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公司减资相关规定的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8:33:02 484 人看过

《公司法》对公司减资相关规定如下:

一、公司减资的,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二、公司减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三、债权人接到公司减资通知后三十日内;或者看到公司减资公告后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企业重组有哪些基本方式

企业重组的基本方式如下:1、企业合并;2、企业兼并;3、收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资产收购流程怎么走?

公司资产收购流程:

1、确定并购目标企业;

2、收集信息,初步沟通;

3、签订意向协议,上报公司;

4、尽职调查;

5、审计评估;

6、确定成交价格,上报项目建议书;

7、签署并购协议书及附属文件;

8、办理产权交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怎么减少注册资本

流程如下:(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做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4)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2日 0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减资相关文章
  • 董监会减持规定概述: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规定董监高减持规定是,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每年不超过持有数量的25%。该规定在实务操作中,以上一自然年度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时该董监高账户中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基数,乘以25%,计算下一自然年度可减持的股份数量。公司法对监事的规定有哪些监事是不能兼任董事的,监事的相关规定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给股东造成损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监事应当代表公司进行诉讼;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依法对监事提起诉讼的,由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代表公司进行诉讼;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023-07-15
    246人看过
  • 公司法如何规定子公司的相关事项
    一、公司法如何规定子公司的相关事项1.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设立子公司都是什么流程子公司设立流程如下:1.签订合同,设立子公司时,各股东会应先签订设立公司的合同,明确各方的投资、责任和义务。如果要设立的子公司是全资子公司,只有一家母公司,不需要签订合同;2.确定地址,设立子公司要有自己的地址,母公司
    2023-09-03
    328人看过
  •  公司法如何规定公司减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关于减资的决议需要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不过,减少注册资本可能会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在进行减资决议时,应该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利益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减资需要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可能会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在进行减资时,必须谨慎考虑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公 司 法 关 于 减 资 的 规 定 是 什 么 ?根据素材2中关于公司减资的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此外,根据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
    2023-09-15
    375人看过
  • 公司法转让重大资产有什么相关规定
    一、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转让重大资产《公司法》立法有必要对公司转让主要财产进行相应的规制。我国《公司法》第74条、第104条、第121条等涉及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主要财产时,反对股东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但却未规定何为主要财产、公司转让主要财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等;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的转让由公司章程规定,对于重大资产的界定及转让的决议机关、决议程序等并未明文规定,而我国公司章程大多只是《公司法》的翻版;3、上市公司一年内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但是以占公司资产总额的30%作为判定标准,可能导致遗漏未达到资产总额30%却对公司至关重要的财产转让,也可能过度干预超过资产总额30%的日常交易。可见,我国公司立法对于财产和资产的概念、主要财产的界定,并无明确规定,仅有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的界定标准也不科学,公司转让主要财产是否需要履行
    2023-06-18
    375人看过
  •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
    2023-02-16
    197人看过
  • 我国公司法中对与国企有什么相关的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国有独资公司的
    2023-02-04
    271人看过
  • 关于外资公司清算适用《公司法》清算规定的相关问题
    第一,关于国家原对外经贸部颁布的《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以下简称《清算办法》)是否仍然适用的问题。公司法第2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虽然《清算办法》不是法律性质,且存在诸多问题,但由于其针对性较强,并在外商投资企业清算过程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由于公司法中有关清算的规定并没有考虑到外商投资管理中的特殊要求,因此,该办法的一些重要内容将仍然在一段时间内并在一定范围内适用。第二,关于法院组织清算是否为《清算办法》中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的补充的问题。现实中,大量外资企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根本无法按照办法中的普通清算或特别清算程序进行清算,但同时由没有其他可以替代的途径。因此,诸多外资公司根本就无法或没有清算。由于公司法赋予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权利,为此,外资企业股东至少可以借公司债权人名义(在很多情
    2023-06-06
    187人看过
  • 新公司法法定公积金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关于法定公积金的规定为如下: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二、如果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什么权利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4、知情权;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2023-07-31
    491人看过
  • 一人公司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何理解?
    1、承认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新公司法第58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人公司)是本次公司法修订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传统公司法理论不承认一人公司,主要原因有二:一方面,从法理上讲,一人公司欠缺社团性,而传统大陆法系公司法认为公司本质是社团法人。另一方面,一人公司容易造成有限责任的滥用,损害债权人利益。而赞成者认为:一方面,允许一人公司能起到鼓励创业的作用。而且如果一个已成立公司仅因为股东只剩下一人就被迫解散,也不经济。另一方面,现实来看,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很难避免,因为法律并未规定股东至少拥有股份的比例(也难以规定)。而且,公司的信誉基础并不因股东人数的多少而实质性受到影响。同时,从公司法发展趋势来看,德国、法国等传统大
    2023-03-25
    263人看过
  • 国家对于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
    一、设立条件一般条件1、企业利益的一致性2、适宜的经济环境和政策法律环境具体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公司集团条件。二、集团公司的法律关系(我国2004年的公司法没有制定)母子法律关系1、母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实体2、母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3、母子公司的控制关系源于股权和契约法律规制1、对子公司的利益保护2、对公司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3、对公司的债券人利益的保护内容:母公司承担子公司的债务和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的劣后清偿;4、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以及其表决权的行使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10%以上,禁止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份
    2023-04-21
    250人看过
  • 公司解散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新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解散方式
    一、公司解散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至第一百九十条,规定了解散原因、解散程序、清算组职权、解散后债权债务处理等内容。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二、新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解散方式新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解散方式:1.公司因违规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2.公司的权利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作出解散决议;3.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5.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三、公司解散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公司解散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1.股东或发起人出资瑕疵的补充连带责任;2.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恶意处置财产的赔偿责任;3.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4.承诺第三人的补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有
    2023-06-19
    219人看过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代表什么资料?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代表什么资料?具体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一人有限责任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
    2023-05-02
    225人看过
  • 对我国《公司法》中上市公司反收购相关规定的评析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03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仅能拟订相应的方案报股东大会审议。可见,我国有关公司合并的提议权属于董事会,而决定权则属股东大会。如果我们把公司合并视为公并视为公司收购可能导致的结果,那么可以由《公司法》关于合并的规定中推论出,我国对反收购决定权的归属所采取的是股东大会决定模式。根据我国《公司法》第59条和第123条的规定:董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可见,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董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因此,目标公司经营者采取反收购措施的,应当受其对公司诚信义务的限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这种董事和经理的诚信义务是相对于公司言的,而不是相对于股东而言的,这是否意味着目标公司经营者为了公司的利
    2023-06-09
    252人看过
  • 关于分公司公司法的规定有什么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为,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谓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一、分公司失信影响总公司投标吗分公司不能参加投标,因为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且该分公司有相应的资质,就可以投标。分公司要投标,必须要有自己的法人,且拥有该法人名义的企业资质,意思就是应完全是一个独立的公司,而不能用母公司的任何东西参与投标。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
    2023-02-04
    8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 更多>

    #公司减资
    相关咨询
    • 公司法增资减资的相关流程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6
      一、公司增加资本的程序: (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由董事会拟订增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二)增量发行新股应符合法定条件。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
    • 公司定向减资是公司法什么规定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0
      《公司法》对公司减资相关规定如下: 一、公司减资的,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二、公司减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三、债权人接到公司减资通知后三十日内;或者看到公司减资公告后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公司法中相关公司的抽逃出资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3
      你好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引发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一般情况下,对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登记机关除有权责令改正外,还可对股东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的,将涉嫌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犯罪。 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
    • 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的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2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
    • 公司减资手续相关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9
      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就可以减资,也就是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公司减资需要按照法定的公司减资流程来。那么公司减资流程是怎样的呢?(1)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通知或公告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