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房产买卖合同违约吗,买卖合同有哪些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2:11:56 252 人看过

一、撤销房产买卖合同违约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被法院依法撤销的合同,要视具体情况认定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方违约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进行催告,催告后合理期限仍然不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就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不可以撤销合同,只能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并不包括合同违约。

二、买卖合同有哪些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存在撤销房产买卖合同的情况,不一定都是违约的行为。签订买卖合同的双方,必须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以及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的方式,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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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8日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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