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还是诉讼时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20:12:28 410 人看过

是除斥期间;主张撤销权时效是诉讼时效的观点认为,撤销权是请求权,即请求撤销合同的权利,不是形成权,债权人不可以自行撤销合同,故撤销权的时效应为诉讼时效。主张撤销权是除斥期间的观点认为,债务人、第三人有诈害行为的,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因此撤销权时效,属除斥期间。民法典规定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和五年。债权人知道撤销原因的,自知道之日起,为一年。债权人不知道撤销原因的,自诈害行为发生之日起,为五年。期间届满,当事人撤销权消灭

一、撤销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由此可见,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涉及到债权人、债务人、受益人和受让人在诉讼中的当事人地位,另外根据规定:“债权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因此,撤销权诉讼中涉及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是相当明确的。

二、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无需事事由法律特别规定,只需符合法院受案范围的请求权,均可援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需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未做特别规定的,当事人不能援用除斥期间。

3、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制度,除斥期间则无,是固定不变的,故除斥期间又有不变期间之称。

4、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当事人的请求权依然存在,只不过是被请求权人产生时效届满的抗辩权,可以据此对抗请求权人的请求。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消灭的是实体权利,该权利丧失,不能再行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31日 2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
    是除斥期间。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制度,其针对的对象是债权请求权,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物权不是债权。《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行使条件(一)请求权人应为占有人,非占有人即使对占有物享有合法的权源,也不能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二)须有占有物被侵夺。侵夺,指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而排除占有人对物的事实上的管领力。(三)相对人应为侵夺人。(四)占有物仍然存在并可返还,方可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2023-08-18
    108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及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免除承担责任的期间。在除斥期间,债权人不行使权利,便丧失该权利,如债权人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如果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当然不能再申报债权,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便丧失胜诉权。既然法律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予保护,债权人当然亦不能期望在破产程序中受偿。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消灭胜诉权的期限,即公民或法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权利人不请求诉讼权,其胜诉权消灭。如果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一定期限内自愿偿还,对于债权人而言不属于不当得利,但在破产宣告后或之前一定期限,债务人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的承认或承诺偿还,实际上是对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侵害。因此,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即使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一定期限或破产宣告后承认该债权或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亦认定无效。一、应对债务纠纷要注意什么?1、重视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2023-03-12
    209人看过
  •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从何时起算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从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三种类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1、相对人的撤销权。2、债权人的撤销权。3、破产撤销权。存在因重大误解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一、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区别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都是以一定事实状态的存在和一定期间的经过为条件而发生的一定的法律后果,都属于法律事
    2023-03-20
    466人看过
  •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可以并用吗
    二者的法律价值大致相同,是不可以并存的,除斥期间经过,权利义务消灭,适用除斥期间的就不能再适用诉讼时效。一、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怎么办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二、除斥期间为什么是绝对期间除斥期间不是绝对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合理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
    2023-03-23
    94人看过
  • 任意撤销权是否有除斥期间
    可以。除斥期间分为法定和约定两种,因为除斥期间一般是针对形成权,约定的除斥期间一般在合同解除方面适用的较多,除斥期间是可以约定的。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一、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有什么不同呢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除斥期间,刚才咱们也上面也说过了,是指法律预定某种权利于存续时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除斥期间是一种对形成权的行使进行时间限制的期间。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限制权利行使的期间,权利人在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期间届满后均引起权利变动的后果。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
    2023-03-14
    246人看过
  • 如何设置撤销权是除斥期间
    当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其撤销权也随之消灭,是无法救济的。比如相对人的撤销权与除斥期间的冲突解决。相对人撤销权提起的主体限制在发生民事行为的当事人之间,除斥期间为一年,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涉及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一、合同解除权三个月除斥合同解除权没有三个月除斥,在《民法典》没有出台具体司法解释的情况下,没办法当然适用“三个月”的期限规定,或者说具体的期限,由法官根据自由裁量权酌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2、本条规定的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
    2023-06-27
    34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解除合同适用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28
      合同解除权适用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可知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的行使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而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 撤销权除斥期间为几年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25
      可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五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
    • 代位权有诉讼时间还是除斥期间有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代位权作为一种请求权,适用的是诉讼时效的规定,而不是除斥期间的规定。 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
    • 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及除斥期间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3
      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及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免除承担责任的期间。在除斥期间,债权人不行使权利,便丧失该权利,如债权人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如果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当然不能再申报债权,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便丧失胜诉权。既然法律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予保护,债权人当然亦不能期望在破产程序中受偿。 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消灭胜诉权的期限,即公民或法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
    • 劳动法一年的时效是除斥期间还是诉讼时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8
      所谓一年的时效,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和工会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一年,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