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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 由新设公司以倾向资金购买部分参与合并公司的资产或股份,该部分参与合并公司的股东丧失其股东资格,剩余股东持有新设公司发行的股份,成为新设公司... 更多>

新设合并

  • 建筑企业合并资质要怎么办理
    企业合并后,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申请资质升级和变更,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合并方案、人员、业绩和设备情况等。新企业还需提供验资报告、主要负责人文件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核查资质条件后签署明确意见。 企业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需提交一系列材料以申请资质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申请变更。被合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销证明,被合并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注销申请,合并方案,以及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工程业绩及相关设备的分割、合并情况等材料。新企业还需提供验资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等材料。企业需准备资质申请表,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主要资质条件进行核查后签署明确意见。 建筑企业合并资质的申请流程和要求 建筑企业合并资质的申请流程和要求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合并方需要准备相关文件,如合并意向书、合并方案等。其次,合并方需向相关部门递交合并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并后的组织结构等。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合并方的资质、财务状况、经营能力等方面的评估。审查通过后,合并方需要公示合并事项,并等待相关部门的批准。最后,合并方需办理相关手续,如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资质证书等。合并资质的要求包括合并方的合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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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原配偶的债务在否需要另一方承担
    配偶是否承担对方的担保债务取决于担保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而不是共同债务,对方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公司兼并后原有债务的承担企业兼并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一家企业以支付现金、股票或承担债务等多种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两家企业的资产重新组合,建立一个新企业,原各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行为。企业兼并包括吸收型兼并、新设型兼并、收购控股型兼并。所谓吸收型兼并是一企业用现金、股票买断另一企业产权或承担债务取得另一企业产权,实现对另一企业资产完全吸收的行为。企业被吸收兼并,债务也应随企业资产变动,因此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理应由兼并方承担。但是企业进行吸收兼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如果债权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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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被兼并,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被吸收并购,债务也应随企业资产变动,因此并购企业的债务应由并购方承担。但企业吸收并购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被并购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遗漏的债务的;并购方应对债务承担责任,并购方可向并购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被并购企业原资产管理人隐瞒或遗漏的债务的,被并购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应当对债务承担责任,并购企业不承担责任。公司兼并后原有债务的承担企业兼并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一家企业以支付现金、股票或承担债务等多种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两家企业的资产重新组合,建立一个新企业,原各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行为。企业兼并包括吸收型兼并、新设型兼并、收购控股型兼并。所谓吸收型兼并是一企业用现金、股票买断另一企业产权或承担债务取得另一企业产权,实现对另一企业资产完全吸收的行为。企业被吸收兼并,债务也应随企业资产变动,因此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理应由兼并方承担。但是企业进行吸收兼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如果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了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遗漏的债务,则应由兼并方对该债务承担责任,兼并方可向被兼并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果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被
    2023-08-18
    57人看过
  • 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区别
    1、企业合并亦称“公司合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资产合为一体,组成一个新企业的行为过程。企业合并的结果是,新企业的资产等于各个合并企业的资产总和。企业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其中一个企业接收了其他企业的资产(包括债务)后继续存在而其他企业被解散的合并方式。在这种方式中,解散的企业称为被合并企业,继续存在的企业称为续存企业。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在所有企业都解散的基础上,设立一个新企业的合并方式。企业合并的效应,主要是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经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2、非企业合并,就是一个企业对另外一个企业进行投资,但是投资额度,还没有达到控制的情况,也就是说不能够对被投资企业形成方针、政策与决策的决定权,也就是没有形成母子公司的性质。企业合并以外的方式企业合并以外的长期投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2、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3、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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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合并的公司需要办理清算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企业合并,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第六条第(四)项规定:“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也就是说对于符合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四)项的合并是不需要清算的(这就是所说的特殊性重组),除此,其他的合并均需要进行清算(所说的一般性重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4号)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发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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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并合同的主要条款包含内容
    1、合并各方当事人合同当事人既包括合同的主体订立合并合同、参加公司合并的各方公司,还包括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合并合同中要写明这些公司的名称及住所等。2、合并的方式合同中合并的方式,应当是按法律形态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分类形式,即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3、合并的对价合并对价即合并中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为取得消失公司财产而支付的对价。合并对价的基本形式有两种股票和现金形式。4、合并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状况合并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状况是决定合并价格的基本要素,对合并价格的科学确定,对合并是否成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合同中应对此做出明确的记载。5、职工安置办法由于合并中存续公司的职工利益受到合并影响的程度要小得多,所以职工安置办法条款只适用因合并而消失的公司。公司合并合同的一般条款有什么公司合并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1、合并后的公司章程;2、存续公司新增股份和新设公司股份;3、资本和公积金;4、公司董事的事项;5、公司员工事项;6、财产交接前的财产管理;7、合并程序及合并日期;8、合并合同的变更,解除。公司合并合同是指双方就合并条件和程序达成的协议。合并合同是公司合并的基础和依据,在公司合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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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跨国并购的法律风险
    跨国并购所涉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到的法律可能有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环境保护法、银行法、外汇管理法、会计法等。首先,跨国并购直接受到不同国家或经济体的公司法、证券法和反垄断法这三类部门法规范:公司法对企业并购的规制注重于出资人(股东)、债权人和职工权益的保护,要求公司在并购时对债权人履行告知义务和偿债担保义务。证券法对企业并购的规制侧重于信息披露、正当程序和被收购方的公正待遇等;反垄断法对企业并购的规制则是强调在保护市场竞争的同时,促进企业并购的发展,要求企业合并不要对市场竞争造成实质性减少或创设、强化市场支配地位。其次,跨国并购大量涉及环境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劳工法、银行法、外汇管理法和会计法等。当这些法律不健全、歧视性执法或发生法律冲突,相关法律风险——一种因法律原因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就可能转变为一种现实危害,企业需要审慎应对。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
    2023-08-17
    131人看过
  • 民法典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民法典对公司转让债务由谁承担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公司转让是进行合并的,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转让后债务由谁承担这里要分情况而定。如果转让时双方签订了债务也一并转让的约定,并且债权人也同意债务转让的话,那么原企业的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如果没有约定,那么需要清偿债务后再转让。这里最重要的,是“债权人同意”。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不管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分立前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得以分立的方式逃避公司债务。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转让还是合并,其债务关系都不会随之消失,而是转移到新的主体上。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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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企业合并有哪些方式
    企业合并并不是私企专有的权利,如果国有企业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并条件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进行合并的。国有企业进行合并,在具体的方式上面与一般企业的合并方式是一样的。下面,就请大家一起看看国有企业合并有哪些方式。1.购买式合并合并方用现金或者其他有价证券购买被合并方的资产,取得对资产的全部经营权和所有权,被合并的法人资格自行消失。这种形式主要是在不同所有制或不同隶属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有偿合并。具体又可分为一次性购买和分期购买等不同形式。由于企业是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转让,所以,资产评估较为严格,市场性较强。2.承担债务式合并根据承担债务的程度不同又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资产和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合并方以承担被合并方全部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和经营权,被合并方法人资格自行消失。这属于完全有偿合并。另一种情况是,合并方以承担被合并方部分债务、提供技术、管理为条件,取得被合并方的部分资产所有权和全部经营权,被合并方虽然更换了厂名和领导班子,丧失了经营权,但仍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的原所有制性质不变。这是一种部分有偿合并。例如长春一汽集团兼并吉林轻型车厂以及长春轻型车厂、长春轻型发动机场、长春齿轮厂四个地方国有企业,就是采用承担债务的方式。在当时如果采用先进收购的方式
    2023-08-17
    127人看过
  • 增加了投资成本,造成投资不足
    净现值的投资决策原则主要是由投资收益和投资成本相比较而得出的,随着投资成本越高,原来净现值为正的投资项目可能会变成净现值为负,从而导致投资不足。投资成本的核心是筹资成本。在融资约束条件下,企业筹资成本大于无融资约束条件下的筹资成本,因而无融资约束条件下,净现值为正的投资项目可能会被拒绝。另外,在外部融资困难的情况下,企业投资资金主要靠内部积累。由于民营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内部积累资金十分有限,使其无法完全满足投资所需资金,从而降低了投资水平。众多经济学家对信贷配给和投资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和实证上的研究。Patrick(1966)认为,对许多企业而言,银行对其融资可能性的增加,可能比简单的成本降低更重要。信贷可能性的增加可以使有效率的企业得到更多的负债以投入生产性投资,可以诱致或鼓励企业扩展其发现商业机会的视野,从而引发更富有创造性的企业活动。Tcker(1968)认为,信贷配给使得公司不得不缩减投资支出。他在模型中引入了“信贷收缩乘数”,即投资对信贷配给的响应比投资对相应的利率变化响应大且快。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会计处理企业合并分为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三种。只有在控股合并方式下,才可形成合并方对被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控股合并方式下,双方经济上已经实为一体。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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