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前
1、怀孕后不能适应原来的工作的,女职工可凭医疗机构的证明,要求用人单位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2、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夜班劳动,也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3、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产检的,所需的时间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二、生产时
1、生育有产假:生育可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流产也有产假: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产假期间有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参加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4、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可报销: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参加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生产后
1、女职工生产后,还在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夜班劳动,也不得延长劳动时间。
2、哺乳期内,女职工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有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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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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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孕妇有什么特殊待遇?产假有多少天?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2法律上对怀孕妇女在劳动保护上的规定比较详细,主要有:(一)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三)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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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在职场中的待遇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5-01-19根据《女工人劳动保护限定》第七条的规定,女工人在怀孕期间,其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她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此外,单位也不得安排女工人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如果怀有孩子的女工人无法胜任工作,她需要提供医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她可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另外,怀有孩子七个月以上的女工人通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单位必须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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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在公司的待遇法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23《女工人劳动保护限定》第七条限定,女工人在怀孩子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限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怀孩子女工人如不能胜任工作,女工人需提供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孩子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工人,通常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肯定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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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在流产后享有哪些特殊待遇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6根据《女职工保护办法》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据此,你可以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休息一定的产假。 休假时工资应发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