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创新房屋买卖纠纷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09:23:09 464 人看过

世华财讯科大创新(600551,股吧)与梦都投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被合肥中院立案受理。该诉讼对公司半年度报告将不会产生影响,对0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暂无法判断。

科大创新(600551)7月2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称马鞍山梦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被合肥中院立案受理。

公告显示,公司在公司产业基地建设了创新研发大楼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环路与黄山路交口的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大楼。该房产总建设面积约22,300平方米,分为主楼和裙楼二部分。主楼共九层,建筑面积约18,300平方米,裙楼三层,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为框架结构。研发大楼占地面积约15亩,所占土地的原有用途为综合用地。公司曾于2007年初与马鞍山市梦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研发大楼裙楼转让,签署意向协议。后,公司多次约谈马鞍山市梦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希望与其解约,未果。

在公司发函马鞍山市梦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解约后,2007年7月24日公司与合肥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安徽省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分别签订转让合同,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拟购该大楼主楼1~4层、裙楼1~2层,安徽省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拟购该大楼主楼5~9层、裙楼第3层。

2007年10月上旬,公司收到合肥中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称马鞍山梦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公司房屋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被合肥中院立案受理。此诉讼马鞍山梦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要诉求为继续履行原合同。至2008年6月19日,该终审判决维持合肥市中院的判决,驳回马鞍山梦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近日,公司收到合肥中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称梦都公司诉科大创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合肥中院立案受理。原告马鞍山梦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法院诉请判令被告科大创新赔偿重新购房的差价损失、双倍返还定金、赔偿原一、二审诉讼费用和赔偿利息损失合计为13,640,932元。目前,公司已经应诉,该案现正在审理过程中。

上述诉讼,对公司半年度报告将不会产生影响,对200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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