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牵涉土地使用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6:32:55 99 人看过

房产继承是会牵涉土地使用权的。

法律上规定,虽然农村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但是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在继承房产时,会牵涉到土地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一、侄子有继承叔叔宅基地的权利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处理自己的合法财产,所以侄子可以继承叔叔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在农村宅基地如何立遗嘱

农村宅基地房主不能立遗嘱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

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

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2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硬还是继承权有效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023-06-20
    5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特征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特征(一)它是一种财产权,继承权的实现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二)与特定的人身关系相联系,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血亲或姻亲关系或通过遗嘱指定的人才可能成为继承人。(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的权利主体仅仅是境内外公民.国家或法人不能享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权.即使继承人实际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只是接受遗赠。(四)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法定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原则进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一种法律制度。二、土地使用权属于遗产范围吗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范围,因为继承遗产范围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土地是不能继承的。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原则是什么(一)非农村集体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继承
    2023-04-14
    6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缴契税
    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缴契税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一、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
    2023-03-22
    479人看过
  • 继承人有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吗
    一、继承人有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吗为了避免农村房地资源的流失,不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非亲缘关系人,不得通过遗赠的方式取得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宅基地不可以继承,是属于集体所有的。继承宅基地使用权需要满足“一人一户”的资格,即不能拥有俩处宅基地。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二、继承遗产需要平分吗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
    2023-06-15
    148人看过
  • 涉外房地产继承
    外国人、港澳台人士、华侨就其个人在中国内地的房地产订立遗嘱的,必须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签署、盖章、再经公证方具有法律效力。外国人、华侨申请在中国继承房地产的应在其居住国办理公证证明本人的身份、住址及与中国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申请人持经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遗嘱到该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办理遗产继承事宜。如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上述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须有书面的委托书并经公证和认证。
    2023-06-10
    20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继承的问题
    您们好,关于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继承的问题,现需要得到您们的咨询帮助,谢谢!具体情况是:1981年土地承包时,户口上有我祖父、父亲,母亲、我。1987年祖父去世,我的两个叔叔认为他们有继承祖父承包土地的权利,他们都有工作,一个是城镇户口,且在承包前户口就都不在村里。请问:祖父去世后他的那一部分承包土地,该怎么分配?我叔叔能否继承?律师解答:在承包期内继续耕作,非农户口很难主张权利。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2022-11-24
    276人看过
  • 房地产权证包括土地使用证吗
    在我国,房屋所有权证书常常会与土地使用权证书合并为一体,共同构成完整的房地产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通常我们也将其简称为房产证,它其实是由政府设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给房屋所有人用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一旦购房者通过合法的交易途径获取了房屋的所有权后,他们就可以依法对该套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等多项权利的行使,而房产证正是对这些权益的有效认证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024-07-26
    53人看过
  • 继承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需要交纳吗?
    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就是说要缴纳营业税。但是,国家对继承、遗嘱、抚养(瞻养)关系的赠与行为以及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行为,给予免征营业税照顾,因此,目前对国家拟予免税的情形,暂不征收营业税。对其他形式的赠与不动产行为,征收营业税。一、营业税税收特点1、征税范围广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经营行为,涉及国民经济中第三产业这一广泛的领域。第三产业直接关系着城乡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因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随着第三产业的不断发展,营业税的收入也将逐步增长。2、计算方法简便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三者统称为营业额),税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高低影响,收入比较稳定。营业税实行比例税率,计征方法简便。3、
    2023-03-19
    162人看过
  • 房产继承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产继承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有两种,50年和70年,现在一般来说住宅性质的会是70年,而商用性质的就50年。到期后补交一笔土地使用税(中国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分开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购房者只拥有有限的使用时间,但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个人,为永远权限。假如不幸,你的土地属于规划回收改造的范围,管理部门就不会再接受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租金了,但你的房屋产权还是属于你的(你有合法房产证的前提下),拆迁补偿还是可以依法获得的。),当然房屋所有权虽然是永久的,但是假如土地使用权没有了,一旦碰上拆迁,那就等着被拆。二、没有写土地使用年限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你的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就是民间说的“小产权房”,集体性质的房屋是没有年限,也不能过户的,这个你可以看证书上面是否有写集体两个字,如果没有就可以否定它是集体性质房屋的可能性;也有可能是拆迁后政府返还的集体安置地的房子。二是你的房子
    2023-06-03
    233人看过
  • 小产权房怎么继承使用权
    一、小产权房要怎么继承小产权房的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小产权房产按法定继承继承,但由于小产权的性质,有的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协商一致,签订继承协议,分割房产。协商不成,起诉分割遗产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一、不需要公证的房产怎么继承遗赠取得房地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证的话:1、首先提交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书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房地产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5、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房地产权利的材料证明
    2023-03-15
    27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有哪些要求
    1、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合法财产由他人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分配后,所有权、使用权即归继承人所有。2、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并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后续,即确认土地使用权利。3、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宅基地使用由村集体收回,另行分配给其他村民使用。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可以继承,在房屋存续期间内,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4、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包户内的人全部死亡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户内还有其他人的,其中一人死亡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额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享受。要是,农村土地情况,人死,这个人名下土地和宅基地,要是没有亲人的话,该村委会会收走,城市土地使用权,需要死者合法继承人先办理土地上住房继承过户,凭继承人房产证再去办理该土地使用证的继承过户,就可以。土地灭失,是指由于自
    2023-06-28
    38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继承人范围是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人范围是哪些我国《土地法》规定,农村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这个农村的土地中就包括了宅基地,因此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继承。该宅基地可以有本村农业户籍的合法继承人和村委会协议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地或者外村户籍继承人,没有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与出让最高年限的规定是怎样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多少?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规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政府批准同意大利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
    2023-06-15
    128人看过
  • 继承土地使用权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局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各地区土地登记办法》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1、申请登记报告原件1份2、继承公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1份3、派出所出具的原土地使用者死亡证明4、所有关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5、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6、变更后的房产证复印件1份7、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委托办理的)8、地籍调查表原件1份(需要重新核实的)9、宗地图原件2份四、办理流程:1、告知(未受理):窗口根据申请者咨询进行一次性告知2、材料齐全(受理):窗口受理—审核—审批—登记—窗口出件五、办理时限:在收件受理后承诺22个工作日办结六、收费标准、依据:土地登记权属调查费:0.3元/㎡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八、咨询电话:6228856九、提示:(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
    2023-03-26
    182人看过
  • 2024土地使用权继承流程怎么走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流程怎么走1、土地使用权继承流程为:1.申请人到我国的土地部门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后进行填写;2.领取的同时还会得到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登记表并且准确填写;3.申请人需要带着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等资料申请办理。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
    2023-11-27
    11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继承房产了能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2
      房地一体,继承房产了能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并按公证内容分遗产;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继承遗产。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关于法定继承的份额,可由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 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土地使用权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10
      属于。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
    • 土地使用权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4-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分别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
    •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继承都要变更土地使用证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4-28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继承都要变更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证变更流程主要是: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
    • 土地使用权能继承吗?我父母已过世后土地使用权能有谁来继承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0
      如果是承包地,只有使用权,不能继承。因为承包地的所有权还是属于村里的。你父亲过世后,如果你家还有其他人与你父母在同村、当初签承包合同时也是家庭成员,可以由其他人继续耕种到承包期满。如果全家其他人都转为非农户口迁入设区的城市,或是另外有了承包地,地应当由村里收回。当然,收不收由村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