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成立有什么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00:10:31 233 人看过

干股成立的要件是需要股东会所有成员的一致同意,取得方式有股权赠与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干股就是指不出资但是可以享有公司的股权。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

一、股权转让手续怎么办理

股权变更手续是需要带齐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的,并且涉及到转股的问题,对于股东的资质要求也较为严格,并且知道股权变更的手续是相当重要的。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1、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2、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3、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4、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二、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变更需要下列手续:

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相关工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评估、验资。

5、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6、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7、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8、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原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股权要怎么转让

股权转让流程有:

1、首先需要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其他股东需要对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6、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自首与立功有什么成立条件
    自首包括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为: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则仍视为自首。特别自首成立的条件为:一是主体必须是依法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已被宣判的罪犯,因其人身自由已经处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故不存在自动投案问题;二是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的罪行必须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未掌握的罪行与已掌握的罪行应属不同性质。如果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的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已被掌握的罪行是同种性质,则不属于自首,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果如实供述的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自首的处罚标准,具有一定层次性:第一,即一般情况下,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在一般情况的条件
    2023-05-01
    259人看过
  • 股东大会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表决,并没有规定必须1/2通过有效。事实上,股东是可以自由约定的。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其它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公司是一种公司的组织形态,有限公司对外所负的经济责任,以出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为限。分为私人有限公司和公共有限公司。倘若有限公司被债权人清盘,债权人不可以从股东个人财产中索偿。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效力有什么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主要可以依据以下理由:1、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召集程序问题。公
    2023-08-14
    374人看过
  • 受贿罪干股认定条件有哪些
    一、受贿罪干股认定条件有哪些在贪污犯罪体系中,时常提及的"干股"指的是,公职人员运用其职权之便,通过为他人提供服务并从中获取利润,从而直接成为未支付任何资金便可持有之公众公司上市股票。这其中,"干股"的认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必须是公职人员凭借其职务之便为他人带来利益;其次,公职人员需要从他人手中取得此类股票,而且这种股票的获得并不要求实质性的投资;最后,公职人员与供给股票的对方之间需存在金钱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二、受贿罪的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受贿罪司法解释,倘若行为人通过利用其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取任何形式的财物,均将被判定触犯该项罪行。当涉及到个人职务待遇时,其违反相关规定并实施不当行为也将视为构成犯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
    2024-07-25
    443人看过
  • 什么是干股,干股什么时候分红
    一、什么是干股?干股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有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赠送干股应经董事会同意,因它涉及股东权益,造成股东权益的减少。如果所赠干股是超过公司实收资本所出,就会形成掺水股,使股价减少和每股收益减少。若以公司留成收益转作干股,等于是把对股东负债的留成收益转成公司资产,使每股权益降低,也会影响股票的市场价值。干股在含义上其实更偏向于虚拟股,因为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是指假设某个人拥有了这么多股份,并按照相应的比例分取红利,虽然有些公司的老板在赠送干股时会签署协议,但实际上干股股东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而仅仅享受分红的权利。二、干股什么时候分红?干股分红其实就是持股股东按照持股所占的比例,在年底的时候在真实利润的前提下,所分的红利。干股的分红权利其实和普通股票是一样的,只是干股股东仅享有分红权利,而没有普通股东的其他实质性权利。干股
    2023-02-19
    281人看过
  • 隐名股东的成立条件
    一、隐名股东的类型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与隐名股东有关的纠纷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公司内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公司利润分配纠纷、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纠纷、对内承担责任纠纷、出资纠纷等;另一类是涉及公司外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对外被视为公司的股东主体问题、隐名股东或显名股东向外转让股权纠纷等等。二、隐名股东的认定对这两类不同的涉及隐名股东问题的纠纷处理时,我们仍应坚持双重标准,内外有别的处理公司法问题的这一基本原则,从公司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两个角度入手。具体而言,其一、在处理公司内部关系引发的纠纷时,主要应遵循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的原则。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就权利义务分配达成的契约与一般的民事契约没有本质区别,只要双方意思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公司内部,这种契约改变的仅仅是公司股东间的权利义务分配而已,并不涉及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只要这种契约属于双方真
    2023-04-12
    262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成立条件
    一、股权转让的成立条件股权转让的成立条件如下:1.股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股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以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3.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二、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情形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情形有如下: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股权转让一定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吗股权转让不一定要通过股东会
    2023-05-22
    75人看过
  • 什么条件需要满足才能成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创立大会;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与要求(一)发起人的范围。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包括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二)发起人的资格。我国规定了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才能充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三)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
    2023-07-03
    266人看过
  • 控股公司成立的条件需要满足什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控股公司:控制另一法人公司的董事局的组成;控股公司注册机构王1365先1188生371提示:各地要求不同;控制另一法人公司的过半数的表决权;控制另一法人公司过半数的已发行股本,在所持股本中如部分在分派利润或资本时无权分享超逾某一指明数额之数,则该部分不计算在该股本内(控股公司注册机构提示:各地要求不同);另一法人公司是该公司的附属公司的附属公司。成立控股公司的条件成立控股公司的要求根据国资委的规定,它没有诸如资本金数额等门槛。控股公司不是一个务虚的公司,而是必要的公司形态,它在资本管理链条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它的管理内容也是实实在在的。产业集团型控股公司不同于一般性的投资公司和投资银行,它是以一定专业方向和核心专长为基础,致力于在一个产业中谋求发展而实现其经济效益。控股公司的管理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公司章程中明确的程序进行。作为产业集团型控股公司,既不能等同
    2023-07-02
    465人看过
  • 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大致需要满足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发放贷款;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对除被投
    2023-06-18
    487人看过
  • 2024以股抵债成立的相关条件是什么
    一、以股抵债成立的相关条件是什么1、按份之债成立的相关条件有:(1)债权人或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是可分的;其给付是基于同一原因;以及债权人或债务人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或者负担债务。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按份之债的效力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在按份之债中,按份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债权份额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无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全部债务。2、就
    2023-12-01
    222人看过
  • 2023成立股权投资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成立股权投资公司的条件是什么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2)股权投资基金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5)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成立程序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4.刻私章: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2022-12-14
    125人看过
  • 共同犯罪有什么成立条件
    1.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2.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六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
    2023-04-22
    448人看过
  • 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什么
    反担保的条件:1、担保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2、由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一、《民法典》对于担保的有关规定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
    2023-03-11
    380人看过
  • 定金条款成立要件有什么
    一、定金条款成立要件有什么定金条款成立要件为:1、是对债权的担保;2、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3、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二、能退购房定金的条件有什么能退购房定金的条件有什么:1、卖房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当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2、当事人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卖房者应当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3、房屋买卖合同关于价格、面积和数量等主要条款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
    2024-01-11
    11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干股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成立?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4
      干股成立的要件:干股本质上是一种股份赠与,必须符合股份转让的要件,也就是说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没有人行使优先权才能成立。否则,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闭锁性和人合性所带来的对股东进入公司的限制,和其他股东的优先权问题,干股就无法成立。
    • 什么是成立的干股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9
      干股成立的要件: 1、干股一般指没有实际出资而取得的股权,应当符合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2、干股应当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 干股成立的要件有什,具体规定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29
      干股成立的要件是需要股东会所有成员的一致同意,取得方式有股权赠与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干股就是指不出资但是可以享有公司的股权。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
    • 干股协议成立有效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16
      干股不是正式的。正确的法律术语,中国的公司法没有使用干股这个词。但是,实践中,“干股”大量存在并被普遍使用,通俗的说法,干股就是没有实际出资或者以非常优惠的非现金出资方式取得了公司股权。常见的干股获得方式:1、股票赠送公司成立后,股东直接将所有或部分股票赠送给他人,赠送人成为干股股东。2、所有权激励(免费或低价转让部分所有权)的高科技类、管理类和其他企业,为了维持人才,大股东将自己手中的一部分所有
    • 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法律规定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控股公司成立条件如下: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有: 1、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达到法定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