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整期间债务能否起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2:25:37 382 人看过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诉讼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诉讼继续进行。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对债务人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到期,对此,没有争议,而如果该债务有保证人担保,此时债权人对保证人的债权是否也提前到期,普遍的观点是不能提前到期;相应的,如果债务没有到期,保证人破产,此时普遍的观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能视作提前到期,以保证债务人的期限利益,对于保证人来说,债权人的债权是否提前到期,则存在较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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