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供役地权利人的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5:42:39 280 人看过

法律对于供役地权利人的义务的规定是:

(一)供役地权利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地役权人提供土地,并容忍供役地上的负担;

(二)供役地权利人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不得妨害地役权人在供役地上修建必要的附属设施或者从事某项必要的附属行为。

一、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么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地役权是有期限物权吗

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三、相邻权与地役权的区别是什么

有如下区别:

1.两者的设立方式不同。相邻关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权通常是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合同约定而设立的。

2.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以相邻关系为基础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而应该提起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害之诉。地役权受到损害之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损害的请求之诉。

3.相邻关系通常都发生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之上,而地役权则不要求相互毗邻,甚至相隔很远的土地之间都可以通过协议来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和经营。

4.相邻关系的产生一般都是无偿的,而地役权的设立一般都是有偿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法律对电子商务服务者法定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一.法律对电子商务服务者法定义务是如何规定的?《电子商务法》已经于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这个的出台,奠定了基本法律的框架。必须应当:1.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核验、登记,并促其办理工商登记;2.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方案,维护网络安全;3.记录保存平台交易信息,并且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4.以显著方式区分自营业务,避免误导消费者;5.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显著表面“广告”;6.以显著位置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7.即使转达知识产权侵权通知及声明,并采取相关必要措施等不应当:1.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3.对平台交易信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或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4.删除消费者评价等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及责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2023-04-29
    355人看过
  • 属于专利权人法定义务的是哪些
    1、实施发明创造专利的义务国家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的目的之一是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专利法保护专利权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独占的实施权,但是,如果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后便将其发明创造束之高阁,不付诸实施,而任何第三人又不能自由地将这样的发明创造付诸实施,那么就可能会出现由专利权人垄断其发明创造,使国家授予专利权的目的无法实现,这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是实现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的必经途径,所以专利权人应努力履行这一义务。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有自己在中国制造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的义务。为了履行这一义务,专利权人就必须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地在中国内实施,可以专利权人自己实施,也可以由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中国境内实施。实施的方式通常有: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产品;销售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许
    2023-03-29
    458人看过
  • 什么是供役地权利人
    一、什么是供役地权利人土地所有权人(在我国包括土地使用权人)为了利用自己的土地而有限地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就是地役权。地役权一般涉及两个地块,且这两块土地分属于两个所有权人,其中一块土地向另一块土地提供服务。其中需要役使他人土地的地块称为需役地,而供他人行使的地块则称为供役地;对应地,前一块土地所有权人被认为拥有地役权,称为地役权人,后一块土地所有权人被认为附带有供役的义务,称为地役人。二、民法典的供役地权利人的义务是什么供役地权利人的义务是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五条: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第三百七十六条: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三、地役权如何取得1、依据民事法律行为而设定地役权。主要表现为
    2023-06-15
    412人看过
  • 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一、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一)行纪人的主要权利(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4)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九百五
    2023-02-27
    140人看过
  • 公司法人职责、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
    (一)公司法人的权利是:(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二)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持有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作为一名股东享有的权利如下:1、查阅、复制权;2、表决权;3、分红权;4、优先认购权。义务如下:1、根据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2、遵守法律、
    2023-07-05
    156人看过
  • 义务帮工人受害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一)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二)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由上述可知,义务帮工在帮工活动中受伤的,一般情况下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023-01-14
    294人看过
  • 如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因出资对公司享有的权利。英美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股东的权利,但赋予股东的最核心的权力是表决权;此外,股东的知情权和诉讼权也是突出的权利。对此,美国公司法所体现的股东权利主要分为三类:表决权、诉讼权和知情权。大陆法系对股东的具体构成没有明确的界定。日本学者一般根据行使目的将股东权利分为自利权和共益权。自利权是指为股东自身利益行使的权利,如股利分配权、新股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共同利益权是指为公司利益和股东自身利益行使的权利,如表决权、质询权、罢免董事请求权等。参加股东会并按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因此,无论股东大小,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在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有表决权,即有权任免董事、监事,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资本金等重大事项有决定权,公司的合并、分立等。查阅权
    2023-05-07
    145人看过
  • 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一、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6、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7、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代表提供保障。二、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有:1、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2、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3、人大代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
    2023-04-13
    367人看过
  •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法律如何规定
    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法律如何规定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每一位从业人员都拥有以下七项重要的安全生产权利:首先是知情权,员工有权了解工作场所存在的潜在危险因素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其次,他们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因人身伤害寻求赔偿的诉求权;第三,员工有权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批评意见甚至进行检举和控告;此外,他们还有权拒绝执行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违章指挥和强制冒险作业行为;当面临危险情况时,员工有权力停止作业并采取紧急撤离行动;最后,他们有权获取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以保障自身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其次,作为一名合格的从业人员,除了享有上述权利外,还必须承担起以下三项重要的安全生产义务:第一个义务是自律遵规,这意味着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始终遵循所在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二个义务是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通过不断提升自己的安全
    2024-04-17
    429人看过
  • 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的法律规定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如下:1.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合同已经履行、合同解除等;2.第五百五十八条,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合同履行完成的标志是什么合同履行完成的标志是当事人执行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
    2023-04-26
    458人看过
  • 对于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这一规定表明,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所作的代位权诉讼一经法院确认成立,就所确认的债款数额,次债务人向债权人负有直接清偿的义务和责任,原来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而在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新的且为生效判决所确认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显然是一种债的转移,即由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款数额转嫁为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该债款数额。在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在取得了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清偿权利的同时,却丧失了原本既有的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主张和清偿权利。这样,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最终后果,不仅没有使债权人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基础上拓展到次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范围内,反而使债权人的债权权利的实现又处于一种新的风险境地,甚或增添、扩大了债权人的债
    2023-03-04
    259人看过
  • 了解供货商对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的法律规定
    供货商对承租人的义务:1、供应商作为租赁合同的第三人,对承租人不承担合同义务,承租人无权直接援引租赁合同对抗供应商;2、作为买卖合同的第三人,承租人无权根据买卖合同直接对供应商提出抗辩。只有在承租人与供应商之间订立担保合同或从交易谈判过程中推断出两者之间存在担保关系时,承租人才能对供应商行使直接请求权。供货商的分类应该确定符合公司战略的供应商特征,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评估,可以将供应商分成交易型、战略型和大额型。一般来讲,交易型是指为数众多,但交易金额较小的供应商。战略型供应商是指公司战略发展所必需的少数几家供应商。大额型供应商指交易数额巨大,战略意义一般的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023-07-03
    480人看过
  • 如何定义地役权呢
    一、如何定义地役权呢地役权定义是指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利用另一方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一种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我国法律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二、地役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地役权消灭的原因如下:1.土地灭失。土地灭失是任何以土地为标的的物权消灭的原因,但地役权不但因为作为其标的物的土地(供役地)灭失时消灭,而且地役权也因需役地的灭失而消灭。2.目的事实不能。设定地役权的目的事实上不能实现,即供役地事实上不能再供需役地便利时,地役权消灭。例如,汲水地役权因供役地水源枯竭而消灭。3.供役地权利人解除地役权关系。地役权因供役地权利人解除地役权关系而消灭。4.抛弃。地役权人
    2023-05-06
    219人看过
  • 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是: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2.管理和保护被监护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3.对被监护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4.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5.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6.其它。二、监护人包括了哪些如果父母健在,那么监护人就是父母,这是规定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
    2024-01-13
    11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供役地权利人对于补缴义务人的权利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2、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地役权人为利用供役地,实现地役权的内容,在权利行使的必要范围内,有权在供役地上修建必要的附属设施或者从事某项必要的附属行为,此时的供役地权利人就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这些权利。
    • 法律对于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对不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贫困、残疾和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 法律对于地役权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4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这是法定期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30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独立、在一定条件下互为对应。法律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 必役地权利人义务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0
      2、尽可能减少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地役权的实现,是供役地权利人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承受的负担。因此,地役权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时,应当采取对供役地损害最小的方法为之,在利用供役地的同时,不要过分损害其利益。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实现地役权设定的目的,地役权人在供役地上需要修筑一些必要的附属设施,比如为了取水权的实现,要在供役地上修建水泵;或者为了通行权的实现,要在供役地上设置路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