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中对瑕疵股东权利的限制是什么?
I.公司治理中对瑕疵股东权利的限制是什么?未出资股东的权利与已履行足额出资或合理对价义务的继承股东的权利相当的,直接对其他合法股东不公平。对瑕疵股东权利的限制,既是对出资充足股东权利的保护,也是对公司法人利益的保护。对瑕疵股东权利的限制,如未出资的股东、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撤回出资的股东及其继承人,包括:(1)表决权受到限制。《公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公司应当对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依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优先购买新股的权利和要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股东的请求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利润分配权和新股认购权受到限制。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红利;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三)公司破产、解散、清算时的出资责任。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作为清算财产。股东的未缴出资包括到期未缴出资和公司法规定尚未分期缴纳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主张公司成立时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和其他股东、发起人在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责任制在《公司法》出资制度修改为“认缴制”后仍然适用。(4)剩余财产的分配权受到限制。公司清算时,公司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和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五)瑕疵股东无权对时效进行抗辩。公司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向公司返还出资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辩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股东出资不实、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公司注册资本造假、公司注册资本虚报等。针对这种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在未缴出资的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清偿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也规定,公司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高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不是原司法解释规定的连带责任。)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有很大区别。补充责任是指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第三,瑕疵出资是指投资者未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出资,但投资者完全不出资的除外。由于我国实行实收资本制度,原则上只有资本金足额到位,登记机关才能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因此,如果缺陷投资者未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公司将无法顺利成立,缺陷投资者也无法获得股东资格。但由于瑕疵出资人已经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并在公司章程上签字明确,存在真实意思表示,故瑕疵出资不影响股东资格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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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权利要受到的限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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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公司股东权利有哪些限制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8对股东权利的限制有: 1、禁止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禁止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3、如果按实缴出资额来分红的,股东要足额缴纳出资,才能相应地分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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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权利要受到什么限制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6一、瑕疵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权利要受到的限制: 如果未出资股东与履行了完整出资义务或合理对价的继受股东的权利等价的话,则直接对其他合法股东构成显失公平。对瑕疵股东权利的限制,既是对充足出资股东权利的保护,也是对公司法人利益的一种保护。 对未出资、未完整出资及抽逃出资的股东及其继受股东等瑕疵股东的权利限制包括: (1)表决权受到限制。公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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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东权利限制有哪些制度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2新公司法股东权利限制有下面4个新制度: 1、“资本多数决“的例外 “资本多数决“作为公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被广泛接受,但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简言之,如果公司的小股东有足够的谈判能力则完全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其表决能力及分红比例而并完全不拘泥于其出资比例。 2、累积投票制度(非强制性规范) 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一个股东可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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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的内容是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5《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滥用包括三种:一是滥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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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2股东的权利主要规定在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包括(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