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与监护的联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08:06:09 174 人看过

一般我们认为监护人更多的注重保护内监护人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而法定代理人则更多的偏向于代未成年或劳动行使其无法从事的民事活动或决定权利;但是二者都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或老人的合法权益能更好地行使。两者之间的联系分别为以下三种:

1、监护制度和法定代理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监护不完全等同于法定代理,监护人也不等同于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主要是从参加民事活动、实现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方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提供法律保护。无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进行,这样就能够使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通过法定代理人的代理,充分、及时、有效地参加各种民事活动,满足其生活、学习、工作各方面的需要。

2、监护制度则是从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两大基本方面对被监护人实施全方面的保护。既涉及到法律行为,也包括一般生活行为;既涉及到财产权益的保护,也包括人身权利的保护;既涉及到权利的设定与行使,也包括义务的履行与责任的承担。总之,监护是一种全面的、连续的、综合的法律保护制度,而法定代理主要是针对民事活动的参加而设立的法律制度,它包含在监护制度当中。简言之,法定代理人所应履行的职责包括在监护人的职责之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两部法律在同一问题上分别使用了“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引发了对两个术语的不同理解,也给制定有关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本文试对二者作粗浅辨析,并对刑事诉讼法中“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的使用作简要讨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1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护理费与误工费的区别和联系?
    一、护理费与误工费的区别和联系?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两者是不一样的。但是当护理人员有收入时,这时护理费=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
    2023-04-12
    453人看过
  • 户主与法定监护人有关系吗?
    一、户主与法定监护人有关系吗?监护人是根据血缘关系、亲属关系依照法律的规定来的,与户口薄户主并没有直接关系。法定监护人跟居民户口的户主没有必然的关系。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2024-01-22
    397人看过
  •  解除与监护人的关系方法
    监护关系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当被监护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应相应终止。监护关系的解除原因包括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人身及合法权益等。监护关系成立后,因法定缘由监护关系可终止。监护关系的终止情形包括监护人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等。由于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因此当被监护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应相应终止。监护关系的解除原因如下:1、未成年人已达成年的法律事实或监护人、被监护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自动解除他们之间的监护关系,无须进行某种解除监护关系的法律形式。但是对于解除原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关系,则应通过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方可撤消其监护;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的,或者侵害
    2023-09-10
    500人看过
  • 公司破产与代理成本之间的联系
    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可分两种类型:一是经济上的破产,主要是指企业严重亏损,所有者权益呈现负数,企业无法维持下去;二是技术性破产,即法律上的破产。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济上的破产与技术性破产存在密切联系,技术性破产往往是由经济破产因素造成的,而经济上的破产则必然伴随企业技术性的破产,但两种破产形式在确认标准上确有不同,企业在破产时的实际状况则位于这两种极端情况之间。有许多破产企业将公司破产和其所表现出来的企业价值的降低都归于企业经营环境的恶化和对手的竞争。但这种理由很难站住脚,因为在同一个行业中,所有的企业都面临相同的经营环境,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在经营环境恶化时走向破产,相反,多数企业还能做到健康生存,所以企业发生破产的深层次原因并不简单在于恶化的经营环境。按现代经济学的观点,企业组织是生产要素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各种契约(书面和非书面)的联结,企业的价值则体现为代理人依据契约对委托人利益
    2023-06-06
    203人看过
  • 表见代理与诈骗罪的联系是什么
    行为人与相对人签订合同从表面上看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可以从民事上做出法律判断,而之所以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虚构事实、伪造证件等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对两个行为做出两个法律判断自然是可行的。一、何为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可见,表见代理有如下构成要素:一是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二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即有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外观。除此之外,理论上对于是否需要被代理人的过错以及相对人无过错作为构成要件存有争议。被代理人有过错,应该是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之一。理由如下:第四十九条有两处值得斟酌,一是“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二是“有理由相信”。法条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三者并列起来表述,应该表示三者是有共性或处在
    2023-06-28
    82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及与代理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委托合同关系中,委托他方处理一定事务的一方为委托人,接受该委托的一方为受托人。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合同与概括委托合同两类,前者是指当事人就仅一项或数项事务所达成的委托合同。后者是指当事人就一切事务达成的委托合同。一、委托合同的特征: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过程中,只有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从事委托活动,委托人才会承认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而产生的行为后果。因此,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非经委托人指示的,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得将其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结果据为己有。由此可见,委托合同是代理的一种根据,委托合同所调整的法律关系适用关于代理的一般规范。但是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并不完全一致。委托合同所调整的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是他们与第三人之间的
    2023-06-09
    61人看过
  • 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如何认定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法定监护人可以多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就是说父亲和母亲同时拥有监护权,因此法定监护人可以是多人。一、岁以上法定监护人的依据是什么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根据法律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仍然是可以成为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的。二、监护人和法定监护人有哪些不同监护人和法定监护人的不同: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三、监护人制度的说明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
    2023-06-28
    199人看过
  • 劳动法与女工权益保护的联系
    劳动法与女工权益保护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普查人口为8642万人,10年内增幅计37.5%,为全国之最。普查常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为2696万人,其中外省在广东流动人口数量至少在1500万人以上。根据普查数字分析,外来流动人口的女性,低教育程度者最多,一般为初中和小学文化。流动人员中至少有70%以上为外来打工者,其中70%为外来女工。她们多工作于非公有制企业,又绝大多数工作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她们的劳动环境、劳动报酬、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在一些地区和企业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有的问题十分严重。因上述问题引起劳资关系紧张,企业与工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教经济政策改革前的增幅成倍增加。此外国有企业熟练女工的下岗与失业问题突出。显然广东省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政策制定的倾斜,使失业工人,包括失业女工回岗和重新工作,在广东地区基本得到改善。但仍处于问题之中。为此本文重点研讨女工权益保护与劳动争
    2023-06-05
    125人看过
  • 成年人是否需要与监护人保持联系?
    18岁以后如果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没有监护人。我国《民法典》规定,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关系终止。由此可见,监护关系终止的标准是被监护人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来讲,自然人年满十八周岁即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在正常情况下自然人年满十八周岁即为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其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的监护关系终止。当然,有特殊情形年满十八周岁因疾病等原因无法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关系依然存在。有没有18岁以上的监护人1、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2、一般情况下,只有未成年人才需要监护人。成年人的,只有不能辨认或者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才需要设置监护人。《
    2023-07-01
    176人看过
  • 公诉权与法律监督权之间的联系
    公诉制度是现代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检察制度的核心内容。从现代法治的一般规律来看,各国检察制度尽管有不同的制度设计,但是在许多重要的方面仍然体现出相当的趋同性。特别是在诉讼程序方面,检察机关都毫无例外地承担了公诉的职能,享有对刑事犯罪案件提起公诉的权利。公诉权的行使要遵从诉讼规律。所以有关公诉权的研究,更多的是诉讼程序视角的研究。这对于完善公诉理论与实践无疑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从国家法治建设的角度看,对于包括公诉权在内的权力研究还需要有一个更开放的视角,也就是需要分析它的法治功能和定位,从法制系统的角度探寻其发展规律。■公诉权与法律监督权的连接点在于实现权力制衡公诉是实现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具有法律监督的性质。公诉权的法律监督性质,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从权力制衡的角度看,公诉权的法治价值在于通过它实现对审判权的制约,即通过控制刑事审判程序的入口和关注裁判结果来实现对审判权
    2023-06-11
    432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联系是什么?
    相同之处。辩护人和代理人都是为了维护各自委托人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在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许多相通的地方。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即使所谓的授权也仅仅是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权利: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依法可以查阅案件材料,了解案情。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诉讼代理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
    2023-08-17
    192人看过
  • 监护与代理的甄别:从法律角度分析
    监护和代理的区别:1、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监督保护的人为被监护人。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民事权益与别人发生法律纠纷时,监护人可以直接处理;2、代理关系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是法律规定的结果,委托代理是当事人自行选择的结果。法定代理人不能取消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双方可以提出终止代理关系。监护人是法定代理人吗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法定代理一般适用于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和其他无诉讼行为能力的诉讼原告和第三人,而不适用于被告行政机关,只有有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才可以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另外,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它主要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
    2023-08-03
    315人看过
  • 法定监护、指定监护、遗嘱监护与约定监护是什么
    一、法定监护、指定监护、遗嘱监护与约定监护是什么1、法定监护(1)法定监护,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的监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2、指定监护(1)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单位或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监护人的监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
    2023-06-04
    449人看过
  • 监护人如何授权残疾证联系人代表自己?
    残疾证联系人不能代表监护人。监护人和联系人是有区别的,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1)法定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3)遗嘱监护人,(4)委托监护人。残疾证监护人怎么变更监护人不是随意变更的,《民法典》里规定:监护人的变更要按照以下的顺序顺位变更:(一)残疾人的配偶;(二)残疾人的父母;(三)残疾人的成年子女;(四)残疾人近亲亲属;(五)残疾人的其他亲属、朋友,但要经残疾人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认可的;(六)没有上述五类监护人的,由残疾人的工作单位或者其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或者乡镇以上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原则上监护责任按照顺位承担,如果亲属朋友或组织机构无争议,到发放残疾证的民政组织机关按其程序要求申请变更,如果有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来直接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
    2023-07-07
    34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子女监护权与抚养权的联系与影响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2-30
      监护权是指监护人对于孩子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享有的监督和保护权利。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享有抚养的权利。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与由谁抚养没有法律逻辑关系。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
    • 亲权与监护权的区别与联系是什,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9
      亲权与监护权的区别:亲权表现的是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监护权表明的是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亲权与监护权的联系:亲权和监护权都表明人与人之间的身份关系。
    • 司法考试法定代理人与近亲属的区别联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3
      法定代理人,是指由于法律上的直接规定而有代理权的代理人。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有监督、保护责任的人。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虽然有时可能是一人所兼任并有密切的联系,芜湖律师指出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一)设定两者的目的不同。法律设定监护人的目的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解决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事行为能力方面的障碍,从而使公民的民事权利
    • 诉讼代理人与当事人的区别与联系?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8-30
      诉讼代理人不是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诉讼代理的特点如下: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
    • 委托和代理合同的区别与联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8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委托合同确定了受托人愿意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法律关系。这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及其被代理人(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得以向代理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授予代理权的基础关系。否则,委托代理关系会因失去基础而难以存在,同时,在民事流转领域内适用的委托合同,是以完成代理关系,实现被代理人所追求的结果为目的的。脱离了这一目的,委托合同就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