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5:53:13 234 人看过

(一)申诉受理: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及其副本。须载明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职业、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副本数量与被申诉人数相同。

2、证明申诉人请求理由和事实的文件资料及证明材料。有证明人的,应提供证人证言书面材料,并注明证明人姓名、住址和联系办法等内容;有实物证据的,应提供证据实物;

3、申诉人劳动聘用合同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劳动争议处理部门拒绝接收材料不齐、请求事项不明、被申诉人不确定的申诉案件。

(二)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调解解决:

(四)仲裁解决:

开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在开庭4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开庭地点等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结案后,应在3日内制作仲裁裁决书,报仲裁委或办事机构负责人审批后送达双方当事人履行。劳动争议应当自仲裁庭成立之日起60日内办结。案情复杂的,经仲裁委批准可延长30日。

一、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有以下这些:

(一)着重调解着重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手段,并且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始终。

(二)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必须及时处理。

(三)合法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律适用的重要原则,也是劳动争议工作处理的准则。

(四)公正原则劳动关系的特征决定劳动关系是一种隶属关系,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坚持公正原则是劳动争议的重要原则。

二、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者诉讼能力不强。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劳动者诉讼能力普遍不强,突出体现在劳动者的举证能力上。虽然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对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之外的劳动者的权利主张方面,劳动者还是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的。但在案件审理中发现部分劳动者对其举证责任范围内的事项,其不能有效的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二)劳动者诉求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施行以来,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无论标的大小一律10元,简易程序或调解还减半收取,劳动者的司法诉求得到充分的表达。一方面,劳动者的司法诉求从符合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向不属人民法院主管的争议方向扩展,大量不属人民法院受理的争议诉至人民法院;另一方面,部分劳动者将多年前的劳动争议纷纷诉至人民法院。如有些已离职多年的劳动者要求原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甚至有些已退休多年的退休员工要求原单位支付其在职时的相关福利等等。劳动者的这些诉求体现了诉讼成本大幅降低后,劳动者的诉求缺乏理性,其有些诉求要么不属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要么早过了诉讼时效,因此很难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三)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不规范,劳动争议纠纷不断增加。事业单位基于各种原因大都存在编制外用工、临时用工情形,但事业单位的这种编外用工相当不规范,突出表现在未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给聘用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方面。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根据《劳动法》规定,只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事业单位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这些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由于未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因此劳动者的相关请求由于法律空白而往往被人民法院驳回。在劳动争议诉讼费用成本大幅降低后,虽然劳动者在诉前就知道其诉求的司法结果,但由于诉讼费用成本太低了,因此事业单位与劳动者这种纠纷大量诉至人民法院。

(四)企业改制、事业单位改革形成的竞争机制,致使劳动关系矛盾突出。改制后的企业,改企后的事业单位为适应新的运行机制的需要,推进企业科学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往往对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理顺、规范、变更或重新签订,为此双方产生争议也就在所难免;另外,随着国家“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政策的实施,企业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下岗、内退、放长假、买断工龄等新型劳动关系问题大量出现也就显得极其平常,由此带来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问题也随之增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5日 05: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建议
    (一)加快建设和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制度。目前,我国劳动法律、配套法规和规章很多,但存在不一致的地方。规章、答复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导致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员之间、劳动仲裁部门与人民法院之间对规章、答复的适用和理解存在较大差距,监督管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利益,建立健康的劳动关系市场秩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3.做好普法教育和案例指导。劳动争议案件政策性强,涉及大量劳动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广大劳动者法律知识匮乏,劳动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做好普法教育,人民法院要在审判实践中做好案件指导,注重调解,帮助解决劳动争议,实现案件的终结。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因利益不同,对抗性强,矛盾激烈,且多为群体性纠纷。比如,企业改制、结构调整引发的劳动争议,涉及众多劳动者的利益,处理不当容易引发上访等不稳定因素,闹事和集体走访如何处理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
    2023-05-07
    9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争议案件处理范围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和所属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没有劳动法关系的身份之间发生的争论不是劳动纠纷。根据与劳动争议相关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第二,由于订单、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第三,由于解雇、解雇和辞职;第四,由于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而发生的争议;第五,由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等。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2023-08-18
    42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仲裁庭如何审理劳动纠纷案件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必须由当事人提交,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案件;二、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投诉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上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等;三、仲裁准备:1、组成仲裁庭;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成员、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作出回避决定;3、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当事人的申诉和辩护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4、拟定仲裁方案。四、仲裁开庭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当在开庭四日前向仲裁庭成员送达书面通知,将开庭时间、地点告知当事人。收到通知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
    2023-07-16
    453人看过
  •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以劳动争议
    法院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一、调岗降薪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调岗降薪属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如果不属于前述情形的,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的,都是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
    2023-03-11
    116人看过
  • 6起案件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是不协调劳动关系的表现。在生产和劳动过程中,由于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动机取向和利益要求的不同以及各种因素的影响,劳动争议具有客观性。劳动争议一旦形成,将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及时依法处理去年年底,湖北省劳动争议新条例征求了公众意见。据悉,新办法明确了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职工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发生的纠纷,但住房公积金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为职工福利待遇的除外;;用人单位与录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发生争议的;证券、保险等行业的证券经纪人、保险代理人(具有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委托代理合同)与客户(证券、保险等企业)之间的纠纷;在经批准改制的国有企业中,职工对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职工安置方案不服,与改制企业发生纠纷的,包括六类纠纷,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此外,新办法还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期限、加班工资的
    2023-05-07
    344人看过
  • 受理范围: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等等。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
    2023-07-07
    313人看过
  • 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什么程序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流程: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将在7日内立案;立案后在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一、怎样办理诉讼离婚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要严格按照离婚程序进行。离婚程序如下: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定期开庭。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
    2023-03-13
    37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与不受理的程序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程序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争议案件不受理程序(1)、违反劳动仲裁前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15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对诉讼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而也不予受理。(3)、诉讼请求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管辖,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诉讼请求超越了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3-04-29
    87人看过
  • 浅谈劳动争议案件的几个程序问题(上)
    一、当前劳动争议案件所表现出来的主要特点及类型当前,随着劳动力资源的市场化及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呈日趋上升之势。这类案件与其他民事案件相比,在审判实践中表现出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1、劳动争议仲裁的前置性。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进入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来解决纠纷。当事人一方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不能未经劳动争议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经仲裁而直接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劳动争议诉讼程序的特殊性。目前我们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程序以及劳动法的有关程序性规定来进行审理的,无专门的劳动诉讼法。但基于劳动
    2023-04-29
    431人看过
  • 劳动局:5天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4件
    已经工作6年的刘先生是高新区一家企业的电子工程师,今年4月他突然被公司口头告知停止工作,因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金等问题未达成一致,他向市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调解仲裁。9日,这一劳动争议案件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庭审理,仲裁结果将于近期作出。而这只是5月1日以来市劳动局受理的众多劳动争议案件的其中一件。短短5天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4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首次实行免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记者当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处了解到,5月4日到5月8日,短短5天,仲裁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4件,5天受理案件比往年一个月受理的数量还多。据劳动仲裁处副处长方勇介绍,今年1月1日以后,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因劳动争议到仲裁中心申请劳动仲裁的人数明显增加,1月~4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每个月申请劳动仲裁人数增加了30%。特别是5月1
    2023-04-25
    464人看过
  • 如何执行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3-05-07
    204人看过
  • 超六成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合同争议
    近日,江苏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度全省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并发布了2013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据悉,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成为占比最大的案件类型,呈现出四大典型特点。2013年,江苏全省法院新收劳动争议一审案件48876件,较2012年增长3.32%。相比于上一年度28.07%的增长率,案件增幅总体趋缓,但仍处于高位运行。从受理案件情况看,呈现出四大典型特点。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成为占比最大的案件类型。受理的案件中,劳动合同争议31315件,占比64.1%;事实劳动关系争议4848件,占比9.9%;劳动保险争议3344件,占比6.8%。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多元化。劳动者的利益诉求涉及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的各个方面,如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解除合同、损害赔偿、竞业限制、服务期违约金、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等。非公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是劳动争议的多发地带。如苏州市工业
    2023-06-09
    27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的体制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可以用“一调一裁两审”来概括,即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除先进行协商外,可以申请劳动调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意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程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一调一裁两审”的制度将仲裁作为诉讼的一个前置程序,不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立法过程中,有的意见建议将这种仲裁前置的程序,修改为“或裁或审”,即由当事人选择,仲裁或者诉讼,不再将仲裁作为必经程序,由于减少了一个必经仲裁程序环
    2023-04-25
    294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上诉案件诉讼二审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至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北京时开劳动纠纷律师认为,劳动争议诉讼的二审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流程:(1)受理上诉。上诉的受理包括诉讼文书的接受和送达、诉讼案卷和证据的报送、立案。(2)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二审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组成合议庭、对提起上诉的活动进行审查、查阅案件材料并熟悉案情、决定是否开庭审理。(3)审理。上诉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径行裁判为例外。开庭审理的流程与民事诉讼一审的流程相同;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就能查清事实、予以裁判的案件,可以径行裁判。(4)裁判。二审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进行审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终局性的判定。二审判决和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此再行上诉。另外,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
    2023-06-13
    46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提起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1
      所谓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劳动者若需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义务,则必须先行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起仲裁。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首先,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大前提。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形下,根
    •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以劳动争议什么为前置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1
      劳动争议的程序是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必经的前置程序。根据第八十三条、第五十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据此推断,在法定期限十五日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该仲裁裁决显然不发生法律效力。
    •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吗,劳动争议案件的强制执行程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
    • 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程序规定有哪些,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怎么走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5
      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 一审程序分如下4个阶段进行: 1、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准备工
    • 劳动争议案件,劳动纠纷,劳动纠纷诉讼程序,劳动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9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