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与无效民事行为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1:13:47 137 人看过

两者的概念不同。

民事行为无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合同无效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

一、门面租赁合同无效形式有哪些

门面租赁合同无效的形式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发生效力。

二、定金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定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有:

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的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要条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意思表示真实。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含义;

4、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属于实际合同,自定金支付人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主合同有效。存款担保合同是当事人履行担保主合同的合同。存款担保合同的效力依赖于主合同的效力。当主合同无效时,存款担保合同无效。

三、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有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

1、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合法权益。

无效合同,就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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