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股东诉讼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2:34:57 299 人看过

1、内容违法绝对无效: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程序违法、内容违章可撤销: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一、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小股东该如何维权

股东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维权:1、依法行使知情权、撤销权。股东行使知情权后,如果经过分析后认为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二、股东会可以撤销董事会决议吗

股东会能否直接撤销或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应区别处理:(一)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董事会决议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有权宣告此类决议无效。(二)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会决议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对于该类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无权直接撤销或变更。(三)违反股东会决议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是公司法确立的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有权予以撤销或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要求董事会自己撤销。(四)董事会超越职权范围所做董事会决议的撤销。在董事会的决议超出其职权范围时,作为公司权力机构及最高决策机构的股东会有权进行追认、变更、废除或予以撤销。(五)董事会在其职权范围所作出不存在瑕疵的董事会决议。该类决议系董事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所形成的,股东会无权予以变更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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