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的出席人员享有请求召开债权人会议以及参加会议和在会议上发言、询问、表决的权利,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因为对担保财产可不依破产清算程序受清偿且大多能够得到满足,故除非其放弃优先受偿权,则与破产分配与和解利益关系不大,不享有表决权。但其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受到限制或者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可能对其利益产生消极影响的应当除外。实务中,是否放弃优先受偿权,取决于表决权对其程序利益的重要程度,通常,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对债权清偿来说是不利的,它会使债权失去清偿的财产保障,且会使债权受偿的时间推迟、数额减少,但当债务人的生死存亡或者是否进入破产清算对该债权人利害攸关时,比如,破产债务人系该债权人的直接的竞争对手或者至为亲密的合作伙伴,
债权人既可以亲自出席债权人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出席会议与否,法律不应加以限制。债权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的,应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由委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注: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破产法意见》,关于代理人的资格,法律并无特别规定,委托其他债权人或者债权人以外的一般人均无不可。代理人代为出席的,其权利的行使应与债权人的地位相同,享有债权人应有的发言、表决等权利。
债权人会议的列席人员系指不属会议正式成员并且不享有表决权的会议参加人员。依照中国立法,债务人为全民企业的,其上级主管部门可以派员列席债权人会议;清算组成员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有义务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拒绝列席的,人民法院可以比照《》第100条的规定至于对列席后拒绝回答询问的行为如何处理,中国现行立法尚无明文。于此情形,破产法第153条明定,有说明或者答复义务之人,无故不为说明或答复,或为虚伪之陈述者,处一年以下、或五百元以下之。依照中国《》第196条规定,清算中的公司因资不抵债而申请破产的,其清算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应当列席会议。其他有必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可由法院依法确定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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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人会议会议规定,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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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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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确定债权人会议成员,法律上该如何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4债权人会议成员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可以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主席,如果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影响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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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可以行使什么职权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4债权人会议可以行使的职权包括: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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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债权人会议任务,法律上该如何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5破产法债权人会议任务如下: 1、核查债权情况; 2、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任免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债务人的营业停续; 6、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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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8债权人会议具体包含的内容有: 1.核查债权。 2.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4.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6.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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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所有人都有表决权吗,法律如何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10债权人会议不一定所有人都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成员中享有表决权的是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人员,但是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