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17:24:55 131 人看过

一、怎么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

土地使用权归属以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名字为准。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本来就很好确认,如果自己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以后没有及时的去办理土地使用证,那凭借土地出让合同也能证明自己土地的使用权,但是使用权人应该特别注意,自己只有使用权,国有土地从来就是归属国家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4: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归属探讨
    土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人在他人所有的标的物,享有的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是根据对所有权所设定的债权而形成的,它是在所有权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由非所有人对物享有的一定程度的支配权,所以土地使用权是他物权。因此土地使用权属于物权项下的他物权,而且我国所有公民在办理过土地使用证,交过各种税费以后,就可以合理对土地进行使用了。公民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是物权吗?1、广义的土地使用权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均属于物权。2、实务中应注意,基于物权被侵害产生的确认物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系基于物权为支配权性质产生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3、承包经营权、建设使用权、地役权、宅基地权这些都是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表现。承包经营权主要是农村农用土地;建设使用权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地役权是相邻土地(或者其他特定联系)的相应权益;宅基地是农村建设住房的
    2023-07-01
    231人看过
  • 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归属权
    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的,个人只享有使用权。如果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是未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土地的所有者。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国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使用的限制有:1、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
    2023-08-02
    474人看过
  • 2023年农村土地使用证归属权
    农村土地使用证归属权是谁农村土地使用证归属权归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权属争议怎么处理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集体
    2023-08-04
    355人看过
  • 确定土地使用权意见怎么写?
    一、确定土地使用权意见怎么写?确定土地使用权意见写一下同意土地使用权确权即可,当然在这个证明书当中要包括使用权人的一个具体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土地的一个基本的情况,使用年限等等,不管怎么样,最重要的就是最后的签字和盖章,这是具有强制效力的。土地使用权单位意见一般写同意,土地使用权证明包括使用人姓名、身份号码,土地坐落位置,使用年限,发证机关名称。共用宗卡号共用宗时,各土地使用权人土地登记卡的编号。共用宗卡号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地号地籍调查中的地籍编号,即宗地的编号。图号宗地所在地籍图的图幅号。坐落宗地所在地的名称。权利人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通讯地址土地申请人(权利人)的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填写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填写国有、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他(依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土地归
    2023-06-03
    454人看过
  • 土地确权了归本人永久使用吗
    一、土地确权了归本人永久使用吗土地确权不是终身的。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土地确权发生的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土地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的,使用权到期后可以续期使用或者重新分配。《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的必要性: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
    2024-04-11
    189人看过
  • 农户土地确权后所有权使用权归谁
    一、农户土地确权后所有权使用权归谁所有权属于国家或农民集体,使用权归确权人。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不存在所有权问题,因为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并不是个人,承包权不能继承。二、农村土地确权后转包的最长年限是多久?耕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转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农村实行土地转包经营制度的土地是耕地,法律和有关政策对转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转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转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
    2024-01-02
    361人看过
  •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怎样划分
    商品房或住宅小区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购房个人的。一、房龄70年后房子归谁房屋产权,即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其年限是永久的。但是,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所有,公民住宅用地使用权是7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使用期会自动续期,但是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二、七十年后房屋会自动续约吗七十年后房屋会自动续约。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公民只有使用权,七十年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到期只有土地租赁时间,不是房地产,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如果土地到期,业主有权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国家没有拆迁计划的,原业主可以按照现行的土地价格支付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如果国家有拆迁计划,土地将免费征用,地上物价将得到补偿。三、权证确权是什么意思土地
    2023-03-25
    134人看过
  • 土地归属权的确认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由直接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法人个人确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可以依法确定使用人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不确认土地闲置部分,将使用权归还给农民集体单独使用。公司土地使用权归属如何写公司土地使用权归属的写法是,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资产,是归属于公司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
    2023-07-01
    337人看过
  • 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属如何确定
    商铺前空地使用权大多为全体业主共有,尤其是商铺门前在小区内的情况下,一般不归业主个人所有,个人只具有管理权。若商铺门前对着公用街道,则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政府所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024-08-16
    289人看过
  • 土地确权归属问题研究
    不是,土地确权只是确认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同时土地并不归个人所有。理由在于我国土地实行国有制和公有制,个人对土地是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如何办1、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可以在公示期间申请改正,确权结束后可以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错登、漏登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户籍调查,报发证机关进行审批更换。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定期间应当作出更正或者不予更正的决定,在法定期间不履行职责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
    2023-07-05
    29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罪中的非法销售归属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成立条件指的是:1、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2、主体上,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3、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4、客观方面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后会被判刑,具体如下:1、一般情况下,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或单处土地使用权价值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罚金;2、如果犯罪具有特别严重的情节,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土地使用权价值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
    2023-07-06
    395人看过
  • 父亲过世后,土地使用权归属于谁?
    父亲死了土地证会被依法收回,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父亲去世后,土地使用权不是他的遗产,依法不能继承。国家或者集体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只有对于个人承包,才可以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父亲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的父亲去世,应将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遗产。按《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分配遗产时,可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一)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023-07-15
    304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能再次更改土地归属权吗?
    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要求:1、凡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之前,必须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2、凡是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没有纠纷,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3、农用地流转需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衔接,确保承包地流转前后的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4、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确权登记发证为前提。为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各个环节的基础作用,《通知》提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土地整治、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工作的,农转用、土地
    2023-06-02
    51人看过
  • 昔日土地确权前归属权模糊
    ①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开始后,明确了我国农用耕地承包期为30年,并且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不再限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缔约期限”。“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现状,终将会导致新生人口分不到土地。②强征、强占农耕地的现象的频繁出现,让农民成为了受害者。在土地的相对权利没有明确之前,农民就得不到应有的利益。③近年来,贷款越来越获得农民的青睐。然而,没有可以认定的抵押物,农民贷款变得相当麻烦,只能用联保等方式,并且贷款额度也不会太大。④农民自己开垦出来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因为没有统一的确权政策,农民虽然能在荒地上种植,却没有明确的归属权。由于土地归属权的不清楚,土地流转便存在信任问题,承包土地的人自然不敢贸然承包或者承包太多年限。一、今日:土地确权后归属权明确①土地确权能够确定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用现代技术,查清承包地块实际面积、四至边界和空间位置,最终实现
    2023-06-28
    43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确权后, 土地使用权归属人能变更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0
      土地确权后,土地归属人是可以变更的。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分为: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 2、变更地籍调查 3、审核 4、注册登记 5、换发或者更改土地证书,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初始土地登记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发生转移、分割、合并、终止,登记的土地用途发生变更,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或通讯地址的,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应及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 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是怎么确定归属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07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几个人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发生争议,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应该去乡镇一级的政府要求却权,由乡镇政府对双方争议的土地的使用权进行确切认定,确定该地的权益人之后才能说房子的问题。本案中,双方涉及到的焦点是宅基地,宅基地确定后,房屋也就确定了。所以说宅基地是根源,至于哪个宅基地表有效,如果都盖有村委会甚至镇政府的章,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简单说哪个有效哪个无效,只能通过确权程序,如果确认宅基
    • 土地使用权中女方土地地确权归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如果离婚后,在新的居住地没有获得土地,原承包地在土地确权时依然属于女方。理由及相关规定如下:一【理由】【离婚后的承包地受法律保护】不论是在《婚姻法》还是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对发生婚姻变化后的土地承包权权属做出了明文规定,依法保护离婚后当事人的土地承包权。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即离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原有承包地,依然属于本人承包
    • 寺庙的土地使用权归属是怎么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01
      寺庙土地使用权归属规定是国家所有或者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等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村民对门口外的土地和其他村民一样,有通行等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使用权。农村的宅基地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和利益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者农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土地的有限性决定了集体经济组
    • 小区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及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5-02-06
      商品房或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家,而土地所有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则属于购房人。在购房时,购房者会取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小区内的城镇公共道路占地和城镇公共绿地占地,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