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偿还债务顺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20:04:18 223 人看过

债务人偿还债务的顺序,通常有以下的3种方法。分别是:1、第一清偿顺序一般是优先债权。所谓优先债权,通常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2、第二清偿顺序一般是普通债权。普通债权通常是相对于优先债权来说的的;3、第三清偿顺序一般是交付遗赠。

一、从债权和担保物权的法律解释分别是什么

1、从债权

从债权又称“附随债权”,债权分类之一,与“主债权”相对。指互相关联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中附加或从属于另一者的债权,如相对于原本债权的利息债权等,特别是指为担保主债的清偿而设立的担保债权

特征

(1)从两个债的关系而言,没有主债不发生从债,反之,没有从债也就无所谓主债。

(2)从债的产生或存在必须以主债的存在为前提,主债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从债当然不生效力。

(3)主债变更、转移或消灭后,从债通常也要随之变更、转移或消灭。

2、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一)抵押权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二)质权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

(三)留置权

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二、留置权、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顺位原则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当一个担保物上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即:留置权→已登记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三、签订质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1、明晰担保债权

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乃至质押权实现的可操作性。质押合同必须明确其所担保的债权

2、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质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另行协商。

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中注明债务人未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质权人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就该质押物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3、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质物的移转是质权成立的条件,并不作为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成立是两回事。因此,签订质押合同时需注意明确质物交付的具体日期,防止歧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2日 06: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公司债务与股东债务按什么顺序偿还
    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一、最新企业破产清算的顺序是什么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
    2023-03-15
    264人看过
  •  追偿担保人的债务顺序
    该段内容讲述了连带共同保证中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以及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问题。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并且可以要求其他连带保证人分担无法追偿的部分。如果内部没有约定比例,则平均分担。此外,如果其中一个连带保证人先行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其享有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权利,但应首先向主债务人追偿,如主债务人清偿不能的,再由其他连带保证人在前者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偿付。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若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在此情况下,保证人可以要求各连带保证人按照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无法追偿的部分。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由此可见,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其中一个连带保证人先行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其享有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权利,但应首先向主债务人追偿,如主债务人清偿不能的,再由其他连带保证人在前者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偿付。 连 带 保 证 人 清 偿 债 务 后 的 追 偿 权连带保证
    2023-09-10
    410人看过
  • 建筑债务受偿顺序
    建工程中,承包人有优先受偿权,但发包人的抵押权除外。消费者购房时,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受影响。工程价款包括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违约损失。承包人的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破产情况下优先于其他债权人。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折价或请求法院拍卖工程。建工程价值高,承包人优先受偿。 在建工程具有较高的价值,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会存在工程款和抵押权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承包人可以优先受偿建设工程的价款,但发包人的抵押权除外。 具体来说,当消费者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而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另外,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士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在破产情况下
    2024-01-05
    175人看过
  • 多个债务按哪些顺序偿还
    债务人清偿债务时,不分债务设立的先后顺序,所有债权人享有平等受偿的权利。一、留置担保和抵押担保区别是什么二者内涵不同:留置,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的特点: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二者效力不同:无论抵押权登记与否,也无论留置权人是否知道留置物已存在抵押权的事实,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二、债务人应如何取得抵押权抵押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2023-03-27
    263人看过
  • 出现多个债务人情况下债务的清偿顺序
    一、出现多个债务人情况下债务的清偿顺序根据我国现行制定法,债权是平等的。债务人清偿债务时,不分债务设立的先后顺序,所有债权人享有平等受偿的权利。但是,当债务人破产时,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一般债务按比例平等受偿,此外,当债务人具有偿还能力时,由债务人选择怎么偿还。二、债务清偿顺序大小的法律规定(一)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
    2023-05-06
    498人看过
  • 债务人破产债务应当按照哪些顺序清偿
    一、债务人破产债务应当按照哪些顺序清偿债务人破产后的债务按照以下顺序承担: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债
    2024-02-04
    387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偿顺序先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一、破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二、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人顺序如何排列?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一)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1、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
    2024-01-23
    293人看过
  • 个人债务清偿有什么顺序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以及留置权等的债权人,因为享有这些权利的债权人对抵押或质押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其次是普通债权,即没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一、民法典担保物权是否就是抵押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担保物权不只是抵押权,还包括质权、留置权。因为担保物权是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都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
    2023-03-25
    275人看过
  • 债务人和抵押人的清偿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一、同一财产上多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拍卖、出售抵押财产的价款按下列规定清偿:1、如果抵押权已经登记,清偿顺序将根据登记时间确定。这是按照按照抵押登记时间确定清偿顺序的原则,既适用于房地产抵押,也适用于动产抵押。几项登记抵押按登记顺序清偿;2、抵押权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赔偿。这一原则是针对动产抵押的;3、最押权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这一原则也是针对动产抵押的。二、担保物权清偿顺序是什么担保物权清偿顺序是:(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
    2023-03-05
    69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清偿顺序一致吗
    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之中,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清偿原则有别显著。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完全依赖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状况。如果共同财产无法满足全部债务或财产已分配至各自主人名下时,便需要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如何解决债务问题;倘若协商无效,须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然而,对于个人债务而言,其清偿责任则必须由个人财产承担。因此,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准确地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8-14
    401人看过
  • 遗产还债务先后顺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遗产还债务先后顺序遗产还债务先后顺序如下: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二、遗产还债是不是要起诉所有的继承人不是。起诉时,可以起诉继承人中的一个或几个。对于其他继承人,如果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可以不再列为当事人、不用到庭
    2023-08-24
    217人看过
  • 破产债务清偿顺序 优质债权
    破产债权清偿的顺序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申请破产的后还需要还钱吗企业申请破产的还需要还钱。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2023-03-13
    353人看过
  • 债务人可以指定清偿顺序吗
    一、债务人可以指定清偿顺序吗对于抵押清偿顺序我国民法典已经做出了相关规定,该规定并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因此抵押权人不能约定清偿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破产财产作为清偿总额的,是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剩余的所有破产财产总额。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指出,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
    2023-03-10
    395人看过
  • 公司债务与股东债务的分类及及其偿还顺序
    偿还公司债务与股东债务的具体顺序如下:先偿还公司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最后是普通的破产债权。如果还有剩余利润的,则分配给股东。公司债务股东怎么承担一般来讲,公司的债务,公司应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因为股东对公司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尤其是股东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股东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些特殊情况主要包括:1、一人公司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2、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应当在不实出资差额、未缴出资及抽逃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解散时,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公司解散时,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
    2023-07-28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务偿还顺序有什么?个人债务如何偿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1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 3、如果债务人死亡的,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 资不抵债股东债务偿还顺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根据企业破产法,公司资不抵债,即申请破产,进行公司破产债权债务清算,对于公司破产财产不能抵破产债务的,那只能说债权人(出借人)倒霉了,政府不负责任! 只是债务清偿会有一定的顺序,如员工的工资等优先、其次是税费,最后才是债务清偿,而且不足清偿的债务,按比例清偿。
    • 债务人偿还时,所有债务人具有平等的受偿权,如何确定偿还债务顺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根据我国现行制定法,债权具有平等性的特点,债务人偿还时,不分债务设立的先后顺序。所有债权人享有平等受偿的权利。但是,分两种情况,即当债务人破产时,依据《破产法》一般债务按比例平等受偿,此外,当债务人具有偿还能力时,债务人有选择权,通常,后者居多。优先清偿债务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
    • 所负债务有偿还顺序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02
      有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
    •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务受偿顺序有什么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31
      多个债权人的赔偿顺序如下: 1、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顺序受偿。 二、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拍卖、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规定清偿: 1、登记优先于未登记的赔偿; 二、全部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 3、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