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10:56:02 185 人看过

一、百色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节选)

第六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工亡时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丧葬补助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4.《工伤保险条例》(节选)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二、百色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受理条件

申报条件:

1.用人单位已办理工伤登记;

2.伤残职工在停工停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3.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4.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5.属于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死亡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亲属生活有困难,申请领取50%上次性工亡补助金的;6.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团内部变更合同的工作人员除外)。7.属于申领先行支付待遇,经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相关文章
  • 百色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政府法律援助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核准:(一)属于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或者法学专科以上学历;(三)具备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含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的规定第62项“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由司法厅委托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实施。二、百色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受理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2010年5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政府法律援助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
    2023-05-14
    190人看过
  • 百色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百色国产保健食品备案条件生产和进口下列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备案:(一)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保健食品;(二)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其营养物质应当是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物质。三、百色国产保健食品备案材料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登记表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与备案产品相符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核验原件)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备案人
    2023-05-18
    146人看过
  • 百色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十七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
    2023-05-14
    285人看过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可不可以兼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可以兼得。只要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意味着停工留薪期限的结束。在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后,即便是因工伤死亡,也因属于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不能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工伤死亡保险怎么理赔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
    2023-04-04
    312人看过
  • 百色失业保险金停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失业保险金停发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二、百色失业保险金停发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三、百色失业保险金停发办理地点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141号社会保险大厦市区内乘坐公交车25路、8路至社保大厦站下车即可。四、百色失业保险金停发办理期限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五、百色失业保险金停发办理材料现场办理需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失业保险金停发申请表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出具单位的《就业参保证明》应征服兵役的提供入伍表失业人员已办理退休的提供
    2023-05-19
    73人看过
  • 防城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流程有哪些
    一、防城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流程有哪些1、接收参保单位的申报材料并且核对录入2、审核3、结果反馈及时二、防城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的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
    2023-05-18
    257人看过
  • 百色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节选)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第七条: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三十二条:社保经办机构对中断缴费的个人账户应进行封存,中断缴费期间按规定计息……。4、《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
    2023-05-18
    67人看过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包括哪些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亡赔偿项目包括三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亲属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何分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直系亲属间应如何分配,目前缺乏明确法律规定,亲属之间往往发生争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虽然明确了领取的主体,但并未明确分配的主体和比例。实践中一般按照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和亲属关系的远近进行分配。死者的近亲属共同生活的紧密
    2023-03-16
    167人看过
  • 最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详解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目录赔偿金额标准司法解释提高赔偿标准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标准:第39条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因此该项赔偿具体计算方式即为19109*20=382180元。享受主体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司法解释:《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1款第3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3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
    2023-05-01
    443人看过
  • 百色护士执业证书补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护士执业证书补办法律依据是什么《护士条例》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试行)》第八条遗失补办条款护士遗失护士执业证书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补办证书的,需在自治区内市级以上公开发行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凭报刊原件完整版面等下列材料办理补发手续:(1)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1份;(2)当地市级以上主要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完整版面的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半身彩色照片1张。二、百色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的材料有什么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半身照片
    2023-05-18
    89人看过
  • 百色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是什么
    一、百色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是什么1.在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我区参保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在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已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二、百色失业补助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
    2023-05-18
    230人看过
  • 百色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二、百色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的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三、百色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的办理材料自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学校所学课程合格成绩的学籍档案,或由教育部颁发的非学历证书原件四、百色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的受理条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自学考试考生如果在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中取得合格证书,可依规提交自学考试对应的课程免考申请,自治区自考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进行考生免考条件审核确认。
    2023-12-19
    237人看过
  • 如何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详解
    工伤赔偿标准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概念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额。劳动关系的接触使得伤残职工丧失了一个重要的经济来源,这主要是由工伤事故导致的,因而自然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赔偿。(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
    2023-07-02
    334人看过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社保发放吗
    这是要根据鉴定结果赔偿的。在我国相关工作的劳动者,在进行劳动时受到伤害的,可以要求相关的用人单位对自身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工伤补偿费等,经济补偿费用来补偿自身的相关损失,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亲属如何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显然属于上述第(二)项的财产,因此该赔偿款属工亡职工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工亡职工的配偶是无权要求先进行财产分割的。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2023-03-15
    204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待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 更多>

    • 按法律工亡补助金一次性补助90万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5
      如果是工亡: 1、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丧葬补助金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支出,所以丧葬补助金无须在工亡职工亲属之间分配,在分配工亡赔偿金之前应先将丧葬费剔除; 3、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是按月发给工亡职工生前供养的亲属的生活补助金,所以,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也不存在分配的问题,但由于是工亡职工单位与工亡职工协商赔偿的结果,所以一次性给予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亲属以后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死亡赔偿金能一起申请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死亡赔偿金不能同时请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适用于工亡事故,死亡赔偿金适用于侵权事故。《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
    • 职工死亡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8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如下:(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
    • 2014年工伤,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要求什么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7
      1.只有因工死亡的,才可以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亡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4。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死亡赔偿金各是多少,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7
      是否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