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互为债权债务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0:36:41 348 人看过

合同中的债务人指:合同中负有履行义务的人,一般是指负有经济给付义务的人.在双务合同中,双方互负给付义务,互为债务人,互为债权人.单务合同中,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负有给付义务,这时给付的一方为债务人,享有权利的一方为债权人.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他方当事人因此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或者说,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即为他方当事人所负有的义务,例如买卖、互易、租赁合同等均为双务合同。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债务人是指在债务关系中负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因此,可以说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互为债权人、债务人。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一方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负有支付价金的义务。从标的物的交付与所有权转以上说,买受人是债权人,出卖人为债务人;而从价款支付上来说,出卖人为债权人,买受人为债务人。不过一般都不这么说,只是说互负对待给付的义务。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仅赠与人一方负担约定的合同义务,不是双务合同。

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区别?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单务合同,比如:借,赠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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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9日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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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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