出卖的标的物。 其二,检索抗辩权,亦称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财产诉诸强制执行,或在有物权担保时先执行物权担保,只有当前两种情形仍不能满足债权时,保
    • 哪些是一时性抗辩权,一时性抗辩权有几种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8
      一时抗辩权,又叫延缓抗辩权、延期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暂时地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效力。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在相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行使抗辩权暂时拒绝相对方的请求。一旦相对方已为对待给付并提出请求给付时,则一方无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方的请求立即发生效力。
    • 抗辩权的性质顺序抗辩权的效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性质我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的抗辩,为何种性质之抗辩为权利否定之抗辩抑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之抗辩仅就条文文义,难以得出正确结论,该条明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此处,所谓“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究为何义至少可以作如下两种解释:一种为对方无请求权,故可拒绝其履行要求;另一种为自己享有拒绝履行义务的权利,故可拒绝其履行要求。二.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效力顺序履行抗
    • 拍卖公司年检要拍卖师证原件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2
      拍卖公司年检是需要提供拍卖师证原件的。核查资料包括:(一)拍卖企业年度工作总结。(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未更换机打《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请将正副本原件一并交回)。(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复印件。(五)某场拍卖会拍卖公告、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六)上一年年度拍卖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
    • 一时性抗辩权的概念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30
      1、一时性抗辩权的概念是: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暂时地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效力。 2、法律依据 《民法典》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