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劳动合同与档案有关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8:15:02 254 人看过

有关系,如果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单位又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就必须免费办理、保管人事档案。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应将人事档案托管到当地人才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1、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效合同相关文章
  • 入职档案算劳动合同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入职档案算劳动合同吗信誉并不能被认为是一份劳动合同。在特定情况下,信誉可以体现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劳动关系的确立,或是反映出民事主体与其它民事主体间劳务关系的建立。会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而劳动合同,即专门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以及相应权利义务的一种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二、单我们都是老员工,单位每年都让我们签新入职合同,违法吗在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尚未达到预定的有效期之际,倘若企业有意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且这种意愿体现为企业单方面终止原先的劳动关系。当职工在同意重签的前提下,双方便能就此形成共识,进而签定全新的书面协议,同时明确规定原有的劳动合同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反观当职工不情愿接受这一提议时,他们便拥有了拒绝重签的权利,原来的劳动合同仍将继续保持其合法有效性。倘使企业
    2024-04-30
    324人看过
  • 个人档案中劳动合同的意义与影响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放入档案,这不是强制要求的,一般签合同后,就给你一份劳动合同,不放入档案的,但是转正定级相关资料,会放入档案。保密合同与劳动合同分属不同类别,内容亦不相同,不能以保密合同来代替劳动合同,不过,若是保密合同里有写到劳动合同期限的,则有可能对你不利。公司限制你档案调动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利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保护,让劳动者拥有更加稳定的工作环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风险。特别温馨提示所有的劳动者知道如下情况: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
    2023-07-15
    299人看过
  • 我国的农业户口有档案吗?
    农业户口档案可以放在乡里保存,如果乡里不收就只能自己保存,但一定要保存好,一旦住的地方征地拆迁时,户口会集体转非(非农业户口),转非后乡或镇政府会给村集体新建档案,新建档案中有个必备材料就是学历证明,到时候就可以把学籍档案放入新建档案中与之合并。如果手里的档案不是学籍档案,而是当兵的档案,也可以与新建档案合并,作为退休时计算为视同工龄的依据。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通过审批的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4、大病保险、新农合和新农保: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针对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比例不低于5
    2024-01-14
    276人看过
  • 关于我国的劳动合同工资条款
    劳动合同中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决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劳动合同工资条款怎么写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2023-07-26
    365人看过
  •  我国劳动关系的种类与特点
    本文介绍了我国劳动关系的分类。根据劳动过程的实现方式,劳动关系可分为两类: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和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此外,还可以按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态、用人单位性质以及劳动关系规范程度进行分类。这些分类有助于深入了解我国劳动关系的现状和问题,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改进劳动关系提供参考。我国劳动关系的分类:1.根据劳动过程的实现方式,劳动关系可分为两类:(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2)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2、按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态来划分,可分为常规形式:(1)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2)停薪留职形式。(3)放长假的形式。(4)待岗形式,下岗形式。(5)提前退养形式,应征入伍形式等等。3、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类,可分为:(1)国有企业劳动关系。(2)集体企业劳动关系。(3)三资企业劳动关系。(4)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等等。4、按劳动关系规范程度划分,可分为:(1)规范的劳动关系。(
    2023-08-28
    475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属于档案材料吗
    劳动合同是需要放进人事档案的。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要存入员工的个人档案的,这个档案一般是由单位保管的,虽然法律上对这个问题并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但是要注意,员工转正定级等这些重要的通知文件肯定会放入人事档案当中。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一、签保险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
    2023-03-07
    279人看过
  • 关于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法规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
    2023-06-10
    418人看过
  • 在我国关于劳动合同只要签字吗
    一、在我国关于劳动合同只要签字吗?《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的劳动合同也经常能见到,可分为以下3种情形:1、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为可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即可证明该劳动合同有效。2、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的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关于代理以及《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关于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完全有理由相信,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前得到过用人单位授权,他们的言行可以视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因此,一般情况下,他们签字的劳动
    2023-04-29
    251人看过
  • 员工档案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密切相关
    什么是企业职工档案?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二条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指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企业职工档案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依《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包括了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考核、考察材料;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政审材料;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因此,档案的存在以及其记载的内容对劳动者的生活有重大影响,和职工个人劳动权益密切相关,是劳动关系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组
    2023-06-04
    381人看过
  • 人事档案中一定要有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要存入人事档案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劳动合同有几种?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常见种类有哪几种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
    2023-06-20
    15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档案保存几年的
    一、劳动合同档案保存几年的劳动合同档案保存两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劳务纠纷和劳动合同纠纷的区别劳务纠纷和劳动合同纠纷的区别如下: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2023-08-30
    178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档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于到新的用人单位办理劳动保险转移、转移户籍、甚至办失业证等等之用。用人单位可以将该证明放入档案,也可以直接交给你,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在放在档案里保存。如果你不想放入档案,可以不向新的用人单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附:《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
    2023-03-26
    156人看过
  • 劳动法有没有关于档案的规定
    劳动法没有关于个人档案的规定,有规定企业要对离职的员工的档案保留两年的规定。一、劳动合同订立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1、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2、协商一致原则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4、等价有偿原则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
    2023-06-27
    376人看过
  • 我国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规定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8)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一、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
    2023-02-17
    492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无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际。因为,尽管确认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的行为的发生与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确认和撤销的行为是具有溯及力的... 更多>

    #无效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和档案的关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1
      建立劳动关系,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给员工购买社保,保存员工档案,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学籍档案与正式工劳动合同一样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6
      劳动合同跟学籍没有关系,就算你是在校的学生做兼职也没有关系,只要不影响学习都没有关系的,祝愉快。
    • 跟国企签劳动合同为什么还不接受我的档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用人单位接收人事档案需要有资质,一般的企业如果是没有资质的话,即使是接受了你的档案,也是挂靠在人才市场,或者是放在档案室里,对于你自己以后调动档案很不方便。另外,当今社会档案除了升学和考公务员以外,基本没什么用了,以前人们总是强调档案在哪里是因为需要计算工龄,现在的社会不需要这样的方式了。
    • 我国解除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2
      解除劳动关系是单位和劳动者不存在一切劳动关系,即既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签订了劳动合同,档案里放劳动合同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8
      1.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会记录进档案。 2.当事人所说的档案,通常是指个人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跟随个人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作为个人重要文件,包括个人工作简历等等,通常会记录。 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档案也体现当事人的工作单位情况。 4.个人档案是一个人一生生命轨迹的缩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