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没按合同执行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11:42:04 285 人看过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施工单位要按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的施工工作,施工单位不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施工,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施工合同违约怎么办

签订工程合同后,发现对方违约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赔偿损失。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与发包人的赔偿责任相同,没有约定赔偿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般法律赔偿责任。赔偿损失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施工合同当事人还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

3、采取补救措施。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返工、返修、更换等补救措施。

二、签了合同不履行要怎么办

合同签订后如果双方均未履行,可以协商解除该合同。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的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也可以按照当事人的合同中约定的处理方式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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