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场所应具备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8:39:01 80 人看过

1.劳动场所应当保持整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码放稳固,废料、废物应当及时清除,工具应当在固定位置存放。

2.厂(场)区道路应当平坦、畅通;拐弯、交叉口和除要作业地段必须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警告牌示。

在通道上空架设管、线、栈桥,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搭设的便桥应当牢固,并设有扶手和防滑设施。

固定式的钢直梯、斜梯和固定式工业平台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厂(场)区内绿化应当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3.生产需要的坑、口、壕、池必须加盖或者设置围栏。施工挖掘的坑、沟应当设置护栏,在夜间和能见度差的天气应当设置警示灯。

4.建筑物必须坚固,结构应当符合安全规定。堆放物品的荷重不得超过建筑物设计负荷。

禁止利用设计上不允许的屋架或者屋面梁作为起重梁架。

生产用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禁止生产、仓储用房与居住用房合用或者连接。

5.经常有水、油脂或者其他液体的劳动场所,应当设有排水、防滑、防腐蚀、防渗透的设施。

6.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设施的布置,应当便于劳动者操作。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米。起台应当设置围栏,围栏高度不得低于1.05米。机械设备或者流水作业线的危险空档,应当用栅栏封闭;因工作需要穿越时,应当搭设安全过桥。

7.劳动场所的光线和工作地点局部照明,应当符合采光、照明的设计标准。

8.室内劳动场所通风换气条件必须良好。室内工作温度达到国家规定的高温或者低温作业标准时,应当采取降温或者取暖措施。

9.露天作业场所应当采取防晒、防寒、防雨、防风、防雷击等防护措施,并为长期从事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休息场所。

10.在架空输电线路下,禁止起重机械作业;在一侧起重吊装,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从事其他作业,应当采取预防触电的措施。

11.阵风风力6级以上,不得在露天高处作业或者起重作业。因故障、灾害急需抢修或者有特殊生产作业需要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2.爆破作业场所必须划定安全距离,设置警戒标志,并指定专人警戒。

13.进入洞室、井坑、管道、容器和船舱等空气不畅通的场所作业,应当采取通风、排气、检测、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7日 2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安全相关文章
  •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在组织劳动和科学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是劳动者实现宪法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的具体保障。劳动安全与卫生,既是相互联系又是彼此独立,共同组成劳动者劳动保护的屏障。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1963年国务院发布、1979年重申继续执行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和制度;企业单位内部的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劳动保护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要在企业行政和工程技术的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做好具体的安全生产工
    2023-02-17
    173人看过
  • 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53条的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关于本条的理解,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46条的规定,《劳动法》第53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生产性辅助设施(如:女工卫生室、更衣室、饮水设施等)。《劳动法》第53条中国家规定的标准主要指劳动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劳动者的工作种类进行确定。《劳动法》第53条第(二)款被称为三同时,《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198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1988年劳动部颁发的《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规定》和1992年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对三同时制度作了具体规定。一、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2023-02-28
    497人看过
  • 劳动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无论在诉讼中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在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给定的举证期限内都应当认真履行自身的举证责任。关于举证的期限,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以书面《举证通知书》的方式将本案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告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劳动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一般来说,举证期限为当事人收到《举证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有特殊情况的需要延长举证期限的,需要延长举证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是否批准由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决定。同时,当事人还可以自行约定举证期限和交换证据的时间,但也应当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逾期举证的,除逾期提供的证据可能因超越举证期限无法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质证外,还有可能存在该证据被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不采纳作为证据的法律风险。届时,劳动仲裁机或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对方当事人的陈述和
    2023-02-27
    318人看过
  • 劳动者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一、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有哪些?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以下这些:(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
    2023-04-03
    398人看过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单肢瘫痪,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二、三肢瘫痪,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脚全肌瘫痪,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症(5)中度运动障碍无肢体瘫痪(1)单肢瘫痪,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三肢瘫痪,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脚全部肌肉麻痹,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5)中度运动障碍,无肢体麻痹。2.长期严重呼吸困难。心功能长期处于Ⅲ级以上。左心室疾病左心室射血分数≤恶性室性心动过速治疗后无效50%各种难治性贫血,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g/dl(含6g/dl)者
    2023-05-02
    441人看过
  •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有哪些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包括哪些:1.劳动卫生设施劳动卫生设施指防止和减少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职业损害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其主要有:(1)噪声、噪音的防范措施。(2)强光下的防范措施。(3)防辐射措施。(4)防暑、抗低温措施。(5)防尘、防毒设施。(6)消毒设施。(7)通风、照明设施。2.劳动安全设施劳动安全设施指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其主要有:(1)防护装置;(2)保险装置;(3)信号装置;(4)危险牌示和识别标志。3.个人防护设施个人防护设施是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劳动法》第54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品种很多,按其防护部位不同,有安全帽类、呼吸护具类、眼部防护用具、耳听力防护用具、手的防护用具、鞋防护用具、护肤用品等。4.生产辅助设施生产辅助设施指为生产服务的辅助设施,是间接地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措施。如为劳动者设置的饮
    2023-04-11
    35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安全是指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本权利和利益,防止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伤害和伤害一系列措施和管理。 用人单位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更多>

    #劳动安全
    相关咨询
    • 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设施安全条件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3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及待业标准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2)用人单位的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用人单位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对特殊的作业场所,如密闭设备内和狭小空间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特殊的劳动条件。
    • 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包括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5
      1、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或者职业安全卫生,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应得到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基本保障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是劳动者实现宪法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的具体保障。劳动安全与卫生,既是相互联系又是彼此独立,共同组成劳动者劳动保护的屏障。劳动安全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伤害事故发生。劳动卫生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慢性职业危害发生。 2、
    • 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有哪些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7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及待业标准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2)用人单位的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用人单位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对特殊的作业场所,如密闭设备内和狭小空间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特殊的劳动条件。
    • 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措施具体有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28
      技术措施,主要包括:对由于物理、化学等因素可能突然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对由于机械性的伤害,包括机械传动部分的设备和工具引起的砸、割等伤害,对由于高空坠落引起的伤害,对由于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而引致的伤害等所采取的相应预防性技术对策和防护措施。在中国,按照劳动保护立法,各级政府机关、经济部门、企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都必须采取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为劳动者建立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预防和消除劳动过
    • 劳动安全卫生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1、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或者职业安全卫生,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应得到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基本保障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是劳动者实现宪法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的具体保障。劳动安全与卫生,既是相互联系又是彼此独立,共同组成劳动者劳动保护的屏障。劳动安全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伤害事故发生。劳动卫生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慢性职业危害发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