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要如何明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09:43:40 334 人看过

一、厂房租赁合同要如何明确

厂房租赁合同要明确租赁合同的内容,具体如下:

1.承租人、出卖人和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租赁期限;

3.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4.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二、租赁合同期限有怎样的限制

租赁合同期限的限制是不得超过20年,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合同的种类

租赁合同的种类有:

1.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2.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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