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环路沿线各单位:
为了改善首都市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北京绿色景观大道,实现北京四、五环路两侧绿化带规划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发布《关于实施四、五环路两侧绿化带的规划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园林局
二〇〇一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实施四、五环路两侧绿化带的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改善首都市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北京绿色景观大道,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四、五环路两侧沿线地区的各项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均按本规定实施规划管理。
第三条四、五环路两侧按照市政府审定的四、五环路两侧绿化规划实施绿化,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区和非建设区分别划定道路绿化带:
1、建设区道路绿化带划定的范围为道路红线向外50米范围,特殊情况经市政府批准不少于30米范围;
2、非建设区的道路绿化带的划定范围为道路红线向外100米范围。
上述范围内用地只能用于绿化。
第四条四、五环路两侧的各项建设工程按下列要求实施规划管理:
1、划定的绿化带范围内除绿化外,不得安排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及广告设施,确需建设的市政交通、环卫站点及绿化配套设施,须统筹规划,经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筑高度不超过六米;并严格限制建设规模;
2、沿绿化带的新建项目,应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界限代征绿化带用地,拆除地上物,平整土地,移交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3、严格控制临时建设,代征绿化用地内不得安排任何临时建筑,其他临时建设按市政府1999年43号令规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
4、按绿化隔离地区有关政策建设的地区,须在绿化带以外安排建设项目,原批准方案未达到本规定第三条要求,且尚未实施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整方案;
5、绿化带内现有单位(个人)持有合法产权证件的房屋不再办理原地翻、改、扩建审批手续,待翻、改、扩建时退出绿化带;
6、现状持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单位,本单位建设用地中划定为绿化带的部分可计为本单位绿地指标。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擅自建设或越权审批的,一律按违法建设予以拆除;划定绿化带范围内现状无合法手续和已超出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构筑物由规划、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拆除。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关于发布《铁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408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加强公路两侧建筑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407人看过
-
关于加强公路两侧建设管理的通告
428人看过
-
关于发布《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的通知
146人看过
-
关于发布《广西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咨询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75人看过
-
无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新设区道路两侧规划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183人看过
配套设施是指与住宅小区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绿化、照明、排水、安防、消防、邮政、通讯等设施,以及社区服务、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等设施。 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和业... 更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关于债权转让通知方式的规定》的通知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5-01-14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时,若未通知债务人,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旨在避免债务人重复履行、错误履行或加重履行债务负担。 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债权人需要以某种方式通知债务人,以便债务人知晓该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可以选择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通知,也可以选择以起诉的方式进行通知。 不过,如果债权转让时未通知债务人,那么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
-
民政部关于新发布殡葬新规定的通知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5《丧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基本丧葬公共服务,加强公益指导作为修订重点。规定国家建立基本葬礼公共服务制度,复盖遗体运输、暂时保管、火化、骨灰保管、生态葬礼等基本服务项目。对殊困难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困难重点优待对象和其他城乡困难大众免费提供基本葬礼服务。
-
关于发布《强制执行通知书》的通知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1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需在三日之内通知被执行人有关事项,通常会采用信函或电话方式进行传达。同时,被执行人有义务在十五个自然日内进行执行。但是,倘若被执行人为或其名下财产位于外地,可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予以执行。接受委托的当地人民法院在收到委托函件之后,务必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启动执行程序,不得无故推诿。执行工作完成后,应尽快将执行成果通过函件形式回复委托人民法院。如遇特殊情况,在三十个自然日内仍未能完成
-
关于发出立案通知书的相关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5-02-03报案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出具立案告知书作为回执。立案回执单应包括报案人的姓名、案件类型、案情简要描述、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 这意味着司法机关已经接受了报案,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当事人需要实施相关诉讼行为。 如果法院立案后,将在5日内向当事人发送起诉状副本,要求其提供证据并提交答辩状。这时,当事人将知道自己被指控,法院不会专门发送立案通知书,而立案通知书通常是指
-
关于关于采砂管理的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3太湖流域圩区建设、治理应当符合流域防洪要求,合理控制圩区标准,统筹安排圩区外排水河道规模,严格控制联圩并圩,禁止将湖荡等大面积水域圈入圩内,禁止缩小圩外水域面积。两省一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圩区建设、治理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太湖、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以及两省一市行政区域边界河道的圩区建设、治理方案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太湖流域管理机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