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如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该如何对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9:01:13
281 人看过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因此,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企业或者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如何认定工伤?
220人看过
-
工伤待遇对职业病职工的保障作用
143人看过
-
工伤认定程序:劳动部门如何进行工伤鉴定?
148人看过
-
工伤鉴定行政部门如何认定
336人看过
-
未经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136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如何进行调查核实工伤认定申请
30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
词条
#劳动保障
最新文章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申请,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哪些特殊要求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一)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
-
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哪些部门提出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7《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的规定,申请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也就是说,对于市级鉴定机关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鉴定机关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机关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只能按该鉴定的结论给予工伤待遇。 需要提醒工伤职工注意的是再次鉴定申请应当在
-
急?劳动保障部门对临时工工伤认定怎么规定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9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
-
对工伤认定部门如何进行复议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1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依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所提供的书面材料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合理进行审查,但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复议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意见,或者采取其他的方式进行审理。对于工伤认定行为、核定工伤保险待遇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当由被申请人提出证据来证明,申请人(即职工或
-
对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开展相关工作?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8如果对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进行行政复议: 申请人主体为 ①用人单位 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为 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 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