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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其中: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或医疗期满仍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工伤津贴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享受的工伤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最低标准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5%。工伤医疗期满或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3、伤残待遇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按其伤残等级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伤残抚恤金-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的,按月享受伤残抚恤金。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五--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1级为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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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待遇的申领
    工伤保险待遇
    1、被保险人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鉴定为1-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后30日内,持有关申报资料及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的有效期为一年,被保险人因工伤残的,自鉴定结论通知送达单位之日起计算;被保险人因工死亡、失踪的,自单位知道被保险人因工死亡或失踪之日起计算。单位未在有效期内申领的,由单位负责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未致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持有关申报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因工负伤补偿事宜;。参见:《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5号)发布日期:1998年10月18日执行日期:1998年11月1日参见:《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58号)发布日期:2000年4月5日执行日期:2000年4月5日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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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待遇计发与调整
    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计发工伤保险待遇的本人12个月内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75%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5%为计发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计发基数。一九九七年度按《暂行规定》一次性领取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易地安家补助费,均以一九九六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九九七年度按照《关于废除现行工资标准后计算职工保险福利待遇的通知》(津劳险[1995]111号)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领取的供养亲属救济费,均以一九九六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参见:《天津市劳动局关于调整一九九六年度企业职工工伤等保险待遇的通知》(津劳险[1997]188号)执行日期:1997年5月1日参见:《关于天津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的暂行规定》(津劳险[1997]37号)执行日期:199610011997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自一九九七年五月一日起伤残抚恤金、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调整:1、按月领取的伤残抚恤金在一九九六年领取金额的基础上增加17.5%。2、按月领取的全部护理依赖月护理费为320元,大部分护理依赖月护理费为255元,部分护理依赖月护理费为190元。3、按月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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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期限的解释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此处“十五日”、“三十日”的期限规定不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时效。对于超出这一期限工伤职工或其家属提出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参见:《对陕西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问题请示的答复》(劳社厅函[2002]159号)执行日期:2002年4月22日
    2023-06-09
    46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如何解决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如何解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二、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部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除此之外,还有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安装辅助器械费用。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伤残等级的,一至四级伤残还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五至十级伤残,在劳动关系解除后,还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应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如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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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待遇的特点1、强制性,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2、非营利性,即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3、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4、互助互济性,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保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适用基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λ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
    2023-06-09
    110人看过
  • 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准
    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办事条件(1)申请人应当为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其委托人,1、本人的身份验证需提供(提供复印件,验原件)2、工伤(亡)职工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提供复印件,验原件)、3、企业来办理需要本人委托书提供复印件,验原件(2)工伤职工应当为工伤保险参保人并经认定为工伤;(三)申请人申请的待遇应符合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四)民事法院确定的合法继承人。二、申请材料(1)职工负伤的,应提供如下材料:1、《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2、《深圳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深圳市工伤职工自愿不做鉴定保证书》(原件一份);3、工伤医疗门诊病历本、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一份);4、单位银行账号、职工本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验原件)。(2)职工死亡的,应提供如下材料:1、《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2、《死亡通知
    2023-06-09
    36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有什么程序?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程序:(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受伤情况等基本情况,一式两份;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病历复印件),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可在省社保局网站http://www.gdsi.gov.cn/查询申请员工近期缴费记¼,打印后并加盖单λ公章);4、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5、用人单λ的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场所、受伤职工、受伤经过、伤情诊断、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等基本内容;导致重伤或死亡的伤害事故,应同时出具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属机动车事故的需同时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属暴力、刑事等伤害事故,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材料;如果符合视同工伤情形条件第三条的,另外要求出具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的验证报告;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员工本人死亡的,同时提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件)。温馨提示: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印章。(二)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1、填写《广东省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2023-06-09
    49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审理程序(广东省)
    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医疗保险部工作人员接到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省直工伤保险,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应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二、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因工受伤时该人员未参加省直工伤保险的;2、因工受伤时单位未缴交工伤保险费的;3、未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评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含旧伤复发)批准证明的;4、未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确认,擅自安装、配置、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的;5、申请资料不完整的。三、医疗保险部在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经办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核定其各项待遇。四、单位经办人持《受理回执》在约定的时间到医疗保险部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五、单位或申请人如果对省社保局核定的待遇有疑问,应60日内向省社保局提出。确实有误者,可申请重核。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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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办事指南(广东省)
    职工所在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日后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由单位负担。职工因工死亡,应在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受伤应在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省社保局医保部负责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业务。一、职工因工死亡,单位在向省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职工伤亡前12个月的《养老保险对帐单》复印件;5、《死亡证明》;6、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7、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8、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养证明、生存证明或在校就读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者提供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二、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单位在向省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5、职工工伤前12个月的《养老保险对帐单复印件》;6、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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