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5:42:16 321 人看过

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前置,应先经过劳动仲裁,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才可诉诸法院,或者劳动仲裁部门下达不予受理决定书的,才可起诉。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受理后归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因此,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范,但与其他民事案件相比较,稍有不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查的对象不是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裁决的对错,不对仲裁裁决正确与否置评,不像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法院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有权依据自己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采纳与否的表决。

一、民法典中劳务合同纠纷有双倍赔偿金吗

劳务关系产生纠纷的,有没有双倍赔偿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不能主张双倍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劳务关系纠纷需要仲裁前置吗

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因此,劳务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需要仲裁前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1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物业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怎样的,其管辖如何确定
    一、物业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怎样的物业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所规定的特殊类型案件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可知,专属管辖的案件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三种情况,而物业合同纠纷不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而是属于“合同”项下的“债权纠纷”。二、物业合同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物业合同纠纷的管辖可以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人与业主可以基于意思自治原则,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三
    2023-07-12
    427人看过
  • 技术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一、技术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3条规定“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若技术合同纠纷的履行地在国外,就有可能属于涉外案件,被告公司注册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就不一定有管辖权。每个省不是所有的中级人民法院都具有管辖涉外案件的权力,一般每个省的省高级人民法院都会指定某几个中级人法院对涉外案件有管辖的权力,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专属管辖与一般(特别)地域管辖的区别是什么?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规定在地域管辖中。在地域管辖中,专属管辖是一个接近于特别地域管辖的概念。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可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与特别地域管辖,其中,一般地域管辖主要是根据被告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的;而特别地域管辖是针对特殊类型的案件专
    2023-08-19
    348人看过
  • 保险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案件吗
    关于保险合同纠纷之司法管辖权的规定如下:(1)涉案保险标的物为交通工具或是运输途中的物资时,由于此类案件性质特殊,通常需要通过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和运输终点这两个地点的法院来审判。至于保险事故发生地,也无例外属于管辖范围。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涉及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2)当涉及到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时,则可以由被保险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在此类案件中,原告和被告的住所地均可作为选择的管辖法院。其中,原告的住所地可以是其户籍所在地,若存在经常居住地的情况,亦可在该地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17
    395人看过
  • 公司纠纷的专属管辖权
    公司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权
    2023-05-07
    484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按约定还是专属
    一、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按约定还是专属按照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限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三个第四级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当包括该项下的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的案件,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状原告:北京**新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红英,职务董事长住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东里**号楼**室,邮编:***电话:******被告: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隋心梅,职务总经理住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工业区***号,邮编:***电话:******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保修款62259.24元,延迟支付的违约金巧6694.12元;以上两项共
    2021-10-09
    351人看过
  • 纠纷管辖与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2023-07-07
    417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是否处于专属管辖范围内?
    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双方当事人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不由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只有不动产纠纷、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因继承遗产发生的纠纷,这些纠纷应当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比如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是不属于专属管辖吗不是所有房屋买卖纠纷只能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只有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范畴,即只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类型的房屋买卖纠纷,应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当然合同双方也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管辖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
    2023-07-02
    313人看过
  • 专属管辖的技术合同纠纷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技术合同纠纷不涉及专属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技术合同纠纷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其他司法解释对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中既有技术合同内容,又有其他合同内容,当事人就技术合同内容和其他合同内容均发生争议的,由具有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一、专属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专属管辖法律规定如下:1、国内案件专属管辖(《民诉法》第33条)(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
    2023-02-28
    330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筑合同纠纷纳入法院专属管辖
    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确认、分割、相邻关系引起的不动产权利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住房销售合同纠纷,适用房地产纠纷。房地产已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位置为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未登记的,以房地产实际所在地为房地产所在地。分析:1。房屋租赁纠纷和建筑合同纠纷被认定为房地产纠纷,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预计今后,仲裁条款排除专属管辖权的案件会更多。在新的司法解释中,只有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认定为房地产纠纷,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仍属于一般区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视听资料和录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博客、微博、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方式形成或存储在电子媒体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媒体中的录音资料、录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2023-05-07
    215人看过
  • 劳务分包合同是不是可以适用专属管辖?
    一、劳务分包合同是不是可以适用专属管辖?劳务分包合同不适用专属管辖。只有下列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如何区分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2024-01-23
    79人看过
  • 劳务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管辖范围?
    劳务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纠纷才适应劳动仲裁。以下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劳务纠纷案件存档多久1、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劳动争议的档案保存期限,以实际为准。但是公司考勤记录至少应当保存两年。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2023-07-06
    499人看过
  • 侵权纠纷是否符合专属管辖的要求?
    侵权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纠纷是民事纠纷吗?侵权纠纷是民事纠纷。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侵权纠纷是民事纠纷。侵权纠纷是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所发生的纠纷,如侵害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乃至于债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
    2023-07-04
    432人看过
  • 租赁合同纠纷,专用管辖权还是就是共同管辖权
    房屋租赁合同是人们生活中常见的合同,也是纠纷较多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属于专属管辖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虽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与房地产有关,但诉讼法律关系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然是债权债务纠纷,不是房地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殊地区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定房屋租赁纠纷管辖的批复》中明确规定: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部分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以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管辖。由于此类纠纷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即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是怎么
    2023-08-18
    66人看过
  • 专属管辖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关系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房屋租赁合同是人们生活中最常签订的一种合同,但也是发生纠纷比较多的一种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
    2023-07-01
    42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属于高人管辖的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5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适用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中已作明确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
    •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是否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0
      1、运输合同纠纷并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租赁合同的合同纠纷属于专用管辖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4
      租赁合同纠纷中的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其它租赁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
    • 矿产开采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适用一般管辖,原告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签订地,标的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一般建议在矿产所在地起诉,便于法院查明事实。
    • 兼职劳务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劳务合同纠纷法院管辖)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2
      我国关于人民法院的诉讼管辖涉及到级别与地域的两种限制,其中针对地域管辖的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