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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格混同

公司人格混同

  • 怎么申请鉴定有没有人格混同
    判断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是否混同,需考虑多个因素: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产、财务记载不清、股东收益与公司利益不分、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业务、员工、住所等混同。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不要求同时具备其他方面的混同。 在判断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是否混同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财产且不作财务记载,或者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且不作财务记载,就可能构成人格混同。其次,如果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也可能会构成混同。再者,如果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同样可能构成混同。另外,如果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并由股东占有和使用,或者人格混同的其他情形,也可能会导致混同。在出现人格混同的情况下,往往同时出现公司业务和股东业务混同,公司员工与股东员工混同,特别是财务人员混同,公司住所与股东住所混同等情况。因此,在判断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而不要求同时具备其他方面的混同。 综上所述,判断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是否混同,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资金使用、账簿分离、收益区分等。人格混同可能导致业务、员工、住所等多个方面的混同。因此,在判断人格混同时,需全面考虑各项情况,而非仅局限于其他方面的混同。 中华人民共
    2024-01-05
    70人看过
  •  关联企业人格混同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关联公司之间存在人格混同,因此在公司债务方面,这些公司应该共同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独立人格,得以独立承担责任。当出现公司关联机构混同的情况,由于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原因多是由于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否认关联公司各自的独立人格,将各个关联公司视为一体,对其中特定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关联公司之间存在人格混同,因此在公司债务方面,这些公司应该共同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独立人格,得以独立承担责任,使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当出现公司关联机构混同的情况,由于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原因多是由于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否认关联公司各自的独立人格,将各个关联公司视为一体,对其中特定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 东 滥 用 独 立 地 位 , 关 联 公 司 共 同 承 担 责 任 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股东滥
    2023-09-21
    215人看过
  • 公司与股东混同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的解决方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何认定公司人格混同1、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构成人格混同。2、在我国审判实践中,在特定法律关系中构成人格混同的常见理由有:(1)公司与其他股东(例如母子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混同,难分彼此,事实上无从区分(所谓纵向人格混同)。(2)受同一母公司或者控制人控制的数个公司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混同、重叠,不分彼此,事实上无从区分(所谓横向人格混同)。(3)公司清偿能力不正常降低,例如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转移资产导致公司丧失清偿能力,或者拒不履行清算义务致使债权人丧失受偿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
    2023-08-13
    387人看过
  • 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标准如下:1、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可构成公司人格混同;2、如果造成了债权人利益的严重损害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混同法律后果是什么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即使具有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形,但实际上未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也不能否认公司的法人人格。这是因为法人制度中的人格独立、股东有限责任以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宗旨,都是为了将利益和风险公平地分配于公司的出资人和公司的债权人之间,实现利益平衡。当公司独立人格被滥用,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损时,必然使利益失衡,从而需要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对债权人的损失进行弥补,实现一种利益补偿。若债权人利益没有受损,则不需要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去矫正并未失衡的利益体系。至于如何认定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笔者认为,衡量的标准是公司的偿债能力,即公司能否偿还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如果公司能够偿还债务,债权人就不能主张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以防止否定公司人格权利的滥用。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及相关责任承担1、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关联公司间人格混同,又称为姐妹公司人格混同,是指公司与公司之间法人人格特征高度一致的公司存在状态。公司人格混同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
    2023-08-11
    390人看过
  • 公司被起诉股东应负什么责任
    公司被起诉股东承担以下责任: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一人独资企业中,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该情况不存在的,承担连带责任;3、公司被起诉股东承担的其他责任。股东变更后公司有债务,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通常情况下,股东变更不会对公司债务的承担造成影响,公司需要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8-10
    428人看过
  • 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标准
    一、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标准1、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标准如下:(1)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可构成公司人格混同;(2)如果造成了债权人利益的严重损害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人格混同法律后果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即使具有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形,但实际上未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也不能否认公司的法人人格。这是因为法人制度中的人格独立、股东有限责任以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宗旨,都是为了将利益和风险公平地分配于公司的出资人和公司的债权人之间,实现利益平衡。当公司独立人格被滥用,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损时,必然使利益失衡,从而需要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对债权人的损失进行弥补,实现一种利益补偿。若债权人利益没有受损,则不需要
    2023-08-08
    472人看过
  • 股东能代表公司出面股东起诉股东么
    在一定条件下,股东可以代表公司诉讼。股东代理诉讼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成员的责任或者实现其他权利时,股东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为了追究这些成员的责任或者实现这些权利的目的,根据法定程序代理公司提起的诉讼。为了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义务后得到追究,更有力地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国《公司法》借鉴了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向公司和其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不同。一般来说,直接诉讼的原告是最终受益人,而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只是享有名义上的诉讼权,胜诉后利益归公司,诉讼的股东只是持股间接受益。各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都设有特殊的要求和限制,这也是它有别于直接诉讼的特征之一。控股股东能代表公司诉讼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
    2023-08-05
    370人看过
  • 股东能代表公司出面股东起诉股东么
    在一定条件下,股东可以代表公司诉讼。股东代理诉讼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成员的责任或者实现其他权利时,股东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为了追究这些成员的责任或者实现这些权利的目的,根据法定程序代理公司提起的诉讼。为了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义务后得到追究,更有力地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国《公司法》借鉴了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向公司和其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不同。一般来说,直接诉讼的原告是最终受益人,而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只是享有名义上的诉讼权,胜诉后利益归公司,诉讼的股东只是持股间接受益。各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都设有特殊的要求和限制,这也是它有别于直接诉讼的特征之一。控股股东能代表公司诉讼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
    2023-08-05
    120人看过
  • 一人有限公司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一人有限公司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在没有其他股东牵制的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更易发生股东个人与公司人格混同的现象。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注册公司的要求有哪些1、筹备好公司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制定了公司章程;2、有符合公司章程的股本总额;3、有符合法定人数的发起人,以及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一人有限公司拖欠债款,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案由简述2015年,汪先生将一直拖欠自己售鸡款项的酒店告上法庭,并且将酒店的唯一法人公司——某建设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被告酒店系被告建设公司单独投资开办,建设公司不能证明酒店的财产独立于建设公司。为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某酒店支付原告货款112762元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被告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被告某酒店辩称,1、某酒店不是适格被告,某酒店是监管公司不是经营公司,本身没有对外从事经营;2、原告起诉的货物买卖是与王XX(原酒店法人)个人发生的,不是与本酒店发生的,由汪某某个人偿还。本酒店是国有独资公司,虽然是由某建设公司投资成立,但是二公司并不混同,某建设
    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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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债务谁来承担?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原因多是由于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否认关联公司各自的独立人格,将各个关联公司视为一体,对其中特定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是为了逃避债务,且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该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是指在形式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出现混同,导致公司法人丧失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情形。公司法人人格混同行为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违背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破坏市场交易安全。现实生活中,人格混同外部表现主要有下面几种:(1)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然系独立的法人实体,但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故很难保证其自身意志的独立性,据此,可从维护公平原则出发,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把子公司与母公司视为同一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企业相互投资引起的人格混同。因为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下,一方所持有的对方的一部分股份很可能就是对方出资给自己的财产,如该部分股份达到了控股程度,则表面上看似乎是二个相互独立的企业,但实际上已经混合为一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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