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01:30:08 420 人看过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申领失业金。办理失业补贴手续包括解除劳动合同书,失业证,交纳失业保险证明,身份证,申请书等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即可。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自己辞职后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辞职后不可以领取失业金。依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1年的;

2、出于非本人意愿原因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而辞职是出于本人意愿主动中断就业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可以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2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怀化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及终止
    失业保险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按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累计缴费满一年的,领取4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在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后,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数额按照其工作时间长短计算,连续工作每满一年,按1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支付,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总和。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20日前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二)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
    2023-05-29
    166人看过
  • 社会保险交多少年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且满足其他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一、社会保险有哪些?1、养老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2、医疗保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工伤保险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
    2023-03-29
    447人看过
  • 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享受待遇
    【事项名称】城镇职工失业保险费参保享受待遇【办理机构】齐齐哈尔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大街159号【办理条件】1、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计发标准缴费年限为1、2、3、4、5、6、7、8、9、10、11、12年,对应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月数为3、6、9、12、14、15、16、17、18、20、22、24个月。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情况: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申请材料】1、参保单位申请为其参保职工办理失业手续的报告。在报告中应写明参保时间,缴费情况,参保人数,本次失业人数,失业原因等;2、参保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3
    2023-05-30
    355人看过
  • 怎么看失业保险享受待遇条件
    一、失业保险是什么?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二、失业保险领取条件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
    2023-05-31
    138人看过
  • 外地户籍失业人员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外地户籍失业人员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是不是一定要领取?可以不领吗?未领完失业保险金,又重新就业怎么办?外地城镇户籍人员可选择在本市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凭社会经办机构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单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申领,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将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划转的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总额的一半计算。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是否一定要领取?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选择领取的,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领手续。过去已办过申领
    2023-05-08
    329人看过
  • 单位没有交失业保险能享受什么待遇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导致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发生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一、失业金一般几号发放失业金一般是月中或者月末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二、领了失业补助金会不会拿不到工资领取失业险期间,重新就业的,就不能再领取失业险的。如果新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新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时就会知道劳动者已经就业,会依法停止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拿失业金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
    2023-06-25
    479人看过
  • 不连续缴费也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社会保险法》7月1日实施以来,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但许多人并不清楚自己能从中得到什么实惠。那么,《社会保险法》究竟为居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解决了哪些难题呢?本周本报开设专栏,邀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您解析《社会保险法》亮点。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越长,一旦失业,职工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也越长,但是,失业保险金如果中断或欠费,职工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职工要跳槽,之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会不会作废?对此,《社会保险法》都做出了利好规定。不连续缴费也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案例:杨*傅被一家公司聘为合同制工人,公司和杨*傅本人一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去年起,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连工人的工资都发不下去了,失业保险费也只好欠着。最近,杨*傅劳动合同到期后被解聘失业。现在杨*傅很担心,原单位及本人没有连续缴费,他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分析:省
    2023-12-12
    426人看过
  • 烟台失业人员待遇享受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可享受以下待遇:1、失业保险金或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补助金;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生育补助金;3、除因违法犯罪死亡的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对其家属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2023-05-30
    109人看过
  • 广西梧州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失业保险系列知识问答1.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答: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有关规定,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有:(1)失业保险金;(2)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3)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2.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吗?答:《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获得哪些补偿?答:《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
    2023-05-04
    354人看过
  • 哪些人不进行失业登记,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06年4月9日省劳动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吉劳社失字〔2005〕108号)对现阶段哪些人不进行失业登记,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进一步作出补充规定:一是申报就业人员;二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三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期限内或展期内人员;四是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五是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人员;六是无正当理由三次拒不参加劳动保障及其机构组织的再就业培训,两次不接受职业介绍的人员;七是从事其他合法经营活动,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2023-06-09
    81人看过
  • 苏州园区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参保员工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即用人单位和参保员工参加失业保险,并已按规定缴费满一年(含区外转入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连续工龄,均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园区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非因员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的;(4)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相关链接】
    2023-05-29
    197人看过
  • 失业妇女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有很多准妈妈在怀孕后辞掉工作,在家安心照顾即将诞生的宝宝,所以这类准妈妈属于失业妇女。因此很多全职妈妈对生育期间有哪些待遇比较关注。失业妇女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有哪些?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失业妇女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一、生育生活津贴待遇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5、符合第1、2项的失业妇女,还可以享受以下生育生活津贴:①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②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③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二、月生育生活津贴待遇标准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
    2022-10-15
    111人看过
  • 参加失业保险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怎么样
    失业保险的征缴具有强制性,职工应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缴费比例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否则构成违法,因此该信息科技公司的做法必须纠正。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费。2015年《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失业保险费率暂由3%降至2%。2016年人社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指出,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2年执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除此以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到以下待遇:(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个人不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
    2023-05-13
    98人看过
  • 失业人员在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以后,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案例描述]张某于2003年1月应聘到某化工企业,双方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2005年12月,该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与张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为其办理了失业手续,并告知按规定可领取失业救济金。张某在领取了1个月的失业救济金后,听说像她这种情况,企业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张某随后与公司交涉,但公司称:“失业救济金就是经济补偿金,就是对其失业的补偿,此外再没有什么补偿了。”双方多次协商均无结果,张某遂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案例分析]本案中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张某可以到劳动保障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因为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023-05-05
    22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医保待遇是否及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并缴纳医保费。二、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 失业人员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同时又享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
    • 依据《劳动合同法》, 公司倒闭, 员工能否获得失业保险待遇, 公司破产能不能享受失业保险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3
      企业破产后,不能及时就业,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的,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则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企业破产后,其原有职工可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一部分职工在企业破产前或之后及时找到新工作,实现再就业,这部分人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只有在企业破产后,既没有及时重
    • 公司倒闭,员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公司破产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企业是否有相应的新的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3
      企业破产后,不能及时就业,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的,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则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企业破产后,其原有职工可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一部分职工在企业破产前或之后及时找到新工作,实现再就业,这部分人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只有在企业破产后,既没有及时重
    • 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