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一下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05:50:25 452 人看过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联系是如何的

缔约过失责任市合同责任得向前得延伸,是在违约责任之后产生得一种新型得合同责任。历史到了近代才产生,而到了现代更是产生了后合同中责任(合同得附随义务产生得责任)以及后合同责任(如保密义务等等产生得责任),那么缔约过失责任其实属于前合同责任,是在合同成立之前产生得,是当事人在合同得订立过程中得欺诈或者隐瞒或者虚假交易等引起得。这时候合同并未成立或者无效成立,因此并不会产生违约得依据,而为了保护合同相对方得期待利益和诚信,就产生了缔约过失责任。只有合同有效成立,而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才能够产生违约责任,它保护得就是合同上得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0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缔约过失责任相关文章
  •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什么是指在缔约阶段,一方或双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并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或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从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是合同问题中的两个不同概念,前者发生在缔约阶段,是在合同没有订立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受损害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方法;后者发生在合同生效后的履行阶段,此时一方因对方的不履行或履行不合要求而受损害的,就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缔约过失主要包括三种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采取过错责任原则,以当事人违反相关义务并造成损害为条件。具体来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五个: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约的过程中。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或者在合同已经成立但因为不符合法定的合同
    2023-06-04
    236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什么?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之际,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到一种特殊的关系(即信赖关系),双方均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互负一定的义务,一般称之为附随义务,即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等义务。若当事人违背了其所负有的附随义务,并破坏了缔约关系,就构成了缔约过失,才有可能承担责任。2、该违反
    2023-06-19
    271人看过
  • 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辨析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道理的法律责任,其适用空间范围是合同的订立阶段和合同的效力确定阶段。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时间范围,是指在什么时间可以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它涵盖了契约的整个社会历程。缔约过失责任概念中的效力确定、法定性、相对性、附随义务、信赖利益均有其特殊的意义。关键词:缔约过失责任、承诺、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效力确定、法定性、相对性、附随义务、信赖利益传统民法上,民事责任体系主要包括两大组成部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前者主要是指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后者主要是指合同债务不履行时的民事责任。两者相得益彰,各自调整自己的范围,自在地构建了民事责任体系。然而,随着19世纪资本主义民商法学理论的迅猛发展,这种责任体系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这主要表现在传统民法过分注重意思说,强调当事人主观意思的合致,很难适应快节奏的经济活动。此外,要约或承诺的传达失实,相对人或标的物的错误,承诺发出后生
    2023-06-08
    371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也称先契约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中先合同义务,是随着缔约当事人双方因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逐渐产生的义务,而非合同有效成立所产生的给付义务。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①发生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这是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基本区别,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或因不具备法定条件被确认无效或撤销时,才可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②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法定义务。由于合同尚未成立或归于无效、撤销,因此当事人不可能违反合同义务。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当事人,是在订约阶段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付的法定义务。③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损失主要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另一方对此产生信赖(如:相信其会订立合同),并因此支付了一定费用或放弃其他机会,因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得不到补偿。
    2023-06-04
    272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原因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前提是企业在签约过程中有不规范的行为。主要包括:1、恶意磋商行为。很多经营者认为,合同没有成立之前的行为就不受约束,甚至将利用恶意磋商贻误对方的商业竞争时机视为很好的竞争手段。企业经营者通过与竞争对手进行磋商,贻误对方与他人合作的机会,这种方式的恶意磋商活动将使企业面临被追究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风险。2、应当披露的的信息未披露。这种情况是较为常见的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原因,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时,经营者认为对方没有询问就不必向对方说明物品瑕疵或权利瑕疵,或者经营者为了促成交
    2023-04-13
    184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要件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则应承担民事责任。例如,甲乙双方在谈判过程中,甲向乙允诺,如果乙不与丙订约,则甲将与乙正式签订合作合同。乙信赖甲的允诺而未与丙订约,但甲最终拒绝与乙订约从而使乙遭受损失。此时,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有以下构成要件:第一,此种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基本区别在于,它发生在缔约过程中而不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或者虽然成立,但因为不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时,缔约人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第二,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由于合同尚未成立,因此当事人并不负有合同义务,也不可能违反某种合同义务。然而,在订约阶段,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负有诚实、忠实、保密等义务
    2023-06-19
    42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可以约定。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致... 更多>

    #缔约过失责任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概念?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4-06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03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原因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前提是企业在签约过程中有不规范的行为。主要包括: 1、恶意磋商行为。很多
    • 缔约者过失责任的概念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4-06
      是指在缔约阶段,一方或双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并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或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从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是合同问题中的两个不同概念,前者发生在缔约阶段,是在合同没有订立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受损害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方法;后者发生在合同生效后的履行阶段,此时一方因对方的不履行或履行不合要求而受损害的,就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缔约过失主要包括三种情形:
    •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4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原因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前提是企业在签约过程中有不规范的行为。主要包括: 1、恶意磋商行为。很多
    •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9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原因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前提是企业在签约过程中有不规范的行为。主要包括: 1、恶意磋商行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