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复发企业应报医疗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20:12:44 142 人看过

公司给予工伤待遇后伤者骨折处疼痛再次住院治疗

员工工伤复发企业应报医疗费

案情回放

赵先生是某公司职工,在工作中摔伤导致骨折,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赵先生为此住院1个月,外伤痊愈。但几个月后,赵先生感到原骨折处疼痛,经医院诊断为关节性炎症。为报销医疗费,赵先生找到公司,但公司却表示关节性炎症属医疗事故,应由医院承担医疗费用。日前,赵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为自己报销医疗费。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赵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赵先生原骨折处形成关节性炎症,不管是否与第一次治疗不当有关,都属于因工受伤。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赵先生的旧伤复发确属医疗事故,并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属实,可就此要求医院承担责任,但公司没有提出相关证据。所以,公司应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政策全额报销赵先生的医疗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复发相关文章
  • 江阴市工伤医疗(康复)费用报销
    一、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复核→批准→支付二、填报表格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2、《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费用核定表》。三、申报材料1、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费用清单和出院记录单;2、首诊病历本和医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赔偿书;4、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的其他材料;5、经同意的《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四、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五、承办单位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六、联系电话051086824785
    2023-06-08
    298人看过
  • 国企员工家属医疗费用可报销
    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时,得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处免费诊治,手术费及普通药费,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二分之一,贵重药费、就医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国企员工取保候审可以在外地吗?工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回原单位上班,要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如何制定的。一般情况,员工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会被除名,是不能回单位上班的。若规章制度规定了取保候审这种情况,需要解除劳动关系,那就不能回去上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时,得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处免费诊治,手术费及普通药费,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二分之一,贵重药费、就医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2023-07-05
    480人看过
  • 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纳入基金支付
    老人员对象包括两类人群。第一类是2003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持《工伤证》或《工伤认定决定书》,经鉴定达到的,现仍与原单位保留关系,由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保费,或已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单位支付旧伤复发医疗费的工伤人员。第二类是2003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现由单位参照工伤管理的也可纳入。有关负责人提醒,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自愿申报。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或改制的,由后继单位承担申报义务;用人单位破产、撤销的,由职工托管机构承担申报义务。经审核确认后,老工伤人员已经鉴定的,应提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鉴定结论继续有效;未作过劳动能力鉴定的,或对原鉴定结论有异议或伤情加重的,单位可按规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原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复查鉴定结论不到四级的,仍按四级处理。劳动能力鉴定及相关检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结付。需要提醒的是,
    2023-06-10
    197人看过
  • 乌鲁木齐工伤旧伤复发是否可以报销医疗费
    乌鲁木齐职工工伤旧伤复发后可以报销医疗费,单位经办人员或工伤职工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市社保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部门申报:(1)《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单位盖章,定点医疗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在住院前(急诊、急症的在住院期间)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批)、住院证、《工伤认定决定书;(2)住院材料:①出院证明原件;②住院发票(当地财政部门监制的住院专用发票、并加盖住院收费专用公章);③住院费用总明细清单(加盖医疗机构专用章);④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专用章)。注:①如有放射、B超等诊疗项目,要随附放射书面报告、B超单等。②工伤旧伤复发治疗须在住院前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后产生的医疗费方可报销。
    2023-05-09
    340人看过
  • 员工工伤复发怎么报申请?
    一、员工工伤复发怎么报申请?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
    2023-04-28
    405人看过
  • 企业复工后不给员工发口罩,员工感染算不算工伤
    企业复工后不给员工发口罩,员工感染不算工伤。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为工伤。一、隔离期间公司是否可以开除员工隔离期间公司不可以开除员工。在家隔离公司不可以开除员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
    2023-03-29
    137人看过
  • 工伤医保能否报销康复治疗费用?
    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不能报医保,工伤产生的费用通常是工伤保险来支付的。劳动者由于工作受伤的,医药费是由受伤职工先行垫付,也可以让单位垫付。只规定了工伤治疗的医药费、住院费等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但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劳动者或单位先行垫付。工伤医保如何报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2023-07-01
    266人看过
  • 企业员工工伤申报流程
    工伤申请是有具体流程的:申请: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审核: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受理: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本局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受理,并告知受理不受理。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送达: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行政复议:当事人、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当事人、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企业职工工伤的处理流程是什么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
    2023-02-19
    435人看过
  • 企业如何给员工报工伤
    单位职工因工伤害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023-04-15
    247人看过
  • 工伤职工可获免费康复医疗
    法律百宝箱导读:24岁的合肥小伙陈永强在一次工作中被火药炸伤,双臂截肢,眼睛仅有余光,一度失去了生活希望,经过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后,病情稳定,但是患了抑郁症,随后他又被送到合肥一家医院进行工伤康复治疗,现在不仅能24岁的合肥小伙陈永强在一次工作中被火药炸伤,双臂截肢,眼睛仅有余光,一度失去了生活希望,经过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后,病情稳定,但是患了抑郁症,随后他又被送到合肥一家医院进行工伤康复治疗,现在不仅能独立行走,而且愿意开口说话了。这一切,都应归功于合肥24岁的合肥小伙陈永强在一次工作中被火药炸伤,双臂截肢,眼睛仅有余光,一度失去了生活希望,经过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后,病情稳定,但是患了抑郁症,随后他又被送到合肥一家医院进行工伤康复治疗,现在不仅能独立行走,而且愿意开口说话了。这一切,都应归功于合肥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昨天下午,“合肥市工伤康复关爱行动”正式拉开序幕。这意味着,今后像陈
    2023-06-10
    208人看过
  • 什么是工伤复发治疗费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经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依法规定的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患职业病病情加重的,视同工伤复发。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领取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的,经用人单位同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由人单位按照下列标准一次性计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补助金:(一)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每月伤残津贴标准乘12个月为基数,按15年一次性计发伤残津贴;(二)以用人单位当年应当为工伤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金额为基数,按15年一次性计发医疗补助金;(三)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每月标准乘12个月为基数,按15年一次性计发生活护理费。
    2023-05-01
    129人看过
  • 员工工伤单位应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有哪些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应承担三项费用:一是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二是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应与其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结果或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的,有哪些申诉渠道?依据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
    2023-05-30
    403人看过
  • 如何为企业员工申报工伤
    发生工伤事故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一、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
    2023-02-27
    407人看过
  • 企业员工工伤保险费率
    一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合法支出。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该保证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各项合法项目的支出,同时又不使基金有过多积累。二是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为了使用人单位的缴费与所属行业风险挂钩,工伤保险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不同行业类别的费率,并且在同一行业内设定不同的费率档次。风险程度高的行业,费率相应较高,反之则低。三是实行费率浮动机制。行业的差别费率及费率档次确定后,根据每个用人单位上一年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确定企业工伤保险费率。用人单位在同行业的工伤保险工作做得越好,其具体适用的费率档次就越低;反之,就有可能调高其适用的费率档次。一、社保费缴费比例社保缴费比例一般如下:1、养老保险:企业单位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
    2023-03-08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待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复发是指在工作期间出的工伤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再次复发。 具体规定: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 更多>

    #工伤复发
    相关咨询
    • 退休后工伤复发医疗费的报销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5-02-07
      一、关于退休后工伤复发医疗费报销的规定 在退休后,如果因工伤导致复发,患者需要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复发认定。经过认定后,相关的费用就可以报销。工伤复发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 二、关于工伤复发认定的说明 1. 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在治疗伤病情稳定或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又在原工伤部位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 2. 复发
    • 员工摔伤能报销工伤医疗费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4
      需要单位申报,认定工伤,满足条件可以享受待遇。
    • 复发的工伤医疗费由谁出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4
      1、主要有在职和离职两种不同情况。 2、在职期间 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 3、离职期间 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在劳
    • 铁路工伤旧病复发,医疗费等费用可以报工伤赔付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4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
    • 工伤复发医疗保险是否可以报销?
      甘肃在线咨询 2025-01-31
      一、关于工伤复发医保报销问题 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在工伤后,病情再次恶化,需要进行更加积极的治疗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工伤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工伤人员未经工伤保险认定为工伤,但发生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