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关于严禁无关人员上船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20:30:51 386 人看过

各分局:

最近,局对各分局的船舶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特制订了《关于严禁无关人员上船的管理规定》。现将此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严禁无关人员上船的管理规定为了维护船舶的正常工作秩序,防止船舶事故,确保我局停靠码头船舶的安全,局对加强护船制度作出如下规定。

1、各船按条例规定,严格执行护船制度,梯口安全更应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并佩戴明显标记。

2、严格按条例规定,执行外来人员登船制度,各船未经大队领导批准,严禁无关人员、家属小孩登船和私人在船上会客。

3、上述规定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如有违反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规定于10月1日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9: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关于印发《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交委(办)、交通厅(局)、公安厅(局)、农业(农机)厅(局)、建委(建设厅)、劳动厅(局),各铁路局、铁路工程局、铁路设计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4〕65号文件精神,加强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现将《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请与原国家经委、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农牧渔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劳动人事部联合发布的《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经交〔1986〕161号)一并执行。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防止无人看守道口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铁路运输畅通,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系指在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处,设专人对通过道口的车辆和行人实施监督和防护,以保障道口安全畅通。第三条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实行全面监护,是现阶段解决无人看守道口安全问题的有效途
    2023-06-08
    149人看过
  • 关于印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局、委)、铁路监督管理局、国资委,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制定了《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地区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加强宣传贯彻,完善制度规定,细化落实措施,强化组织实施,严格督促检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把每一条规定落实到相关企业、施工现场、作业工序和岗位人员,切实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二、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三、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确保支(防)护到位,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四、必须
    2023-06-12
    162人看过
  • 关于规范国内船舶融资租赁管理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国内船舶融资租赁管理的通知厅水字[200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中-远、中海、长-航、**运集团,各直属海事局,部救捞局、各直属打捞局: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国内航运业的大发展,社会资本投资国内航运业的积极性高涨,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更加多元化,船舶融资租赁业应运而生并发展迅速。为了加强对国内船舶融资租赁的管理,规范租赁行为,促进船舶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现就规范国内船舶融资租赁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的国内船舶融资租赁活动,是指船舶承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租用船舶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行为。二、从事国内船舶融资租赁活动的出租人应依法取得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的融资租赁经营资格;承租人应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格;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定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三、按照国家
    2023-06-11
    343人看过
  • 司法部关于下发《司法鉴定许可证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司法部文号:司发通[2001]019号发布日期:2001-2-20执行日期:2001-2-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规范司法鉴定许可证的管理,保障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司法鉴定许可证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司法鉴定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许可证的管理,保障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开展司法鉴定工作,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司法鉴定许可证》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获准设立和执业的凭证。第三条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是司法鉴定许可证的管理机关。第四条《司法鉴定许可证》由司法部统一制作,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依管理职能分工分别核发。第五条禁止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抵押、转让和故意损毁《司法鉴定许可证》。除司
    2023-06-06
    379人看过
  • 关于严格管理津补贴的规定
    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乱发津补贴涉嫌无预算支出,或者是违反中纪委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制止乱发放津补贴的通知》,涉嫌私分公款。疫情期间公司可以乱发工资么?上班员工发放标准:工作日,工资正常发放;休息日,如果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如果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未上班员工发放标准:员工因为有疑似症状被隔离的,在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报酬应当全额支付(包括津贴及补贴),直到员工确诊患病或者解除隔离恢复正常上班。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公司需要跟员工协商一致,在情况允许的话签订待岗协议。并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
    2023-08-13
    341人看过
  •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精神,现将财政部制定的《港口建设费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征管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及财政部有关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应征不漏。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自行减免港口建设费。二、各征管单位应加强专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所收费款必须按规定及时存入专户,并于每月5日、15日和2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分三次全额解缴我部港口建设费收入专户(收款单位:交通部财务会计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帐号:044043-01),不得坐支、截留。对以前年度的欠款应抓紧清缴。三、港口建设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后,有关征收管理体制、征收办法、征收标准、范围及缴拨款关系等仍维持现行办法不变。收入由我部在北京集中缴入中央金库,支出由我
    2023-06-08
    83人看过
  • 关于发布《关于实施四、五环路两侧绿化带的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四、五环路沿线各单位:为了改善首都市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北京绿色景观大道,实现北京四、五环路两侧绿化带规划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发布《关于实施四、五环路两侧绿化带的规划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二〇〇一年八月十六日关于实施四、五环路两侧绿化带的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为改善首都市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北京绿色景观大道,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四、五环路两侧沿线地区的各项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均按本规定实施规划管理。第三条四、五环路两侧按照市政府审定的四、五环路两侧绿化规划实施绿化,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区和非建设区分别划定道路绿化带:1、建设区道路绿化带划定的范围为道路红线向外50米范围,特殊情况经市政府批准不少于30米范围;2、非建设区的道路绿化带的划定范围为道路红线向外100米范围。上述范围内用地只能用于绿化。第四条四、五环路两侧的各项建设工程按下
    2023-06-10
    201人看过
  • 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
    发文单位: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文号:冀地税函[2005]138号发布日期:2005-6-27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现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2005]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省局强调:各级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对违反《通知》精神的,将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23-06-06
    337人看过
  • 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湖北省劳动厅鄂劳社统[1997]132号劳动部最近下发了《关于印发〈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的通知》(劳部发[1997]108号),现予转发,请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学习。本《通知》基本内容与我湖北省劳动厅鄂劳社统[1997]132号劳动部最近下发了《关于印发〈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的通知》(劳部发[1997]108号),现予转发,请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学习。本《通知》基本内容与我省《社会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鄂劳险[1996]003)基本一致,请一并贯彻执行。个别表述口径或表式不一致的,待我厅研究确定具体意见后,全省统一实施。
    2023-06-09
    199人看过
  •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出租车行业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撤消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设立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深圳市港务局牌子,深圳市公路局为深圳市交通局所属二级局。原规范性文件中所称“市运输局”相应修改为“市交通局”,“各运输分局”修改为“各分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出租车行业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00年10月23日深运[2000]3
    2023-06-08
    150人看过
  • 关于提存通知的规定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但债权人还未现实地获得其合同利益。为了便于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债务人应当将提存的事实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只有债权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债务人才可以免除通知义务。通知应当告知提存的标的、提存的地点、领取提存物的时间和方法等有关提存的事项。提存通知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后合同义务,债务人必须履行。第一百零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2023-06-09
    461人看过
  • 关于发布《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物价局、财政厅(局)、计委(计经委),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国家为加快公路建设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1988年1月5日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以(88)交公路字28号文件联合发布了《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近年来,这一《规定》对我国公路、特别是高等级公路的建设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收费公路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收费站(点)设置审批管理不严,甚至失控,造成公路沿线设置的收费站(点)过多过密,严重影响车辆的正常运行,社会反映强烈。为此,我们在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88)交公路字28号文件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第一条为加快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确
    2023-06-08
    146人看过
  • 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2008-5-16执行日期:2008-5-1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为方便车船税征缴,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好车船税的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车船税征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不在车辆登记地购买保险代收代缴车船税问题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机动车车船税。二、关于所有权或管理权发生变更的车船征收车船税问题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地方税务机关对原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予办理退税手续,对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也不再征收当年度的税款;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由现车
    2023-06-07
    500人看过
  • 关于印发《拍卖师注册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于2002年8月颁发的《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中拍协字〔2002〕第?19号文件),对拍卖师的注册管理做了原则规定。根据三年来实施中遇到的拍卖师工作调动和变更注册单位方面的问题,拟定了《拍卖师注册管理补充规定》,已经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颁布,请遵照执行。附件:《拍卖师注册管理补充规定》?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一、允许拍卖师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合理、有序调动。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申请应由本人提出,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二、拍卖师申请变更注册单位应符合以下规定:?(一)第一次取得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拍卖师,须在本人执业的拍卖企业注册满一年后,方可提出变更注册单位申请。?(二)拍卖师在一个年检有效期内,变更注册单位不得超过一次。?(三)拍卖企业仅有一名拍卖师,该拍卖师如要求变更注册单
    2023-06-08
    30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关于发出立案通知书的相关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5-02-03
      报案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出具立案告知书作为回执。立案回执单应包括报案人的姓名、案件类型、案情简要描述、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 这意味着司法机关已经接受了报案,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当事人需要实施相关诉讼行为。 如果法院立案后,将在5日内向当事人发送起诉状副本,要求其提供证据并提交答辩状。这时,当事人将知道自己被指控,法院不会专门发送立案通知书,而立案通知书通常是指
    • 关于关于采砂管理的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3
      太湖流域圩区建设、治理应当符合流域防洪要求,合理控制圩区标准,统筹安排圩区外排水河道规模,严格控制联圩并圩,禁止将湖荡等大面积水域圈入圩内,禁止缩小圩外水域面积。两省一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圩区建设、治理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太湖、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以及两省一市行政区域边界河道的圩区建设、治理方案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太湖流域管理机构同意。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关于债权转让通知方式的规定》的通知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5-01-14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时,若未通知债务人,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旨在避免债务人重复履行、错误履行或加重履行债务负担。 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债权人需要以某种方式通知债务人,以便债务人知晓该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可以选择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通知,也可以选择以起诉的方式进行通知。 不过,如果债权转让时未通知债务人,那么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
    • 关于管理人员加班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7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管理员加班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关于禁止请假的通知合法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14
      关于禁止请假的通知不合法,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 虽然单位有批假权。但是,如果员工请假是合理的,也有休假权,公司不给假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如果员工提交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病假条、病历和就诊发票的,用人单位不批准则违反法律公平原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确实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员工提出请事假的,原则上应由本人事先亲自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审批单》,明确请假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