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生效力的承诺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03:50:27 299 人看过

1、承诺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超出承诺期限发出承诺;

承诺的有效要件

承诺,指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关于承诺有效要件,大陆法系各国要求较严,非具备以上三要件者则不能有效。而英美国的法律对此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商人之间的要约,除要约中已明确规定承诺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所附加的条款对要约作了重大修改外,被要约人在承诺中附加某些条款,承诺仍可有效。承诺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也可以口头方式进行。通常,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为成立。口头承诺,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一般认为,承诺和要约一样准许在送到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迟到的撤回承诺的通知,不发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4、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承诺的效力和合同的生效有关系吗
    承诺的效力是合同订立的前提。承诺的生效导致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承诺归于消灭。明示的承诺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默示的承诺于推定行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一、要约如何撤回要约是可以撤回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撤回要约的时间点:要约需要在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撤回,撤回的对象仅限于尚未生效的要约。要约的撤销与撤回会出现混淆的情况。二者的区别在于,撤销的对象以及撤销的时间不同于撤回的对象和时间。撤销的对象在于已生效但未得到承诺的要约。因此,撤销的时间点应该在受要约人做出承诺前撤销。二、要约有哪些基本要件要约的基本要件有:1、要表达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意思表示的内容要具体确定;3、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2023-06-26
    460人看过
  • 电力个人安全承诺书不发生
    一、电力个人安全承诺书不发生为使安全承诺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内容要求,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郑重承诺如下: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以及每一个职工。二、积极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章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灯具,疏散通道畅通。三、定期组织职工全面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各种事件。四、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检测、监控;落实重点
    2023-06-06
    430人看过
  • 第三人承诺自愿承担债务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一、第三人承诺自愿承担债务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第三人承诺自愿承担债务的效力认定为有效,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第三人承诺自愿承担债务后可以反悔吗第三人在无合同约定情况下自愿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将其称为第三人单方自愿代为履行。第三人代为偿债的无正当理由不得反悔。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因书面承诺
    2023-12-02
    212人看过
  • 同意承诺保管的合同效力怎么样
    保管合同不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但《民法典》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因此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一、哪些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一、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
    2023-06-22
    99人看过
  • 要约承诺失效条件是怎样的
    1、要约失效条件:(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2、承诺失效条件:(一)承诺撤回(二)承诺超期(三)承诺延误一、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的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两者的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要约内容必须要具体明确,而承诺的内容应当要与要约内容相一致;3、能否撤回、撤销不同,要约是可以撤回和撤销的,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承诺是可以撤回,但是不可以撤销,承诺没有撤销制度,承诺一旦到达即生效,合同成立。二、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
    2023-03-20
    492人看过
  • 提存后发生怎样的效力?
    提存后发生的效力:1、提存成立后,不论债权人受领与否,均发生债务消灭、解除担保人责任的效力。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一、债权人延迟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1、债务人的注意义务减轻;2、债务人可自行消灭债务。债权人迟延后,债的标的物为动产的,债务人可以以提存的方式消灭债务;3、债务人可以解除合同;4、债权人迟延后,因金钱债务所生的利息债务,自受领迟延时起向后消灭;等等。二、提存权是不是法定的提存权是法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第五百七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
    2023-06-21
    484人看过
  • 承诺有法律效力吗:证人的口头承诺
    一般来说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但有的需要书面,比如婚后财产必须书面约定才有效力。但必须有证据,如对方不承认,又无录音、证人等证据证明,则不会得到法院支持。还有,口头承诺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等。口头承诺无法律效力刘先生:自己当初买房时,开发商说好露台面积是赠送的,现在到了办理房产证的关键时刻,开发商却说露台要算一半的面积,这样一来,不但需要补交房款,就连今后的物业费和采暖费也要多交不少钱。那么,开发商在买房时信誓旦旦的承诺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呢徐州彭城律师事务所陈万军律师:上述问题属于缔约失误。对一名普通的消费者来说,购买房屋本身就不是其经常实施的行为,对于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以及开发商提出的条件的知晓程度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因此,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往往会轻信开发商或者是售楼员的虚假承诺或是夸大介绍。而在确定合同条款时,又经常不能坚持对自己有利的主张且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因此会
    2023-07-10
    223人看过
  • 承诺书的结构是怎样的承诺书怎么写
    (一)、标题或以文种“承诺书”为题;或由事由+文种“承诺书”组成,如“廉洁自律承诺书”;或由单位名称+事由+文种“承诺书”组成,如“××市××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二)、启语说明签署承诺书的目的,表达作出承诺的意愿,用“我郑重承诺”、“我向……作以下承诺”一类语句引出正文。(三)、正文其内容主要是作出具体的承诺,大多采用分条式写法。(四)、结语结语是一些表态性语句。(五)、署名署名是承诺人的签署。承诺人是单位的,先写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印章;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或盖上其签名章。承诺人是集体的,先写上集体名称,后由该集体内所有成员一一签署,或由该集体主要负责人签署。承诺人是个人的,由个人签署,签上姓名。(六)、日期日期是签署之日,年、月、日齐全,规范书写。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签订承诺书来保证个人或集体利益的行为形式已经融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产品服务承诺书、安全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廉
    2023-06-18
    120人看过
  • 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承诺书的格式是什么
    一、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二、承诺书的格式是什么承诺书为充分发挥认证机构的作用,促进市场经济和谐发展,自觉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认证机构的良好形象,使本机构所从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2022-07-02
    158人看过
  • 变更要约的承诺是否生效
    律师解答:生效。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九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2024-05-07
    442人看过
  • 无劳动合同纠纷承诺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无劳动合同纠纷承诺书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承诺书符合法律规定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1、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3-03-20
    157人看过
  • 附条件的承诺的效力如何
    附条件承诺很多时候由于对要约的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的,可能构成新的要约而非承诺,原要约方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如果原要约方同意,则合同成立。如果对要约的内容没有进行实质性变更,要约人不反对要约内容也没有禁止,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附条件的承诺的生效情况分为两种:(一)承诺生效,若不履行条件则之前生效的承诺取消。常见于附条件的赠与等,例如A赠送给B某物,要求B在拿到B物后履行其承诺,也就是所谓的条件。但如果不履行,B必须返还该物给A。(二)条件全部满足后承诺生效。也就是说,只有约定的条件全部实现后,承诺才能生效,这种情况是最多的。一、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也称“接受”或“接盘”,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
    2023-03-02
    416人看过
  • 被害人承诺在法律上具备怎样的效力
    1、在法律体系中,承诺人需具备处置被害相关权益的权利,而关乎到国家公共利益与他人权益的事件中,不应涉及被害人承诺的因素。唯有当被害人对侵害自身权益之事有所承诺时,才可有望阻却犯罪的认定。2、然而,被害人所做承诺亦需受限,若超出此界限,尽管获得了被害人的许可行为人仍将被视为犯下罪行。3、承诺之人需要拥有清晰的认知力来理解他们所承诺的事务。因此,如果是幼童、或有精神疾病的人士做出的承诺,则将被认定为无效。4、被害人的承诺必须源自其真诚的意愿。承诺需建立在被害人真实的意图基础上,强迫、压迫做出的承诺及游戏言语中所做出的承诺都不能改变该行为的犯罪性质。5、被害人的承诺必须在事发之前给出。被害人如在结果发生后变更先前之承诺,原有的承诺即告失效,此时后做出的承诺则无法逆转该行为已成立犯罪。6、通过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越承诺的约束范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
    2024-08-15
    450人看过
  • 法律对口头承诺的承诺效力有何看法?
    口头承诺一样有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口头承诺具有不稳定性,如果对方不承认,且己方当事人无法有效举证,可能导致对方承诺了也可以不履行承诺的情况发生。因此,还原当时的客观情形非常重要,也就是当事人能够证明对方承诺的内容非常重要。有证人的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一般来说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但有的需要书面,比如婚后财产必须书面约定才有效力。但必须有证据,如对方不承认,又无录音、证人等证据证明,则不会得到法院支持。还有,口头承诺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
    2023-07-12
    46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怎样体现承诺的效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5
      承诺的效力体现是: 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具体而言,在诺成合同中,承诺生效合同即告成立。 3、在实践合同中,若交付标的物先于承诺生效、承诺同样使得合同成立,若交付标的物后于承诺生效、合同自交付标的物时成立。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
    • 承诺的效力是怎么界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22
      承诺的效力体现是: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具体而言,在诺成合同中,承诺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在实践合同中,若交付标的物先于承诺生效、承诺同样使得合同成立,若交付标的物后于承诺生效、合同自交付标的物时成立。
    • 承诺发出生效还是到达生效
      福建在线咨询 2024-04-26
      承诺到达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通知方式做出的承诺,如果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如果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则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的,则需要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 夫妻签婚姻承诺书效力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3
      法律并不禁止夫妻双方签订婚姻承诺书,所以婚姻承诺书的本身是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是有效的,而且夫妻之间依照法律规定是具有相互忠诚的义务; 如约定不能出轨、婚外情之类的,如果违反应按约定承担后果,但如果在其中有不得离婚等约定的话,因其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会被确认为无效。 也就是说承诺书可以有效,但其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会被确认无效。
    • 承诺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5
      我国法律根据承诺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承诺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承诺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