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期待权的法律条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15:21:38 392 人看过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在采用所有权保留作为担保方式的分期付款买卖中,当事人经常约定尽管出卖人先将标的物交付于买受人,但在买受人尚未支付完毕全部价款以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买受人仅取得所有权的期待权。

一、买卖合同的效力

买卖合同效力主要体现在出卖人义务和买受人义务方面,具体如下:

出卖人义务:

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该项义务是出卖人的主合同义务,它由两个方面的内容组成:(1)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将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可分为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将会以及拟制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买受人的主要交易目的,因此,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一基主要义务。移转标的物所有权,是在交付标的物基础上,实现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使买受人获得标的物所有权。

买受人义务:

支付价款。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支付价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为之。2、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若了卖人不按合同约定条件交付标的物的,例如多交付、提前交付、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等,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有及时检验义务。当呈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约定期间内时行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之后的合理期间内及时检验。4、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在这特定情况下,憎爱人对于出卖人所将会的标的物,虽可作了拒绝接受的意思表示,但有暂时保管并应银牌围标不的物的义务。该项义务属买受人所应负担的附义务。

二、有偿合同包括哪些

有偿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具有有偿性质的合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法律其他规定等。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负有以一定对等价值的给付义务的合同。

三、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由哪方承担?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由哪方承担,分以下情形:

1、买受人亲自提取标的物的,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约定或者法定地点时,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出卖人出卖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在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未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受理延迟的,自延迟成立之日起承担标的物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2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房屋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
    买受人物权期待权是指对于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已经履行合同部分义务的情况下,虽然尚未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但赋予其类似所有权人的地位,其物权的期待权具有排除执行等物权效力。一、物权期待权的保护条件有哪些呢物权期待权的保护的条件:1、第三人购买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如果未办理登记的,已经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价款的,法院可以查封、冻结该不动产。2、在进行不动产交易的时候,如果第三人通过善意的方式取处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并且第三人已经实际占有该不动产的,法院不得对不动产进行查封、冻结。3、在金钱债权执行中,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要求排除执行的,法院是会支持的。二、怎么理解物权物权是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控制特定物品,享受其利益,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的特点是: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控制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直接行使标的物,不需要他人
    2023-06-20
    303人看过
  • 期待物权大于查封的前提条件
    在满足法定条件情况下,房屋消费者物权期待权可排除另案强制执行,也就是说,期待物权大于查封。在执行程序中,基于对消费者生存权的维护,赋予消费者对买受房屋享有排除另案执行效力的物权期待权。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的执行异议之诉的一种类型,是指案外人以其对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权利,向执行法院提起对申请执行人(有时可包括被执行人)的诉讼,旨在阻止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前提条件:1、指向的标的物必须是房地产经营者所开发的商品房,严格来说,仅限于一手房买卖。2、保护的对象必须是消费者。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3、要求交付50%以上的购房款。期待物权具有什么特点1、期待权是一发展过程中的权利。其是向既得权逐步发展的权利,并最终发展成为该既得权。其可以从两个方面观察,在消极方面,要求取得权利的
    2023-08-16
    216人看过
  • 物权期待权能否执行
    一、物权期待权能否执行期待权能否被执行要视具体的情形而定,期待权是总是指向特定既得权的期待权,包含有特定既得权的基因。所以,期待权在转让和设定权利负担时,通常可以参照使用相关既得权的法律规定。若期待权属于被执行人的期待权,则被执行人名下的其具有期待权的财产有可能被执行,若第三人对被执行人的物享有期待权,则该物大概率不能被执行,因为会损害无辜第三人的利益。二、物权取得的分类有哪些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的含义是取得权利时不根据原所有权人的意思或原来客体物上根本就不存在所有权,在特定法律事实发生时只依法律规定即可取得所有权。原始取得的前提是客体物之上不存在所有权;这也就意眯着所有权的取得不需要与任何人相关,而仅依取得人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行为即可。所以一般而言,基于事实行为而取得的物权,即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在原始取得的物权上不存在他人的意志关系,或者说是该物权不因他人的意志关系而受影响。原始取得
    2023-04-30
    491人看过
  • 物权期待权能转让吗
    一、物权期待权能转让吗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在采用所有权保留作为担保方式的分期付款买卖中,当事人经常约定尽管出卖人先将标的物交付于买受人,但在买受人尚未支付完毕全部价款以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买受人仅取得所有权的期待权。二、物权取得的分类有哪些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的含义是取得权利时不根据原所有权人的意思或原来客体物上根本就不存在所有权,在特定法律事实发生时只依法律规定即可取得所有权。原始取得的前提是客体物之上不存在所有权;这也就意眯着所有权的取得不需要与任何人相关,而仅依取得人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行为即可。所以一般而言,基于事实行为而取得的物权,即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在原始取得的物权上不存在他人的意志关系,或者说是该物权不因他人的意志关系而受影响。原始取得方式包括:劳动
    2023-05-06
    176人看过
  • 物权期待权是否是所有权
    期待权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期待权指称的是发生并存续于取得特定权利过程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而该法律地位主要指向标的物,而期待权人的法律地位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真正要解决的问题实际上是:这种法律地位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才能成立,其究竟具有多大的独立性。期待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它并不是将来的不确定的权利,而是一项现实的,且受法律保护的权利。相对人法律地位的存在价值绝不仅仅限于将来获得的完全所有权,而人们之所以对其法律地位加以研究的根源也在于现实中期待权的独立存在价值。所以,物权期待权不是所有权。我国物权期待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使用相邻不动产时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期待权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期待权可发生于财产权之上。财产权包括债
    2023-08-12
    193人看过
  • 人民法院能否确认物权期待权
    一、人民法院能否确认物权期待权人民法院可以确认物权期待权,期待权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根据期待权的特点可以知道,期待权是一现实的权利,期待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它并不是将来的不确定的权利,而是一项现实的,且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物权请求权包含哪些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和损害赔偿请求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
    2023-05-06
    53人看过
  • 物权期待权的保护条件是什么,能否执行
    一、物权期待权的保护条件是什么解物权期待权的保护条件是:保护条件一是:第三人购买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如果未办理登记的,已经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价款的,法院可以查封、冻结该不动产。保护条件二是:在进行不动产交易的时候,如果第三人通过善意的方式取处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并且第三人已经实际占有该不动产的,法院不得对不动产进行查封、冻结。保护条件三是:而在金钱债权执行中,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要求排除执行的,法院是会支持的。二、物权期待权能否执行期待权能否被执行要视具体的情形而定,期待权是总是指向特定既得权的期待权,包含有特定既得权的基因。所以,期待权在转让和设定权利负担时,通常可以参照使用相关既得权的法律规定。据所知若期待权属于被执行人的期待权,则被执行人名下的其具有期待权的财产的物权期待权有可能被执行,若第三人对被执行人的物享有期待权,则该物的物权期待权大概率不能执行,
    2023-05-29
    183人看过
  • 倒卖文物罪的认定的法律条文
    倒卖文物罪通过以下要件认定: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特征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二、盗掘古墓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盗掘古墓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古墓葬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古墓葬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古墓葬文物的目的。三、什么是
    2023-06-28
    420人看过
  • 名誉权的法律条文,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关于名誉权的法律条文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五章中名誉权的相关规定,总的来说,国家保护民事主体的名誉权不受任何人或者组织的侵害。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要求存在违法的侵害行为、侵权人存在主观过错、侵权人的加害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关于名誉权的法律条文关于名誉权的法律条文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中有关名誉权的相关规定,总的来说,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都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二、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1.必须有相应的侵害行为,该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通常是使用行为暴力侮辱或语言文字侮辱。2.行为人存在过错,此过错包含故意行为和过失行为,故意包括希望和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能预见但过于自信可以避免而
    2023-07-18
    216人看过
  • 民法典物权期待权能否进行转让
    一、民法典物权期待权能否进行转让物权期待权不能进行转让,物权期待权不是债权,物权期待权是归权利有所有人的,具有专属性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六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保留】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物权期待权保护的条件1、第三人购买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如果未办理登记的,已经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价款的,法院可以查封、冻结该不动产。2、在进行不动产交易的时候,如果第三人通过善意的方式取处被执行人不动
    2023-04-13
    375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债务法律条文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第四百五十九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六十条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第四百六十一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第四百六十二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
    2023-04-17
    170人看过
  • 物权期待权和一般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期待权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期待权指称的是发生并存续于取得特定权利过程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而该法律地位主要指向标的物,而期待权人的法律地位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真正要解决的问题实际上是:这种法律地位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才能成立,其究竟具有多大的独立性。期待权可发生于财产权之上。财产权包括债权、物权等权利。债权是特定人得向特定相对人请求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期待权最常发生于债权之上。如附条件和附期限法律行为中,当事人在所附条件成就和期限到来之前,即享有期待权。因此,期待权可于债权上发生。物权是权利人得支配特定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如在所有权保留制度中,买受人在付清全部价款之前,仅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享有期待权,所有权仍属于出卖人。因此,物权上也可发生期待权。一、著作权有物权的一般属性吗著作权有物权的一般属性,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
    2023-03-11
    491人看过
  • 以房抵债的债权人享有物权期待权吗
    债权人不能依据以房抵债协议而享有物权期待权,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以房产抵押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该房产属于债权人所有的,则该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是无效的。一、房产证抵押给私人,私人可以卖吗?房产证抵押给私人,私人是不可以出卖的,抵押权的存在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不转移财产占有的前提下,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抵押权的设立,抵押人并不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债权人只是针对该抵押物享有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私人是不可以卖的,如果在抵押权设立后,而卖了该抵押物,属于无权处分或者是无权代理。但是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话,可以与抵押人协议通过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而优先受偿。二、别除权与优先受偿权的区别别除权与优先受偿权的区别:1、别除权的范围包括抵押权、留置权、质押权三种;2、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特别优先权,而
    2023-06-23
    369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条文
    一、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条文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二、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一)协商解决。(二)行政解决。(三)司法解决。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们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
    2023-06-08
    15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期待权的物权保护条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3
      物权期待权的保护的条件: 1、第三人购买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如果未办理登记的,已经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价款的,可以查封、冻结该不动产。 2、在进行不动产交易的时候,如果第三人通过善意的方式取处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并且第三人已经实际占有该不动产的,法院不得对不动产进行查封、冻结。 3、而在金钱债权执行中,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的,买受人要求排除执行的,法院是会支持的。依据《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
    • 物权法实施后,债权人能否享有抵押物的物权期待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1
      债权人不能依据以房抵债协议而享有物权期待权。 当双方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财产属于债权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完成房屋变更登记交付房地产,是以消除金钱债务为目的的债务的履行方式,在完成房屋变更登记 以房抵债协议不形成优于其他债权的利益,破坏了债权平等受偿的原则,损害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因此,不能根据抵押协议确定产生物权期望权和物权本身。合同的订立不能阻止其他合法权利的第三人基
    • 担保物权,物权法条文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6
      1、以保证物权为基准,保证物权可分为法定保证物权和意定保证物权。2、保证物权以其主要效力为基准,可分为保留性保证物权和优先偿还性保证物权。3、根据保证物权的目标物的不同,可分为动产保证物权、房地产保证物权、权利保证物权和非特定财产保证物权。4、以保证物权结构形态的差异为基准,保证物权分为定期保证物权和权利转移性保证物权。5、以是否转移担保目标物的占有为基准,担保物权可分为占有担保物权和非占有担保物
    • 物权期待权的保护条件有哪些呢,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7
      物权期待权的保护的条件有: 1、第三人购买被执行人不动产的,虽未办理登记,但已支付全部或部分价款的,法院可查封、冻结该不动产; 2、不动产交易时,第三人善意取得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并已实际占有的,法院不得再查封、冻结; 3、金钱债权执行中,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可请求排除执行。
    • 物权保障期待权的包括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
      物权期待权的保护的条件:1、第三人购买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如果未办理登记的,已经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价款的,法院可以查封.冻结该不动产。2、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如果第三方以善意的方式处置被执行人的房地产,第三方实际占有该房地产,法院不得检查房地产并冻结。3、在金钱债权的执行中,在人民法院检查之前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的,买方要求排除执行的,法院支持。根据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检查、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