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否有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20:50:14 156 人看过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有限制。不安抗辩权依法仅适用于当事人互负债务的情形,且先履行一方能确切的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一、五大抗辩权是什么

1、五大抗辩权主要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保证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法律具体规定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抗辩权】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7日 16: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安抗辩权相关文章
  • 同时履行抗辩权有哪些特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什么特点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以下特点:1、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2、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中没有规定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这是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其他两种抗辩权的重要区别。3、时履行抗辩权主要是一种拒绝权.是指一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享有拒绝对方请求的权利。它是对抗对方请求权的一种权利。它不仅仅适用于买卖合同,也适用于各类双务合同,不仅适用于现货交易和即时结清的买卖,而且广泛适用于各类不履行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情况。4、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根据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也就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同时履行抗辩制度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基于对待关系的双方债务,尚应包括原给付义务的延长或者变形,尤其是债务不
    2023-02-28
    353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是不是不适用于所有情况
    不安抗辩权是不适用所有情况的,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情形包括互负债务、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一、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一)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按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
    2023-03-28
    200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在借贷合同中是否适用?
    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借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暂停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暂停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什么是借款合同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终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
    2023-07-02
    156人看过
  • 抗辩权的范围:保证人的抗辩权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不能超出合同范围。
    保证人专属抗辩权有先诉抗辩权和催告抗辩权,法律特征有:1.保证人专属抗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保证责任方式的限制;2.保证人专属抗辩权的取得不以主合同债务人的抗辨权为前提;3.一般抗辩权的行使主要是针对主合同履行中的特定事由进行。票据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所谓票据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对一般票据债权人或特定票据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以拒绝履行其票据债务的行为的权利。这里的一定合法事由称为抗辩原因,债务人享有的拒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叫做抗辩权。票据抗辩权具有两个特征:1、票据抗辩权只能针对票据请求权来行使,2、票据抗辩权的法律效力在于阻却票据请求权的效力,从而使得票据债务人能够拒绝履行票据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3条第二项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
    2023-07-22
    453人看过
  • 抗辩权是否仅对抗请求权,合同抗辩权的限制
    一、抗辩权是否仅对抗请求权合同履行抗辩权仅能对抗合同当事人的请求权,例如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4-01-26
    236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的效力有哪些以及适用范围?
    一、先诉抗辩权的效力有哪些先诉抗辩权的效力有:1.因先诉抗辩权具有延缓性和阻却性,所以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使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受阻,保证人暂不承担保证责任;2.先诉抗辩权有效行使后,到强制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无效果前,保证人不负履行迟延责任;3.在前述时期,债权人不得以其对于保证人之债权而对保证人为抵销,抵销者无效;4.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已为强制执行,但未能全部满足债权时,可就剩余部分向保证人请求履行,此时即使债务人的财产已有显著改善并足以清偿剩余部分时,保证人也不得再次进行先诉抗辩。5.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有义务先对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否则日后债权得不到清偿的后果将自行负责。6.共同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效果、所谓共同保证,是数个保证人就同一债务担任保证人。二、先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先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对抗债权人请求
    2023-06-24
    395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什么范围适用
    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一、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法律性质是什么?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法律性质是: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3、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后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二、能够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是什么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合同类型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的合同,诸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双务合同中。但并不是所有的双务合同都可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有合同中未约定双方当事人义务的先后履行顺序或者合同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下才可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三、加工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加工承揽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
    2023-03-21
    320人看过
  • 不安抗辩是否适用于保证责任
    律师解答:可以。可以,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同样担保当中也会有债权的表现,所以对于担保人而言,也是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2024-05-08
    405人看过
  • 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的作用及适用范围?
    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如下: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支付的双务合同中;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付义务的双务合同;3、先诉抗辩权适用于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法定条件(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因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同时履行时的抗辩权,是一种对方在不为给付时也同时拒绝给付的违约救济权,所以对方的对待给付义务没有到了履行期,也就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对方未为对待履行义务。只有在对方未同时履行义务时,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自己的履行。这种拒绝是相互的,自己可以拒绝向对方履行,对方也可以拒绝向自己履行,最终的平衡通过同时履行而实现,或者以都不履行而告终。(二)后履行抗辩权的
    2023-07-05
    234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不安抗辩权使用法定范围有哪些
    合同履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相应担保。一、不安抗辩权的意义是什么?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适用条件是:双方当事人签订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先履行的一方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无能力履行债务;先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担保。二、债务人如何获得不安抗辩权在法定的情形下债务人也有不安抗辩权。债务人在具备下列条件时就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1、当事人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
    2023-06-22
    211人看过
  • 什么是诉讼时效抗辩,诉讼时效抗辩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诉讼时效抗辩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诉讼时效抗辩适用的范围有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房屋过户是否适用抗辩诉讼时效房屋过户是不适用抗辩诉讼时效。房屋物权登记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所以房屋过户产生纠纷起诉的,义务人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根据《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
    2023-07-22
    269人看过
  •  分析指定辩护制度适用范围及限制
    在指定辩护制度的情况下,包括被告人是盲、聋或哑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本人确无经济来源且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具有外国国籍或案件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将适用指定辩护制度。在以下情况下,将适用指定辩护制度:1.被告人是盲、聋或哑人。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4.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5.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6.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7.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8.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9.具有外国国籍的。10.案件有重大影响的。11.人民法院认为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
    2023-08-28
    374人看过
  •  使用租赁权是否享有不安抗辩权?
    根据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如果承租人确有证据证明出租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或丧失商业信誉,或者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其履行债务的情况,出租人可以暂停履行租赁合同。暂停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暂停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暂停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根据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如果承租人确有证据证明出租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或丧失商业信誉,或者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其履行债务的情况,出租人可以暂停履行租赁合同。如果承租人没有确凿证据中止履行,那么就可能承担违约责任。暂停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暂停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暂停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经营状况恶化时如何暂停履行租赁合同?在经营
    2023-08-28
    88人看过
  • 什么是不安抗辩,债务人抽逃资金时能否适用不安抗辩
    不安抗辩准则是指当双务合同的后实行方的产业明显削减、有损失实行才能的可能时,先实行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能够间断自己实行的准则。《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债款人抽逃资金时能否适用不安抗辩:债款人在实行期届满前抽逃资金以躲避债款,应该优先适用不安抗辩的规则。(一)不安抗辩是先间断合同实行,仅仅暂时间断而非永久地消除合同的效能,有利于完成合同的意图,维护买卖的安全。(二)不安抗辩准则有利于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它是为保证先实行方的利益,赋予先实行方在对方未康复实行才能或未供给担保时,有解除合同的权力。(三)为了维护后实行方的利益,它又为先实行方在行
    2023-05-31
    39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安抗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权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义... 更多>

    #不安抗辩权
    相关咨询
    • 先诉抗辩权行使的权利范围和限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9
      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纠纷的方式,而不是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 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什么特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6
      1、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2、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中没有规定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这是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其他两种抗辩权的重要区别。 3、时履行抗辩权主要是一种拒绝权.是指一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享有拒绝对方请求的权利。它是对抗对方请求权的一种权利。它不仅仅适用于买卖合同,也适用于各类双务合同,不仅适用于现货交易和即时结清的买卖,而且广泛适用于各类不
    • 票据抗辩权适用范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3
      票据抗辩权适用的情形有: 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且非善意第三人的; 3、票据抗辩权适用的其他情形。
    • 合同法中有哪些不安抗辩权范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1)须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且具有对价关系的互负债务,没有对价关系的互负债务,不发生不安抗辩权; (2)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尚未届履行期限; (3)先履行合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现实危险。
    • 同时抗辩权履行的作用和其适用范围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29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作用:对对方履行请求权;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维护交易秩序。适用范围为当事人相互负债,债务未按约定履行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