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项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6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失解雇(《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无过失解雇(劳动合同法第40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生病或受伤,不在值班,并且在
(2)规定的医疗期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该员工不能胜任该工作,并且经过培训或工作调整后仍然不能胜任该工作
(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4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的;(二)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
(三)由于生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模式的改变,企业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4)其他劳动合同因订立时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不能履行的
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非过失解雇和经济性裁员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2条)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在离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疑似职业病患者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
(4)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
(5)(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44条):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
(4)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吊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合同因下列情形无效①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雇主免除其法律责任,排除工人的权利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根据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无过失解雇的规定
4.用人单位按照经济性裁员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5.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rker不同意续签
6.因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解除劳动合同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按小时支付如果一名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雇主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补偿(《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逾期不支付的在规定的期限内,雇主应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工人支付额外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或者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支付劳动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的;(3)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的;(4)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时,未按照本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四)双倍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再有效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履行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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