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有风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09:52:12 443 人看过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有风险,具体如下:

1.被合同对方添加有利于对方的条款;

2.对方未实际履行合同而需要承担合同义务;

3.业务人员利用空白合同欺诈;

4.业务人员与对方串通诈骗。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合同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内容填补空白合同,则不构成欺诈,未按照合同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内容填补空白合同的,则可能构成欺诈。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签空白合同的属于合同欺诈。

一、可撤销的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必须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如果仅仅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并且不影响合同的目的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则不构成重大误解。

2.行为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即行为人的误解与其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误解是由行为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主观上并非故意。

4.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合同的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或明显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

3.受损失的一方是在轻率、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

(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欺诈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必须有欺诈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对方陷入错误意-思表示,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必须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即行为人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3.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须胁迫人有胁迫的行为。

2.胁迫人须有胁迫的故意。

3.胁迫的本质在于对表意人的自由意-思加以干涉。

4.须相对人受胁迫而陷入恐惧状态。

5.须相对人受胁迫而为意-思表示,即表意人陷入恐惧或无法反抗的境地,与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

(五)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须有表意人在客观上正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的境地。

2.须有行为人乘人之危的故意,即相对人明知表意人正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的境地,却故意加以利用,使表意人因此而被迫作出对行为人有利的意-思表示。

3.须有相对人实施了足以使表意人为意-思表示的行为。

4.须相对人的行为与表意人的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

5.表意人因其意-思表示而蒙受重大不利。

(六)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是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撤销权之诉,而不能单方面直接向对方行使。如果具有下列情形,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合同被撤销后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免责条款有效如何认定?

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无效。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约生效,否则无效。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免责条款是在既有的价格、保险等机制的背景下合理分配风险的措施,是维护企业的合理化经营、平衡条款使用人、相对人乃至第三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手段,它不是对国家强制性的否定,也不是对法律的谴责和否定违约以及侵权态度的藐视。如购销合同中,免责条款常起着分配风险的作用,并由此决定谁在实际上投保抵御风险,左右着合同标的价格。此类免责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均应属于有效。但不能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限制或剥夺另一方当事人权益或故意加大另一方当事人风险的免责条款,当属于无效。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格式合同不同于其它合同,它是由提供合同的一方事先拟定好相应的免责条款,且拟定合同条款的一方一般属于垄断行业,如邮电、铁路、航空、保险等行业,他们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事先拟定好条款,包括免责条款,由于是由自己事先拟定的,所以对各项内容比较熟悉,特别是有关免除或者限制自己责任的内容,更是经过反复研究,唯恐自己承担过多的责任,想方设法地免除或者限制自己的责任;而对另一方当事人来讲,由于对格式条款的内容事先不知,一旦想订合同才接触相关条款,而格式条款的内容又很多、很细,他们往往只注意到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很少注意到对方设定或隐藏设定的免责条款,而且这些免责条款往往表述得似是而非,非专业人员很难一下子看清其中的奥妙。因此,民法典规定要求提供格式合同者在订立合同时,必须以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当事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对这些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在订立合同时,未尽提请对方注意和说明的义务,属于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不公平条款,则该免责条款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0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防范加盖公章空白合同欺诈的重要性和方法
    可以从三个方面预防:1、当事人应提高警惕,核实对方的营业执照,应确认单位是否继续存在,上门考察最为可靠;2、拒绝开“空白支票”,钱款数额要严格认真填写;3、对合同应当进行严格管理,防止业务人员利用空白合同进行欺诈;空白合同欺诈一般方法简单,欺骗性大,只要提高警惕,是很容易识破的。如何预防合同欺诈1、签订合同前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签订合同前做到三要,即一要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的情况;二要通过各种方式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三要掌握与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2、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应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使权利、义务对等、条款规范、约定明确,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含糊不清或易产生歧义,以防止对方利用条款设置骗局,留下隐患。这项工作,应由法
    2023-07-02
    363人看过
  •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欺诈及防范具体是怎样的
    利用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进行欺诈是一种常见的合同欺诈手段。目前社会上许多企业管理混乱,为了扩大企业业务量,给许多业务员分发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由业务员根据情况签订合同。而业务员签订的合同往往并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履约能力,给合同另一方造成损失。另外有的业务员为达到个人目的,利用空白合同将业务拉到自己经营的企业或相熟的企业,使签约单位误以为是与加盖公章的企业订立的合同从而受到欺诈。使用空白合同的欺诈人往往即实施了对合同签订方的欺诈也对加盖公章的企业进行了隐瞒。这种合同欺诈一般方法简单,欺骗性大,但只要提高警惕,是很容易识破的。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欺诈的防范a.对凡是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约而是由特定业务员仅持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订约的当事人应提高警惕。必须核实对方的营业执照,对方业务员的授权委托书,该单位联系方式,该单位是否继续存在,业务员订立的合同对该单位是否有约束力等。具体方式可以是电话询问,传真
    2023-03-05
    260人看过
  • 空白纸盖公司印章丢了怎么办,空白纸盖公司印章是否有效
    一、空白纸盖公司印章丢了怎么办空白纸盖公司印章丢了的处理方式如下:1.报案,领取报案证明;2.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要让公众知晓你丢失的公章已经作废,所以公章丢失后的第二个步骤就是在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3.办理刻制新印章备案;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4.刻制新印章。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二、空白纸盖公司印章是否有效空白纸盖公司印章有效。但从行业的规范(做事行为)上讲:这样做是不合适的,是存在风险的。只要是带有本单位公章的文件,就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应,公司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所以在白纸上盖公章存在很大的风险。在文件的空白处盖章,存在扫描件或者复印件作假的可能性,因为没有覆盖文字,改动更方便,所以在空白处盖章也存在很大的风险。所以以上两种情况都说明盖在空白处是很危险的,这种做法不是特殊情况尽量不要发生。三、公司印章在公司注销
    2023-06-28
    300人看过
  • 公章盖在空白处有法律依据吗
    从规程上讲:盖在文件的空白处是没有问题的,从行业的规范(做事行为)上讲:这样做是不合适的,是存在风险的。只要是带有本单位公章的文件,就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应,公司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所以在白纸上盖公章存在很大的风险。在文件的空白处盖章,存在扫描件或者复印件作假的可能性,因为没有覆盖文字,改动更方便,所以在空白处盖章也存在很大的风险。所以以上两种情况都说明盖在空白处是很危险的,这种做法不是特殊情况尽量不要发生。一、合同书骑缝章盖上(1)准备好要盖的,比如公章一枚,有些有专门的骑缝章,有些没有专门的骑缝章,也能盖,能起到同样的效果就行。(2)准备好印尼,印尼不能太深也不能太浅,不然起不到效果。(3)把要盖章的材料均匀分开,按照图片中的方法,间隔均匀,每页之间不要太大也不要太小,当然也要视材料厚度情况而定,如果太厚,一个盖不下,可以分开盖几个,但每个之间要重合几页。(4)材料分匀之后,就可以盖章上
    2023-03-23
    426人看过
  • 空白合同的风险是怎样的
    空白合同的风险:1、慎签合同,合同的空白处不能随意保留。2、提高警惕。3、慎重付款。4、严格管理。加盖公章的单位对合同应当进行严格管理,防止业务人员利用空白合同进行欺诈。一、合同欺诈的手段包括什么合同民事欺诈的手段包括以下几种:1、虚假的质量欺诈,在合同中标明质量条款时做出误解性的不真实表达;2、虚假商品标识欺诈,具体表现为假冒别人或者虚构个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为预订合同的标的物;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如欺骗世界、伪造证明文件公章、公函与对方签订合同,骗取资金;4、虚假宣传欺诈,是指当事人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对合同标的的的质量、成分、性能等进行误解的欺诈行为;5、虚假的价格欺诈,指当事人利用虚假或误解的价格条款或条件诱骗对方签订合同,从中获利的行为。二、公司印章的使用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措施1、企业要建立岗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2、企业要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指定印章归口管理部门或管理人。3、企
    2023-03-09
    258人看过
  • 空白劳动合同劳动局会给盖章吗
    1、正规的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劳动局盖章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盖章和劳动者签字即可生效。空白劳动合同依法属于无效合同,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实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能保留好证据证明空白劳动合同的存在,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2、若劳动者签订的是空白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可能会在空白处填上对劳动者不利而对单位本身有利的内容,包括较少的工资、更长的工作时间、与协商结果不一致的工作期限等。由于劳动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员工即使发现内容与协商的不一致或者有错误,却又难以举证证明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一出现纠纷,劳动者就容易处于不利的地位。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在劳动合同填写清楚完整,并且确认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内容后,方可签名。空白劳动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一旦签字就得履行约定的义务,承担法律责任。除非是以欺诈、
    2023-06-13
    109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对方指定加盖空白公章是否合同有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9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属于授权委托书。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有什么风险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19
      从民事上来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之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所以单位和个人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户都存在法律风险,发生纠纷时,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10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应视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证明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的书面文件。被代理人及行为人客观的共同行为,使善意相对人从一般的认识上能够判断出它们之间具有代理关系。
    • 签订的空白合同公证后盖公章有效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24
      法律支持的。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应视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证明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的书面文件。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所谓“有理由相信”是指被代理人及行为人客观的共同行为使善意相对人从一般的认识上能够判断出它们之间具有代理关系,具有客观性和直观性的特征。比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
    • 公司转让公章加盖公章有风险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7
      没有,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