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有什么样的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5:41:27 221 人看过

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当债务人的行为是无偿行为或者债务人的行为是恶意有偿行为并且受益人也为恶意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其行为,当受益人受有给付时,可同时请求其将利益返还;对于受益人而言,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后,受益人已经受领债务人财产的,应当返还,原物不能返还的,应折价赔偿。

一、财产转移撤销权如何撤销

财产转移撤销权的行使:

1、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2、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3、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4、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转移行为。

有下列情形的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不当得利纠纷是指什么?

不当得利纠纷是没有正当理由获得利益发生的纠纷。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包括原受利益及孳息。善意受益人将应返还的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而主张所受利益己不存在的,利益受损人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第三人主张返还。因侵权行为取得利益而致他人受损害的,受损人有权要求其承担不当得利返还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0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一)撤销权行使的范围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以及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均可以行使撤销权。(二)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遵循如下规则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符合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三)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自或者应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为有效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注意事项:1、了解构成撤销的事由2、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方式3、把握行使撤销权的时间一、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法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行使撤销权后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规定,撤销权人行使合同撤销权后,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处于无效状态。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被撤销后并不
    2023-02-24
    360人看过
  • 合同撤销的效力是什么有样的
    合同撤销后将发生两方面效力,一是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无需履行合同;二是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合同被撤销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一、民法典合同效力被确认无效该怎么处理合同效力被确认无效这样处理: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合同撤销后财产能返还吗?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被依法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就是无效的,而不是从被撤销之时起无效。一旦合同被撤销,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原合同对当事人不再具有任何约束力,当事人也不得基于原合同而主张任何权利或享受任何利益,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
    2023-06-28
    241人看过
  • 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与撤销权的行使
    房屋赠与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撤销权的行使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1、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2、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后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只有出现了法定撤销的情形才可以行使撤销权,比如:(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房子赠予儿子后,想要回来怎么办凡涉及房屋赠与,进行完不动产变更之后,便不得任意撤销。对于父母赠与自己孩子的房产同样如此。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
    2023-06-26
    257人看过
  • 债务人撤销权的法律效力如何行使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合同保全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有哪些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
    2023-03-05
    233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产生的效力如何产生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一、合同代位权和合同撤销权有何区别?合同代位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有:(一)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有无到期债权存在在所不问。(二)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三)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而撤销权
    2023-04-02
    432人看过
  • 行使撤销权有什么意义
    行使撤销权的效力是,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行使撤销权有什么法律效力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于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法律行为害及债权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它是债的保全措施之一。设立撤销权制度,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维持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
    2023-07-29
    395人看过
  • 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如何认定
    撤销权的作用在于使已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消灭。但撤销权的行使有没有溯及力,在不同种类的撤销权中是不同的。(一)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就任意撤销权而言,其行使就不具有溯及力,在撤销前已交付的财产,赠与人不得请求受赠人返还。(二)法定或者授权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对法定撤销权和授权撤销权而言,其行使就具有溯及力。赠与撤销后,如果赠与合同尚未履行,其效力在于免除赠与人履行之责,如果赠与合同已部分履行,则未履行部分不需要再履行。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
    2023-07-22
    399人看过
  • 撤销权的行使时间,撤销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撤销权的行使时间是多久?1、我国《民法典》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权事由后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该条规定了撤销权消灭的两个事由,即除斥期间的经过和权利人放弃撤销权。2、除斥期间的经过(1)我国《民法典》第55条第一项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一年期限,属于撤销权消灭的除斥期间。除斥期间就是权利存续的期间,即在此期间内权利存在,超过此期间权利消灭。从超过此期间权利消灭的角度来说,除斥期间也是权利消灭的期间。(2)除斥期间的起算日期的确定可区分两种情况:a一方以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撤销权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起算。因为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当时就会
    2023-02-15
    308人看过
  • 撤销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怎样的?
    撤销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怎样的?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在其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撤销决定后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撤销判决主要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1、主要证据不足。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缺乏必要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情况。主要证据不足意味着行政机关在查清案件基本情况或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缺乏事实基础,人民法院有权予以撤销。2、适用法律错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错误的适用了法律、法规的条款。3、违反法定程序。指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时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作出该行为应当遵循的步骤、顺序、方式和时限等要求,它是作出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判决一个独立存在的理由,不依附于其他任何条件,只要具体行政行为违反程序,不管决定正确与否,都构成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
    2023-06-02
    478人看过
  • 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是怎样的
    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如下: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一、身上有债务可以放弃继承权吗身上有债务可以放弃继承权。继承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决定放弃继承权。债权人对债务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也不能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前存在的财产),而非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后才发生的财产),放弃继承权,虽然也会使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从而间接地影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但放弃继承权只是阻止债务人将来责任财产的增加,即放弃增加责任财产的机会,不是放弃现有财产,所有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同时,继承权是基于身份权而产生的财产权,如允许撤销将会侵害债务人的人身利益,干涉了人身自由。二、公益赠与债的撤销权有哪些规定对公益性赠与债的撤销权不可以行使。该笔赠与是公益性质的,债权人不能行使自
    2023-03-08
    420人看过
  • 破产撤销权权力行使范围是什么
    (一)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我国破产法中规定的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的行为即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由于该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破产管理人或清算人可通过侵权损害赔之诉或不当得利返还之诉追回财产。(二)债务人的无偿行为。债务人的无偿行为是指破产债务人将本属于破产财产或权利的以无价或几近无代价的方式过度给第三人的行为。(三)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非正常交易行为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而侵害债权人的行为。我国破产法明确规定了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的行为可撤销行为。判断非正常压价的标准,从理论上讲,应与出卖时的市场价格水平大体相当。在实务中,应考虑在市场经济中,存在市场交易的风险性,对于稍低于市场价格的出售行为,一般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不能一概地予以撤销。(四)可撤销的偏颇行为。偏颇行为是大陆法国家的用语,指债务人在临界期间内实施的,使个别债权人
    2023-04-02
    166人看过
  • 什么叫行使撤销权
    一、什么叫行使撤销权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一方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在一定期间内请求确认该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的权利。可申请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况如下: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
    2023-05-03
    465人看过
  • 如何有效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一、如何有效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赠与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情形为:1.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反悔的;2.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近亲属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行为的;3.赠与合同的撤销权的其他行使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二、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有哪些分类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包括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两种分类:1.法定撤销权,是指在具备法定撤销事由时,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使赠与合同自始无效的行为;2.任意撤销权,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对于动产来说,是指标的物交付之前,对于不动产来讲,是指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前。三、民法典中赠予合同多久
    2023-10-26
    207人看过
  • 撤销权行使的时效的法律内容
    撤销权行使的时效规定: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二、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4-05-05
    36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是怎样的,撤销权行使对债务人的效力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4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依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的确定而产生多方的效力。(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应当将因行使撤销权所收取的财产,加入到作为全体债权的一般担保的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中,而无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可以就行使撤销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向债务人求偿。(2)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该行为自始无效,并使得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行为无效。(3)对第三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后,第三人与
    • 行使撤销权的效力有何内容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09
      行使撤销权的效力如下: 1、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 2、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3、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
    • 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
    • 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效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行为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主观恶意; 3、债权人的撤销权,应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以诉讼的方式提起,债权人中的任何一名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用债务人承担。 4、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
    • 债务人撤销权的行使效力是否具有效力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7-29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