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7:40:45 193 人看过

一、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的区别是什么?

本质上没有区别。根本的区别是,一个已经发生,一个还没有发生。

1、物权遭受妨害的,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例如,侵权人设置路障妨害通行,物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2、请求消除危险,又称请求防止侵害。侵害虽未发生,但物权面临遭受侵害的危险,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对于这种可能发生的侵害,物权人有权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防止侵害,消除既存的危险,以避免侵害的发生。

二、排除妨害请求权怎么使用?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排除妨害请求权,可以自行直接对侵权人进行使用;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主张排除妨害请求权。

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公民生活中一条重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妨害是指以非法的、不正当的行为,或者以无权施加的设施对权利人的物或物权造成侵害或妨碍,现实地阻碍了特定物的权利人行使权利。排除妨害请求的目的是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

危险是指相对人对已之物将来必然造成妨害或损害的行为或者设施状态。危险是可以合理预见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遭受的危险或正被妨害特定的物依然存在,是权利人对现时妨害人行使请求权的前提。就是说这种妨害或危险应当是持续存在的。

在审判实践中,权利人请求消除危险或排除妨害,不需要证明相对人具有过错,只需要证明其享有物权的特定的物被他人妨害或遭受危险即可。因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的费用由形成危险或妨害的相对人承担。本条不受民事诉讼时效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3日 1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除危险相关文章
  • 排除妨害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排除妨害司法解释是什么?排除妨害司法解释是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妨害而引发的纠纷,是可以通过诉讼协商等相关的方式来解决。《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妨碍的行为必须是一种现实的妨害,而不是一种将来发生的危险。消除危险是指物权人对有可能造成自己之物损害的设施的物权人请求其消除自己的危险。消除危险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之间,既有关联性又有区别,从关联性的角度讲,消除危险是从排除妨害中派生出来的,二者都是因为相对人妨害物权的行为导致的。二、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们通常认为,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一般包含:1、被
    2023-04-13
    324人看过
  • 排除妨害需要什么证据
    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3、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而且妨碍的行为必须是一种现实的妨害,而不是一种将来发生的危险。消除危险是指物权人对有可能造成自己之物损害的设施的物权人请求其消除自己的危险。消除危险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之间,既有关联性又有区别,从关联性的角度讲,消除危险是从排除妨害中派生出来的,二者都是因为相对人妨害物权的行为导致的。主要差异在于,排除妨害要求相对人积极地采取措施排除现实已经发生了的妨害;消除危险要求相对人积极地采取措施(作为)或者停止(不作为)某种行为以消除将来必然发生的妨害或损害。排除妨害请求的目的是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危险是指相对人对已知物将来必然造成妨害或损害的行为或者设施状态。危险是可以合理预见而不是主观臆测的。遭受的危险或正被妨害特定的物依然存在,是权利
    2023-03-15
    302人看过
  • 消除干扰与消除妨害
    排除妨碍与排除妨害都是民法典赋予的法定权利,二者的权利性质和适用条件都不一样,具体而言即排除妨碍是指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排除妨碍,但排除妨害请求的目的是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排除妨碍是否适合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而排除妨碍是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所以排除妨碍适用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2023-07-07
    359人看过
  • 相邻关系纠纷与排除妨害纠纷的区别
    一、相邻关系纠纷与排除妨害纠纷的区别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二、常见的相邻关系(1)相邻土地使用关系;(2)相邻防险、排污关系;(3)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4)相邻管线安设关系;(5)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6)相邻竹木归属关系;(7)相邻安全关系。三、排除妨害构成要件1、存在妨碍他人民事权益的状态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存在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
    2023-04-12
    79人看过
  • 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效力,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一、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效力排除妨害请求权有如下两方面的效力:1.除去妨害,当权利人行使该权利时,被请求人须采取措施排除妨害。2.排除妨害费用的承担。在行使排除妨害请求权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费用,被请求人具有过错的,应独自承担排除妨害的费用;被请求人对妨害无过错的,由双方合理分担排除妨害的费用。二、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构成要件申请排除妨害应符合以下条件: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且由物权人占有排除妨害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是所有权内容受到妨害的物权人,但物权人行使该请求权时,必须要求被妨害的物仍然存在且由物权人占有。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物权人行使所有权所谓“妨害”,是指以占有以外的方法,侵害物权或妨碍物权人行使其所有权。妨害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1)对物权人的标的物的侵害,如在他人的房屋边挖洞危及房屋的安全。(2)非法利用他人的财产致使物权人不能对其财产行使物权。(3)非法为所有权设定负担
    2023-06-07
    116人看过
  • 排除妨害的责任是什么?妨害阻止要承担什么责任?
    所谓妨害,是指以占有以外的方法侵害物权。妨害物权人行使物权的,违反了对物权人的不作为义务,有排除妨害的责任。排除妨害,对物权人来说是排除妨害请求权,其实质就是请求妨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其性质是侵权责任。妨害合法占有的责任,其实质也是侵权责任。物权(或合法占有)有被侵害之虞时,物权人(合法占有人)有权请求防止妨害。虽然妨害尚未发生,但危险已经形成,威胁物权人的财产安全,法律不能让物权人坐等损害发生后才主张权利。对形成危险的人来说,也是违反了不作为义务,应当承担责任,这种责任与排除妨害没有本质的区别。台湾民法学者曾世雄先生认为排除侵害是较为激烈的民事责任形式。民事责任之分类,虽因标准而异,惟分类之总纲应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法,即排除侵害及损害赔偿之分类。排除侵害,因直接打击侵害,手段比较激烈。这里说的排除侵害是指台湾地区民法典第765条规定的所有人有权排除他人之干涉,排除他人干涉的手段就是该法第
    2023-06-08
    75人看过
  • 被执行人排除妨害的难点是什么
    执行排除妨害纠纷主要在于被妨害的标的的判断。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通常认为,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一般包含: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3、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而且妨碍的行为必须是一种现实的妨害,而不是一种将来发生的危险。消除危险是指物权人对有可能造成自己之物损害的设施的物权人请求其消除自己的危险。消除危险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之间,既有关联性又有区别,从关联性的角度讲,消除危险是从排除妨害中派生出来的,二者都是因为相对人妨害物权的行为导致的。主要差异在于,排除妨害要
    2023-03-16
    70人看过
  • 排除妨害案由的分类
    一、排除妨害案由的分类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纠纷应当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区分其与返还原物纠纷的关系,在排除妨害纠纷中所有权或他物权人并未丧失对其物的占有;而在返还原物纠纷中,物已为他人无权占有或被他人侵夺占有。排除妨害主要是金针于对妨碍物权行使的行为或事实状态一而采取的种措施,当物权的行使受到现实或可能的妨害时,物权人均可以请求排除妨害。二、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我们通常认为,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一般包含: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
    2023-06-08
    479人看过
  • 排除妨害纠纷的概念
    一、排除妨害纠纷的概念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二、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通常认为,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一般包含:(一)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二)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三)妨害必须
    2023-05-03
    397人看过
  • 排除妨害行政诉讼行为是什么
    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排除,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行政审判的顺利进行,对实施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强制手段。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必须针对法定的妨害行政诉讼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一)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是指诉讼参加人和其他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故意干扰、破坏诉讼秩序,妨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妨害行政诉讼行为包括:1、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脱、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6、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二)排除妨害行政诉讼的强制
    2023-06-02
    267人看过
  • 排除妨害判决执行流程是什么
    排除妨害判决执行流程,一般是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侵权人不履行判决书要求排除妨害的,申请人可以写申请书,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排除妨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一、申请排除妨害的条件申请排除妨害应符合以下条件:1、存在妨碍他人民事权益的状态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
    2023-03-22
    216人看过
  • 相邻关系排除妨害
    对于这种建筑物引发的相邻纠纷的民事救济途径因其特殊性,需要进行细化研究。从类型上看,有以下两种情况:(一)影响通风、采光的建筑物的排除妨碍相邻各方修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应与邻居的房屋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得妨碍邻居的通风和采光。当修建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存在妨碍邻居通风、采光之虞时,邻居有权提出异议,请求采取避免阻风、遮光的措施。如邻居在修建时不提出异议,建筑完工后对新建建筑造成的通风、采光的妨碍,只能请求赔偿损失,不能请求排除妨碍。因为法律进行利益衡量时,不能以牺牲较大利益来保护较小利益。换言之,对于因建筑物通风、采光而发生的相邻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必须考虑到建筑物已形成的客观事实,主要是对不会对建筑的主体部分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部分(如附属物、雨篷、搁置物或悬挂物等),要求当事人排除妨碍。(二)阻碍通行的建筑物的排除妨碍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上形成的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
    2023-04-30
    278人看过
  • 如何申请排除妨害
    一、如何申请排除妨害?申请排除妨害应符合以下条件:1、存在妨碍他人民事权益的状态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存在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状态。与停止侵害的主要构成要件不同之处在于:一为动态,一为静态。妨碍状态多为行为造成的,例如,堆放影响通行;违章建筑物妨碍相邻一方通风、采光;在他人建筑物上设置广告;将有害液体泄露在他人使用的土地上等。妨碍状态也有自然原因形成的,例如树根蔓延至相邻一方的土地。2、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是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同约定,缺乏合理性。有些妨碍同时造成他人财产的损失,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塔吊因超负载掉下,破坏了他人的房屋,并阻塞了通道(排除妨碍是独立的责任方式,不直接涉及因妨碍同时造成的赔偿损失责任);有些妨碍是给他人造成不便。认定妨碍状态主要是看妨碍是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轻微的妨碍是社会生活中难免的,不承担排除妨碍责任。妨碍状态是否超
    2023-06-08
    298人看过
  •  "消除妨碍和消除请求权"
    排除妨害请求权是一种物权请求权,它是由阻碍行为引起的一种权利。与阻碍和损害相比,阻碍是一种不断侵犯他人享有的物权但不一定造成实际损害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1、请求人为物权人;2、妨害人以无权占有以外的方式妨害物权行使;3、妨害是非法的或者超出正常容忍度的;4、提出请求时,妨害仍在继续;5、被要求人是对去除妨害有支配力的人。排除妨害请求权是一种物权请求权,它是由阻碍行为引起的一种权利。与阻碍和损害相比,阻碍是一种不断侵犯他人享有的物权但不一定造成实际损害的行为。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包括:1、请求人为物权人;2、妨害人以无权占有以外的方式妨害物权行使;3、妨害是非法的或者超出正常容忍度的;4、提出请求时,妨害仍在继续;5、被要求人是对去除妨害有支配力的人。 【 核 心 定 义 】 如 何 认 定 排 除 妨 害 请 求 权 ?排除妨害请求权是指民事主体因第三人的侵害行为,请求其停止侵害
    2023-09-01
    8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消除危险是指消除对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来源的民事责任措施。 危险指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可能性,只要行为人的行为有造成损害的可能时,权利人即有权请求行为人消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其消除,以防止损害后果的发生。比如,当存... 更多>

    #消除危险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请求权的内容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7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请求排除妨害是物权保护的一项基本方式。物权遭受妨害的,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例如,侵权人设置障碍妨害物权的取得或变动,物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被排除的妨害需具有不法性,倘若物权人负有容忍义务,则无排除妨害请求权。请求消除危险,又称请求防止侵害。侵害虽未发生,但物权面临遭受侵害的危险,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对于这种可能发
    • 消除妨害请求权和排除危险请求权是什么意思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7
      1.物权遭受妨害的,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 2.请求消除危险,又称请求防止侵害。侵害虽未发生,但物权面临遭受侵害的危险,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对于这种可能发生的侵害,物权人有权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防止侵害,消除既存的危险,以避免侵害的发生。
    • 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有何相似之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都是基于侵犯民事权利对受害人采取补偿而应负的责任。责任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过错责任适用停止侵害,而无过责任适用排除妨碍。以及具体适用不同侵权种类的不同适用。
    • 求问排除妨害(源物)和返还原物的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29
      含义不一样。 所谓排除妨害是指:物权人、占有人对他人虽然没有剥夺其占有,但却妨害其权利的正常行使或者顺利占有的一次性的侵害行为的,可以请求予以排除。 返还原物请求权,指物权人对于无权占有人所享有的要求其返还占有的请求权。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相对人,是无权占有起舞的任何人。
    • (单选题)承担的方式主要有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2
      全都是。《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