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实质性条款指什么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4:53:28 155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了标的、数量、价款、支付方式、履行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是合同的实质性条款;

针对建设工程合同来说,涉及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以及工程造价属于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包括工程款支付时间、方式等内容。

一、转让费可以写进合同吗

转让费可以写进合同。合同中可以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转让的标的;转让的费用;以及转让费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合同如果是转让合同的话是需要些转让费的,没写转让费的还属于有漏洞的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什么情况下要约人属于非实质性变更

受要约人可以对要约作出非实质性变更,但是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九条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三、所谓的房屋转让的合同都指什么?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

1、买卖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

2、交易房屋的面积、位置、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

3、房屋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4、违约责任条款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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