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流程怎么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09:27:09 190 人看过

一、新余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流程怎么走

1.受理(一)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通过审批后确定提取金额,可打印出提取凭证;(二)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被告知不予提取的理由;(三)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中心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需补正的材料,提供对应的业务指南.

2.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3.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批准的决定。

二、新余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354号)

第十五条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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