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人撤回要约的注意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09:23:17 338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

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因此,要约的撤回只发生在书面形式的要约,而且,撤回通知一般应采取比要约更迅速的通知方式。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之后但在发生法律效力以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得以撤回的原因是,要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不会对受要约人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对交易秩序产生任何影响。在此阶段,应当允许要约人使尚未生效的要约不产生预期的效力。

撤回的条件是,在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应当认为要约尚未生效。撤回要约也可以采取下列方法,即在一个文件中,前面写了要约的内容,后面写一句话:上述内容无效。

撤回要约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因此,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马上又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况。撤回的通知应当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果因为其它原因耽误了,撤回的通知在要约到达之后才到达受要约人。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应当及时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告知其撤回的通知已经迟到,要约已经生效。如果受要约人怠于通知时,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视为未迟到,仍发生撤回要约的效力。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62条规定:“撤回要约之通知,其到达在要约到达之后,而按其传达方法,依通常情形应先时或同时到达者,相对人应向要约人即发迟到之通知。相对人怠于为前项通知者,其要约撤回之通知,视为未迟到。”

一、哪些情况下要约不生效

合同要约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根据《民法典》规定,要约原则上可以撤销,但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不可撤销:

(一)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或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如要约人在要约中表示“本公司决不撤销”。

(二)要约人确认了承诺期限的。

(三)要约中虽然没有规定承诺期,但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改造珍重了准备工作的。根据这一规定精神,实际中大部分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

二、要约的特点有哪些

(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能力人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某种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发出欲订立合同的要约,不应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效果。

(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中必须表明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此时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必须明确表示其做出的建议是一向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必须明确承担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责任,尤其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必须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承诺以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内容必须具体。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断。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主要条款是不同的。所谓确定,是指要约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要约应当使受要约人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思,否则无法承诺。

(五)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条件。要约人只有在送达受要约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拘束力,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如果要约在发出以后,因传达要约的信件丢失或没有传达,不能认为要约已经送达。

要约是属于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1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要约撤回的概念
    一、要约撤回的概念要约撤回的概念是指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为了尊重要约人的意志和保护要约人的利益,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因为要约的撤销往往涉及受要约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对其设定了一定的限制。二、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区别1.发生时间不同。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通知之前;2.后果不同。撤销要约的一方,需要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撤回要约不会造成损失,故没有赔偿责任。三、要约有效的条件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谓特定的合同人,是为外界所能客观确定的人,也就是说通过要约的内容,人们能够知道是谁发出的要约。2.要约必须具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是一种
    2023-06-04
    112人看过
  • 要约请求和撤回要约的定义
    可以撤回要约。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当事人之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对方,要约可以撤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确规定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合同要约与承诺是什么意思合同要约与承诺是的意思是: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承诺简单地讲受要约人同意签约,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以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为成立要件,订立合同的过程即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当事人双方的协商过程,在法律上一般分为要约和承诺。(一)要约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就受该意思拘束;3、可以撤销,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二)承诺简单地讲受要约
    2023-07-07
    363人看过
  • 约定保密事项时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约定保密事项时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合理地约定技术秘密的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技术不应列入保密合同技术秘密的范围。2.要求支付保密费用,不论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保密,还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竞业禁止期限内的保密,均应要求企业支付保密费用,以及支付方式。二、保密协议的内容是什么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
    2023-08-31
    50人看过
  • 要约撤回的目的是
    一、要约撤回的目的是要约撤回的目的是撤销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二、要约的实质性变更有哪些要约的实质性变更有:1.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2.价款或者报酬;3.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4.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方法等。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上述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
    2023-06-04
    400人看过
  • 要约生效时间的重点注意事项
    要约生效时间应注意以下问题:1、送达不一定要实际送达被要约人及其代理人,要约要到达被要约人能控制的地方;2、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约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3、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第一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一、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1、要约生效时间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对发出要约的人产生拘束力的期限,要约人也就会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二、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
    2023-07-07
    150人看过
  • 约定财产归属的必要注意事项
    应该注意下列问题:1.注意约定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注意约定财产可以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可以是双方的婚前财产。但不得对国家、集体、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3.双方既可以约定双方的财产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各自的收入略自所有;既可以约定双方财产中的一部分为双方共同所有,一部分归略自所有,可以约定一方财产的一部分归另一方所有。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吗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采用书面方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
    2023-07-05
    464人看过
  • 能否撤回要约?
    可以撤回合同中的要约。但是当事人撤回要约意思表示通知的时候,需要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前,或者在意思表示同时到达对方之前撤回,这样才算是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当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能视为意思表示。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前或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对方。可以撤回要约。撤回要约适用本法的规定。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不得撤销情形】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
    2023-07-07
    198人看过
  • 撰写租房契约需要注意的事项
    撰写租房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出租的房屋的面积、位置等信息;3、房租的具体数目、支付期限、支付方式;4、双方的权利义务;5、违约责任;6、争议解决方式;7、双方签名、签订日期。库房租房契约书模板<p>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p><p>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p><p>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p><p>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p><p>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p><p>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p><p>第二条租赁期限</p><p>2.1租赁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2023-07-10
    63人看过
  • 约定仲裁事项需要注意哪些
    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3、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仅有仲裁地点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民商事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实行协议管辖。通过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设置的仲裁条款和在合同之外就解决该合同纠纷专门达成的仲裁协议。一、不服仲裁裁决还能去法院起诉吗?不能。仲裁和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同时,案子经仲裁审理以后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
    2023-03-20
    323人看过
  • 要约收购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收购价格的确定:对同一种类的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2)收购要约的期限: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收购要约期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预售的股份。预售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售要的股份。以终止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售的全部股份;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收购人应当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售的全部股份。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后3个交易日内,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结算、过户登记手续,解除对超过预定收购比例的股票的临时保管,收购人应当公布本次收购的结果。一、要约人要承担哪些义务1、形式拘束力。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应受
    2023-03-08
    416人看过
  • 撤回要约需要什么条件,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
    一、撤回要约需要什么条件撤回要约的条件要求为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因此,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马上又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况,撤回的通知应当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耽误了,撤回的通知在要约到达之后才到达受要约人。二、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是什么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从表现形式上看,受要约人没有发出承诺通知之前,生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是要约撤回,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是要约撤销。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必须要准确记忆,要求受要约人要有两个并列的条件并且缺一不可,条件是有理由认为要约
    2023-05-06
    134人看过
  • 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事项
    约定借款利息的时候应注意的问题有: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利率最高不要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3、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但是约定还款期限的,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负有支付利息义务。4、由债务人行为引起的无效借贷关系,如债务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债权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形成的无效借贷关系;债务人除返还本金以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资金占用费。一、哪些债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2023-03-14
    226人看过
  • 怎样才可以撤回要约,撤回属于要约失效吗
    一、怎样才可以撤回要约撤回要约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1.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马上又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况,撤回的通知应当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果因为其它原因耽误了,撤回的通知在要约到达之后才到达受要约人。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应当及时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告知其撤回的通知已经迟到,要约已经生效。2.如果受要约人怠于通知时,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视为未迟到,仍发生撤回要约的效力。二、要约撤回属于要约失效吗要约撤回不属于要约失效。所谓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人撤回要约,需要通知对方当事人。任何一项要约都可以撤回,
    2023-05-06
    423人看过
  • 违约责任条款的要点与注意事项
    违约责任条款:1、违约条款专门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内容,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所有实际损失;2、如果违约条款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条款后约定,甲方应履行的责任,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履行金钱债务或其他可以确认金额的违约行为,也可以约定具体的计算方法。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
    2023-07-05
    44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应该怎么解释要约的撤回,对方说要撤回要约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6
      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
    • 采购合同的要约和撤回要约是什么意思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
      为百科解释,以后你想购买的物品清单、交易习惯,违约之类的就按合同处理,那合同就成立了;“采购清单,并轻易地从他们之间的转移,当然有条件可在要约到达对方之前让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先于对方表示承诺的意思表示到达之前到达对方。2、是否包含合同主要条款,允许你做一个项目。要约可撤回、法律规定(15条规定了部分要约邀请),那就是要约了。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如果你所说的采购清单为向厂家或厂家下的订单的话。可撤
    • 要约撤回的条件是什么,我想撤回要约邀请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4
      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结婚预约需要注意的事项是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1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
    • 商标注册撤回申请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9-22
      1、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不需要缴纳规费,但申请注册时已经缴纳的规费不予退回。 2、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注册的,申请人不能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商标手续。 3、撤回共同申请商标注册的,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名称及申请人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名称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并加盖申请人章戳或由申请人本人签字。非共同申请商标注册的,不需提交附页。   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